5月15日,74歲的演員劉曉慶被實名舉報涉嫌偷稅漏稅。舉報人王某稱,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并啟動調查。
王某舉報內容顯示,2020年12月劉曉慶珠寶(寧波)有限公司向其借款330萬元。2021年1月,劉曉慶通過名下上海弈熙文化傳媒中心,以“形象代言費”名義將330萬元借款轉為個人收入,涉嫌虛開發票逃稅。
公開信息顯示,劉曉慶珠寶(寧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2021年4月,劉曉慶已退出該公司股東行列。目前,該公司已被國家稅務總局寧波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務局列為非正常戶,并于2024年7月被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上海弈熙文化傳媒中心為個人獨資企業,成立于2017年6月,出資額3萬元,多年0人參保。
截至發稿,“法度law”未檢索到劉曉慶一方是否作出公開回應。有媒體分別致電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和上海弈熙文化傳媒中心,但電話均未接通。
“法度law”首款周邊產品已上架,專為律師、粉絲朋友定制,長按右下角二維碼下單
二十多年前,劉曉慶也曾涉及稅務問題,她因公司偷稅漏稅上千萬元被羈押422天,最終因證據不足未被起訴,其妹夫靖軍負有直接責任被判刑。
彼時,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曉慶公司”)作為納稅義務人,于1996年至2001年期間,違反稅收征管規定,偷逃各種稅款共計人民幣667.9069萬元。被告人靖軍于1996年9月至2001年在被告單位任總經理的職務,主管財務工作,對任職期間單位實施的偷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作為代扣代繳義務人,曉慶公司在1997年、1998年、2000年拍攝電視連續劇《逃之戀》《皇嫂田桂花》過程中,將已代扣的演職人員個人所得稅共計人民幣41.8574萬元隱瞞,不予代為繳納。
法院認為,被告單位曉慶公司作為納稅義務人、代扣代繳義務人,無視國家稅收征管法規,采取偽造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且各年度的偷稅數額占當年度應納稅額的比例均在30%以上,被告單位的行為已構成偷稅罪。
被告人靖軍作為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參與實施被告單位大部分偷稅行為亦構成偷稅罪。鑒于被告單位曉慶公司已在法院判決前將偷稅款全部補繳之情節,故對被告單位予以從輕處罰,對被告人靖軍予以從輕處罰。
2004年4月7日,該案一審判決曉慶公司及其總經理靖軍偷稅罪成立,靖軍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曉慶公司被判處罰金710萬元人民幣。
一審宣判判后,靖軍當庭表示要上訴,曉慶公司相關人員則表示要繼續考慮再做決定。不過后來靖軍、曉慶公司均未上訴。
當時,知情人透露,在單位犯罪中,法律追究的是主要責任人。而調查發現,曉慶公司業務的主要經辦人不是劉曉慶,而是其妹夫靖軍。考慮到劉曉慶的犯罪情節輕微,并能積極籌款補繳稅款等諸多因素,朝陽檢察院做出了不起訴的決定。
此后,劉曉慶通過變賣資產補繳稅款,并重新回歸公眾視野。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王某的舉報提及劉曉慶在上海有過多次補稅罰款記錄,被指屬于“多次違法”。
律師解讀
北京聲馳律師事務所、刑事業務委員會副主任張璐律師告訴“法度law”,關于逃稅罪,《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第一款規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四款規定: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張璐律師表示,第四款即通常所說的“逃稅首罰不刑”,但該款是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的,并沒有適用到劉曉慶2002年的案件中,當時沒有“首罰不刑”條款。
張璐律師說,根據公開報道的信息,2002年的偷逃稅款案件一方面是單位犯罪,被認定構成犯罪的主體是“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并非劉曉慶個人,當時對劉曉慶個人作相對不起訴處理。另一方面,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被刑事處罰的案件已經超過五年,與劉曉慶個人還是相互獨立主體。
張璐律師認為,此次被舉報所涉及的究竟是劉曉慶關聯的公司,還是可以穿透到其個人,有待稅務部門進一步調查。
“如果王某的舉報屬實,并且是同一主體在五年之內被多次處罰,那么應當突破‘首罰不刑’條款,追究相應主體未被處罰的逃稅事實部分刑事責任。另外,根據想象競合從一重原則,應當在逃稅這一目的行為和虛開發票或其他手段行為之間擇一重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張璐律師說。
近年來,明星稅務風波不斷,影視行業稅務頑疾如何根治?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與娛樂法律師劉凱向“法度law”分析認為,影視行業稅務問題需綜合運用法律、技術、監管和市場力量,多措并舉才能破解。從稅制完善到監管升級、從行業自律到信用約束,都應成為未來改革的重點。只有建立健全覆蓋全行業、全收入渠道的稅務征管體系,才能實現稅收的公平合理征收,促進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具體而言:第一,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引入高收入全口徑征稅機制。建議將影視從業人員的各種收入(片酬、代言費、廣告費、股權轉讓收益等)納入統一征稅口徑,實現綜合所得與分類所得的有序銜接。同時優化稅率結構,對高收入者適當提高邊際稅負,加大累進調節功能。
第二,借助金稅工程等數智化建設,建立大數據風控體系。依托全國統一的“金稅網絡身份體系”對發票開具、流水信息實施實時比對和在線監測,實現對影視合同、發票流向的事前事中監控。同時,優化稅務舉報和抽查機制,引入“雙隨機、一公開”常態化抽查,對高風險主體實施重點監控和預警。
第三,加強對明星個人工作室、經紀公司和影視制作方的監管指導。督促工作室按工商登記承擔納稅義務,依法建賬建制、查賬征收;加強代理機構和制片方的代扣代繳責任管理,確保演員片酬等款項應扣盡扣。規范稅收優惠政策執行,嚴禁違規享受或濫用稅收優惠;對違規者依法收回優惠并追究責任。加強普法宣傳與納稅服務,對行業從業人員和經紀人進行稅法教育,宣傳納稅遵從典型,營造依法納稅氛圍。對積極自查并補繳稅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政策激勵,對拒不整改的嚴肅問責,形成“守法有利、違法必究”的行業預期。
第四,將納稅信用納入社會信用評價,構建影視業稅收守信長效機制。建立健全以“信用+風險”為基礎的監管機制,完善納稅人信用記錄和信用評級制度,對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建議行業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共享稅收違法信息,將惡意逃稅納入失信“黑名單”,并在招生、采購、公示等環節予以限制。對稅法遵從的明星與機構給予公開表彰,在融資、項目審批等方面給予便利,以增強誠信納稅的社會激勵。通過多部門協同,“誰執法誰守法”與宣傳教育并舉,不斷夯實依法納稅的制度基礎。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