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縣2025年秋季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實施意見
浦教初〔2025〕6號
為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政策,規范我縣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保障適齡兒童依法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的通知》(閩教辦基〔2024〕8號)、《關于下達漳浦縣2025年秋季招生計劃的通知》(浦招委〔2025〕 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制定如下招生工作實施意見:
一、小學一年級招生工作
(一)規范招生工作
各中心學校、縣直各小學要按下達的招生計劃數,對本轄區適齡兒童進行摸底、登記、審核,制定招生方案,做好本施教區適齡兒童招生入學工作,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確保本施教區適齡兒童全部入學,并根據學位余額情況積極接收隨遷子女。
各校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職責,強化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責任,落實聯控聯保工作機制,健全完善失學輟學學生工作臺賬,抓好勸返復學工作,嚴防學生無正當理由長期請假造成疑似輟學,確保義務教育“一個都不能少”。重點關注殘疾兒童、脫貧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家庭兒童等特殊群體學生,做好組織入學工作。
1.招生計劃
①縣城區招生計劃數:實驗小學500人,第四實驗小學330人,第五實驗小學330人,第六實驗小學220人,綏安中心學校550人,城南小學100人,綏西小學300人,石齋小學480人,城關中心學校本部330人,漳浦一中附屬學校小學部220人,轅門小學50人。
②縣城區外招收計劃數:詳見附件1。
2.招生對象
①落實就近入學。全縣各小學招生對象為本施教區適齡兒童。
②招收足齡兒童。2025年秋季全縣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為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即2019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兒童。
③縣城區小學本施教區適齡兒童的認定辦法:戶口及實際居住房產在施教區內。其中:戶主必須為適齡兒童的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或者已無直系親屬的法定監護人;房產必須為適齡兒童直系親屬或者已無直系親屬的法定監護人所有,且適齡兒童必須與房產所有人同一戶口本。(房產認定依據: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如暫時無法提供房產證原件或不動產權證原件的,必須提供近一個月內的“不動產登記信息證明”及購房合同、購房發票)。
說明:(1)房產一戶有多位業主的,只為排序在第一位的業主提供學位,其余業主不提供施教區學位。
(2)縣城區原拆遷戶戶籍與房產不一致時,可雙向選擇(需提供房屋征收補償協議書及現有房產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3)商業性質的公寓、商鋪、寫字樓、車庫、車位均不提供施教區學位。
(4)住房在施教區內戶籍還在異地的適齡兒童登記辦法:①房產屬于綏安中心學校施教區適齡兒童到城南小學或者綏西小學登記;②房產屬于石齋小學施教區適齡兒童到城關中心學校登記;③房產屬于其他小學施教區適齡兒童登記辦法不變,可以在施教區小學先登記。如果登記的人數少于剩余學位,則全部安排在施教區內小學就讀;如果登記的人數多于剩余學位,則采取隨機派位獲取學位,未取得學位的將統籌安排到其他有學位的學校就讀。
(5)縣城區各小學施教區招生范圍按照《漳浦縣縣城區小學施教區調整方案》(浦招委〔2021〕4號)文件規定執行。
(6)2025年秋季漳浦一中附屬學校小學部開始招生,其招生區域:海倫堡、璞悅江南、溪南村、京里村、后港村等適齡兒童。
3. 報名登記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等九部門關于印發福建省“小學入學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務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教基〔2024〕6號)及我市相關文件精神,我縣試行“小學入學一件事”辦理。
(1)網上信息登記時間及方式:6月10日至6月20日,縣城區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通過“一站式綜合服務平臺”進行小學入學網上信息登記。
(2)初審結果查詢時間:7月5日至7月10日。家長登錄系統,查看網上信息登記的初審結果。
(3)錄取結果發布時間:8月1日。家長登錄系統,查看錄取學校。(網上錄取結果公布后,家長可按學校的通知時間到片區學校現場報名注冊)。
(4)家長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在“小學入學一件事”平臺上傳戶口、房產等相關證明材料,戶籍落戶時間和房產證件辦理時間截至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4.招生壓力大的鄉鎮小學,可提前組織本施教區新生預登記。
(二)落實招生政策
1.落實隨遷子女入學政策
全縣小學要按照《福建省教育廳進一步規范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入學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6〕48號)和《福建省實施 <居住證暫行條例> 辦法》(省政府令第175號)等文件要求,進一步健全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更好解決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就學問題,持續提高隨遷子女就讀公辦學校比例。對隨遷子女和戶籍學生實行混合編班,統一管理,平等對待,促進隨遷子女與本地學生融合成長。各校要根據本施教區的招生計劃和學位情況,積極落實隨遷子女入學政策,接收隨遷子女入學就讀,報名登記時間詳見學校招生公告。根據各校招生計劃和可提供的學位情況,指定漳浦縣綏西小學、轅門小學等為接收隨遷子女就讀學校,報名登記時間8月26日,地點:漳浦縣綏西小學,提交材料詳見綏西小學招生公告。
2.落實相關招生優待政策
(1)對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公安英烈、高層次人才和因公犧牲或者傷殘的公安民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臺商、臺胞等政策優待照顧對象的子女入學,要嚴格按照相關文件或者規定執行。
資格審核時間及需提供材料:①提交審核時間:7月21日—25日。②家長優待資格身份證明(必須縣級及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③關系證明(提供戶口本,如果學生和資格身份家長不在同一戶口本的需再提供結婚證等邏輯證明材料)。詳見附件2.
