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一些俗語,是在過去農村背景下產生的,描繪的是當時農村生活狀況,如果放在現在農村背景下,時代不同了,生活環境發生了巨變,理解起來確實有些難度。
“男要常趕集,女要常坐席”就是這樣一句俗語。
現在鄉村趕集的人,女的要比男的多,而鄉村坐席男的比女的多。為什么過去把這句話反轉來說呢?
男要常趕集
鄉村趕集,一種民間風俗,不同的地方名稱不相同,比如,湖南不同地方就有三種稱謂,有的叫趕場,有的叫趕圩(墟),有的就叫趕集,是約定俗成的農歷集市交易日。
村莊和人口稠密的鄉村,一般一旬三集,有的逢一、四、七,有的逢二、五、八,有的逢三、六、九等;村莊和人口稀疏的鄉村,有的逢一、六,有的逢二、七,有的逢三、八等。
每逢趕集日,人們走出村莊,到集市上交易、辦事、玩耍等。
那么,為什么強調男人常趕集,難道女人就不能常趕集嗎?在舊時農村,女人不常趕集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一是交通不便。過去趕集要靠兩條腿走路,尤其是一些山村,距離集市比較遠,還要翻山越嶺,早晨清早出家門上路,要到晚上才回到家里,非常辛苦,女人做不到。
二是要挑擔負重。趕集時到集市上交易,就要把自己家里生產的產品、養的家禽家畜、從山上弄來的山貨,或挑或背到集市上去賣,有時能夠順利賣掉,有時賣不掉,還得挑回家里,這是體力活,女人干不了。
三是女人的小腳限制。舊時社會,特別是封建社會時期,女人普遍自幼纏足,纏足后的女人就是小腳女人,走不了遠路,走路時搖搖擺擺,速度緩慢,走到集市上去,是一件非常艱難的事。
四是路途安全問題。由于舊時社會動蕩不安,女人趕集最大的問題是路上的安全問題,很難得到保障。那時的女人怕在路上出事,不敢去趕集。
那時的男人常趕集,有以下好處。
1、盤活家里的經濟。男人可以把家里養的家畜家禽、生產的用、產品、山上采集的山貨、水里撈來的水產品、自己加工的竹木器等,拿到集市上去賣錢,或者以物易物,增加家里的收入。
農耕時代雖然以自給自足為主,但并不排斥自產自銷的商品交易。趕集這種農耕時代農民自產自銷的貿易方式,是很多農戶的主要經濟來源,也是主要的致富渠道。男人經常去趕集,也就為家庭經濟增強了活力。
2、獲取市場信息。集市是商品經濟的一個窗口,男人通過趕集,可以獲得種養及其他的方面市場信息,為進一步增收拓展思路。
3、獲取其他方面的信息。過去農村,人們重視親戚朋友之間的來往,但是不可能做到相互之間頻繁上門,也沒有這個必要,以免增加親戚朋友的負擔。
趕集就成為親戚朋友之間會面的重要場所。通過會面,親戚朋友之間家里的情況能夠及時了解,親戚之間遇到什么難處,可以得到及時幫助,如果沒有難處,相互之間互報平安,以免牽掛。
另外,還可以通過趕集,了解其他想知道的各方面信息,比如,討兒媳婦、嫁女等方面的信息,為兒子找媳婦、為女兒打婆家做準備。
4、集市保持活躍。農村趕集,本來就是商品經濟不發達地區一種貿易形式,對當地的經濟活躍起到重要作用。
這種貿易形式是否能夠存續,除了地理位置外,還要靠當地人的維護,這種維護就是保持集市的“人氣”,“人氣”越旺,集市也越興旺,當地經濟也越活躍。
過去的集市,為了保持“人氣”,有一個約定成俗的規矩,那就是集市當地人,在趕集的日子,不管有事沒事,都要到集市逛逛。
在當地,到集市玩耍,不會被看成游手好閑,而是為集市的繁榮作貢獻,是做“正經事”。因此,過去很多鄉村,即使農忙時節,也會丟下手里的農活,換上干凈的衣服去趕集。
這是地外偏僻之地的無奈之舉,也是要求男人常趕集的主要原因之一。
現在鄉村趕集,由于交通條件便捷,交通工具多樣化,女人趕集的積極性比男人高,大多由女人趕集,男人留在家里。
不過,由于農村人口外流,再加上集市功能的弱化,很多偏遠地區的集市在逐漸萎縮,在一些集市上,往往會出現這樣的現象,集市上賣貨的人比趕集的人還要多。
女要常坐席
“坐席”,就是農村所說的吃酒席,也稱吃酒,用書面的說法就是赴酒宴。這是農村一種傳統習俗。凡村里人家有紅白喜事,如果辦酒席,就去隨禮,隨禮后就可以坐席。
過去農村隨禮坐席有一個規矩,有單人情和雙人情之分,單人情就是村里約定俗成做人情的最底線,打個比方,如果村里隨禮的份子錢最底為50元,那隨50元就是單人情,而超過50元一倍以上,即100元以上就是雙人情。
單人情坐席,一家只能來一個人,雙人情坐席,一家可以來兩個人。至于全家人坐席,在農村一般分親疏,少數地方三代以內可全家坐席,多數地方五服內全家坐席。
這就是農村民眾常說的,五服以內是一家人,從坐席就可以看出關系的親疏。
