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全國精神文明建設表彰大會在京召開。中央宣傳思想文化工作領導小組發布《關于認定命名第七屆全國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和第三屆全國文明家庭、文明校園的決定》和《關于復查確認繼續保留榮譽稱號的全國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園的通報》。其中,福建省檢察機關共有7個單位新晉第七屆全國文明單位、10個單位經復查確認繼續保留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具體如下:
新晉第七屆全國文明單位
福州市人民檢察院
寧德市人民檢察院
云霄縣人民檢察院
清流縣人民檢察院
松溪縣人民檢察院
武平縣人民檢察院
壽寧縣人民檢察院
復查確認繼續保留
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機關)
廈門市人民檢察院
漳州市人民檢察院
三明市人民檢察院
平潭綜合實驗區人民檢察院
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檢察院
南安市人民檢察院
明溪縣人民檢察院
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檢察院
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檢察院
來源:福建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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