(2)為促進我縣建筑業高質量發展,鼓勵企業做強做大,企業副總以上高管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或公辦幼兒園就讀的按照《浦政規[2024]4號》文件執行。
(3)少數民族適齡兒童原則上在民族鄉、少數民族聚居村委會所在地小學就讀。如果因所在地無小學,按就近原則到非少數民族聚居區小學就讀,享受少數民族應有的照顧政策。
(4)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利。各校要認真貫徹《殘疾人教育條例》。各小學和縣特殊教育學校要主動接收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入學,做好殘疾兒童的隨班就讀工作,不得歧視或者拒收;要落實殘疾兒童“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完善重度殘疾兒童送教上門工作機制,切實保障殘疾兒童教育權益。
(三)招生時間及程序
1.6月10日前,縣城區各學校要在校門口醒目位置對外公開或者利用學校公眾號,發布本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2. 施教區范圍內具有房產、戶籍適齡兒童網上申請登記
(1)網上申請登記的時間:6月10日起至6月20日。
(2)網上申請登記的方式:
手機進入“閩政通”app,點擊【本地-往下拉】選擇【一件事一次辦】選擇【入學一件事】人臉識別驗證后選擇【漳浦縣】報名入口進行網上報名。
3.6月21日—30日,學校及相關單位網上審核申請資料。
4.8月20日,縣城區具備戶籍或者房產的適齡兒童,錯過網上申請時間的對象,需要到學校現場補申請登記并核實材料(需現場提供戶口、房產等相關證明材料)。
5.8月25日,縣城區各校將已登記的適齡兒童名冊上報縣教育局初教股。
6.8月26日,綏西小學接受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登記并現場核實材料。
7.8月29日,縣城區各學校在校門口公示欄公布新生入學名單。
(四)招生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
各學校要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的招生方案,公布招生簡章,公示招生咨詢電話,指定專人解釋招生政策。學校開展招生工作前,要將本校招生的對象、范圍、條件和計劃數等情況如實公告,做好宣傳工作。
2.加強學籍管理
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我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規范小學學籍管理工作,及時為正式錄取的學生辦理入學注冊手續,建立、轉接學籍檔案,實現就讀學生本人與學籍檔案一致。嚴禁為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建立或者接續學籍檔案,學生未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為其注冊學籍,不得將其納入在校生統計。
3.加強招生監督
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范操作程序,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監督,認真做好群眾解釋工作。要嚴格執行教育部教基廳〔2018〕5號文件精神,確保“十項嚴禁”紀律落實到位,凡違反招生政策規定的,將嚴肅查處。
(五)轉學說明
申請轉入縣城區小學的做法,參照2025年小學一年級相關招生政策規定執行,如果申請轉入施教區的學校該年級無剩余學位,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到有剩余學位的學校就讀;如果縣城區學校沒有剩余學位,則當年度縣城區學校暫不接收轉入學生,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到縣城區附近小學就近入學。申請登記時間為8月11日—15日。
二、幼兒園招生工作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堅持學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統籌利用好學前教育資源,鞏固提升我縣學前教育三年入園率。
(二)招生原則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校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結合本地實際,制定2025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信息,實施陽光招生。縣直幼兒園要把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報教育局審批;鄉鎮公辦幼兒園要把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報當地政府審批,并向教育局備案。
公辦幼兒園原則上采用隨機派位或者自主招生的方式進行招生。縣直幼兒園采用隨機派位進行招生;其他公辦幼兒園與當地政府協商后,可采用自主招生或者隨機派位進行招生。