“女要常坐席”,是指到五服以外的人家吃酒席。
在人們的印象中,坐席是男人的事,喝酒也是男人的事,其實不然。
過去農村,男人的酒量未必超過女人,只是男人見到酒,比女人要愛,而女人則藏而不露,不喜歡張揚。
那時,由于醫療條件和醫學水平有限,女人生育兒女,都在家里,由接生婆接生。
女人懷孕后,家里要燒一到兩鍋酒,也就是二十到四十斤,女人生了后,在坐月子期間,每天就用酒兌紅糖給女人吃,主要是活血和恢復體力。
那時的女人生育的兒女比較多,生育五六個很正常,每生一個小孩,在一個月內要喝完二十到四十斤酒,她們的酒量就是這樣練出來的。
過去農村,男人之間喝酒沒有什么可怕的,男人怕的就是與女人喝酒,女人的酒量深不可測,先醉倒的往往是男人。
過去農村,有一種酒席是專門為女人擺的,那就是“三朝酒”或“滿月酒”,受封建迷信觀念的影響,男人忌諱參加,清一色由女人帶著孩子參加。嫁女酒也以女人為主。
現在很多地方已打破了這種舊觀念,男人也主動參加這種酒席。
那么,為什么俗語強調女人要常坐席呢?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是讓女人“見世面”。過去農村傳統,男主外,女主內。男主外就不用多說。女主內,不僅僅要操持家務,家里的紅白喜事,大事由男人做主,很多細節方面的問題由她們來操辦和處理,因此,女人是家中紅白喜事實際操辦人。
農村操辦酒席,雖然一有套經驗豐富的人馬,但這些人最終還是要聽辦席主人的。
辦席的過程中,從細節可以看出一個家庭接人待物的水平,老話說:“在家不會迎賓客,出門方知少主人”,家里有一些能干的女人,在接待客人方面,不僅少讓男人操心,還給男人長臉。
女人常去坐席,就是要多學別人家里辦席的經驗,輪到自家辦席時,可以應付自如。
二是讓女人“結人緣”。過去農村,受封建思想的影響,男人有男人的社會圈子,女人有女人的社交圈子,男女有別,很少交往。
那時農村酒席的坐席,有一種規矩,叫“男女不同席”,男人同坐一張桌子,女人同坐一張桌子,一般不混坐。
這種規矩,直到上世紀80年代前半期以前,大多被廣泛接受和堅守,后來隨著農村思想觀念的改變,這種規矩才逐漸被打破。
從席本來就是農村重要社交活動的一部分,過去農村女人的社交是比較少的,常到別人家去坐席,就是去參加村里的社交活動。
比如,村里的女婦大多是外村嫁過來的,原來并不認識,通過坐席后也就從認識了到熟悉,從而在平時的生活中互相來往,有事互相幫忙。
別小看女人之間交往的能量,她們在你家遇到為難事時,需要幫手時,可以發動她們的男人來幫忙。
過去,農村有一種現象,一個女人從甲村嫁到乙村之前,兩村之間在歷史上很少有人男女結親。自從有一個女人嫁到甲村后,兩村之間男女結親的就多了,甲村的女子陸續嫁入乙村,乙村的女子也陸續嫁入甲村。
這就是女人的能量,在舊時代時期,由于是包辦婚姻,女人之間的交往,為兒女的終身大事提供了重要信息。
現在男女婚姻自由了,不用父母操心了,但是,不可否認的是,一些農村青年男婦之間的婚姻,仍然靠親戚朋友和熱心熟人牽線搭橋,農村坐席仍然是農村民眾的重要社交平臺。
由此可見,過去農村女人坐席的重要作用。
三是女人可打包。過去農村吃酒席,很多地方也有打包的習慣。
現在一些人看來覺得可笑,但是,如果我們了解當時農村的生活狀況,就不覺得可笑了,而是覺得農村女性無私和偉大。
那時農村物資匱乏,生活水平比較低,有的人家幾個月都吃不上肉。很多人就是靠坐席改善一下生活。農村有“一日做客三日飽”的說法,真實地反映了當時的生活狀況。
過去農村坐席有一個規矩,男人是不能打包回家的,如果打包的話,會讓人戳脊梁骨,讓人瞧不起。而女人坐席是可能找包回家的,不會有人說,也沒有人看不起,認為是理所應當。
那時的女人坐席時,把屬于自己的一份主菜肉留著不吃,打包回家,自己則吃一小菜,或其他的菜,拿回家給老人和孩子吃。
這也是俗語之中,要求女人常坐席,最現實又是最實惠的重要原因。
農村俗語除了以上介紹的原本意思外,往往還有另外一層意思,那就是引申意思,這句農村俗語也是如此。
這句俗語的引申意思是,對一個家庭來說,該男人做的事,由男人去做;該女人做的事,由女人去做。如此,家里才能夠發展好。
現在社會進步了,人們的生活也普遍改善了,這句俗語的原本意思也就過時了。
如今這句俗語之所以仍然還在農村流行,主要用的是其引申意義,指一個家庭既要有分工,又要有合作,只有夫妻共同努力,共同承擔相應的責任,家里才能興旺,過上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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