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電訊報》5月29日報道,悉尼內西區(qū)一名華人大廚在發(fā)現The Star賭場的漏洞后,將賭場的票據兌換機(Ticket Machine)當作“私人ATM機”,非法提取了超過1.5萬澳元現金。
本周二,來自Ashfield的石金鑫(Jinxin Shi,音譯)在Downing Centre地方法院出庭。他此前已對8項以欺騙手段不誠實獲取財產的罪名表示認罪。
法官Michael Allen判處他18個月的社區(qū)矯正令,并要求其完成150小時的社區(qū)服務。此外,他還被罰款1100澳元,并留下了犯罪記錄。
法庭文件顯示,這位33歲的男子通過利用賭場票據兌換機的漏洞,在1月7日至13日期間進行了8次欺詐交易,共非法獲得15,345澳元。
這位持臨時過橋簽證的中國公民,于去年在The Star賭場獲得了一張會員卡,隨后便聲稱該卡“丟失”,并于今年1月獲得了一張新卡。
警方調查顯示,The Star賭場使用eCash系統(tǒng)的票據兌換機,允許顧客每次最多兌換2000澳元現金。他之前的會員卡已被停用,但兩張卡都與提款賬戶相關聯。
作案時,石金鑫會選擇賭場中兩臺相鄰的機器,將自己的有效會員卡插入A機器并登錄賬戶。
隨后,他取出有效會員卡但保持對話窗口不關閉,同時插入無效卡,這使他能夠保持登錄狀態(tài),而機器則不斷嘗試驗證無效卡。
與此同時,他將有效會員卡插入B機器并登錄賬戶,完成透支取現。
在一周時間內,石金鑫利用這個漏洞進行了8次欺詐交易。最后一次作案時,他還大膽地完成了兩次欺詐交易。
之后,他讓朋友上報了這個漏洞。次月,賭場和賽馬調查部門、警方以及一名普通話翻譯來到他家將其逮捕并提出起訴。
(圖片來源:《每日電訊報》)
石金鑫向警方承認,他知道票據兌換機存在漏洞,但“這是機器的問題”。不過,他也承認自己的行為不當。
法庭獲悉,石金鑫已被禁止進入The Star賭場,而且他也歸還了這筆非法所得,目前在St Leonards的一家餐廳擔任廚師。
法官Allen表示,石金鑫利用這個漏洞的行為是不誠實的,“你在發(fā)現這一系統(tǒng)漏洞后多次返回賭場,這在一定程度上是精心策劃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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