隨機派位辦法:如果登記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數,則全部錄取,如果登記的人數多于招生計劃數,則采取隨機派位獲取學位。
(三)招生對象
小班招收對象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滿3周歲)的身體健康(無慢性傳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參加集體活動的兒童。中班、大班年齡以此類推。
實驗幼兒園、第二實驗幼兒園、第四實驗幼兒園、第五實驗兒園、第六實驗幼兒園、第七實驗幼兒園、第八實驗幼兒園必須具備綏安鎮戶口[縣城區幼兒園在招收具備綏安鎮戶口的幼兒后若有剩余學位的,可招收直系親屬在縣城區有房產的幼兒(房產認定辦法同小學一年級招生辦法一致),招滿為止。如果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登記數超過剩余學位數,則采用隨機派位錄取];其他鄉鎮公辦幼兒園必須具備本鄉鎮戶口。
(四)招生計劃詳見附件2
(五)報名登記
1.公布招生方案:各鄉鎮公辦幼兒園要根據辦園條件、師資情況制定招生方案,并征求鄉鎮政府、教育局同意后,于6月30日前向社會發布招生公告,明確具體招生信息。實驗幼兒園、第二實驗幼兒園、第四實驗幼兒園、第五實驗兒園、第六實驗幼兒園、第七實驗幼兒園、第八實驗幼兒園等7所幼兒園直接報教育局同意后公布。
2.組織報名登記:各公辦幼兒園務必在7月5日前組織完成小班幼兒招生工作,具體時間以各幼兒園公布為準。縣城區實驗幼兒園、第二實驗幼兒園、第四實驗幼兒園、第五實驗兒園、第六實驗幼兒園、第七實驗幼兒園、第八實驗幼兒園登記時間由教育局統一協調。
每位適齡兒童根據家長意愿只能選擇一所幼兒園登記,如果發現多選幼兒園重復登記者,取消登記資格。
符合登記對象的適齡兒童家長,在幼兒園規定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現場登記審核。
現場登記需提供材料:
①幼兒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②家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③2025年6月1日以后《體檢表》
(六)招生錄取
1.各公辦幼兒園根據符合要求的登記人數和幼兒園招生計劃數的情況,采用直接錄取或者隨機派位的方式進行。具體招生辦法請關注各幼兒園招生公告(方案)。
2.對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子女、臺商子女等政策優待照顧對象,要嚴格按照相關文件或者規定執行。
資格審核需提供材料:①家長資格身份證明(必須縣級及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②關系證明(提供戶口本,如果學生和資格身份家長不在同一戶口本的需再提供結婚證等邏輯證明材料)。詳見附件3。
資格審核材料必須于7月21日—25日上交教育局初教股,優待資格由教育局初教股負責審核,資格審核通過后由申請就讀的幼兒園負責通知報名注冊,審核不通過由初教股負責電話通知。
3.征遷優待對象按照縣委、縣政府規定執行,由幼兒園負責審核和公示。
(七)其他事項
1.各幼兒園必須在規定的日期內按要求組織進行登記和錄取,在登記期間必須將本園的辦學性質、收費項目及標準、招生人數、錄取方式等相關信息進行公示。招生錄取過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與招生無關的報名費,不得收取與入園掛鉤的借讀費、贊助費,不得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和興趣班等為由違規收取費用。
2.新生登記應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不允許弄虛作假。在登記過程中如果有家長提供虛假證件,不予錄取;錄取后有舉報的,一經查實也予以退回取消錄取資格,并將有關虛假證件送有關部門處理。
3.幼兒園招生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幼兒園要嚴格按上述意見認真規范、耐心細致地做好今年的報名登記、錄取等工作,希望廣大家長密切配合,確保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附件:1.漳浦縣2025年秋季小學一年級招生計劃表
2.漳浦縣2025年秋季公辦幼兒園招生計劃表
3.優待對象需提供的材料
漳州市教育局2025年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的招生文件發布后,若有規定與本實施意見不一致的,以其規定為準。本招生工作實施意見解釋權歸教育局,咨詢電話:0596-3103590。
漳浦縣教育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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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漳浦政府網、漳浦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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