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防溺水
安全伴我行
水深危險
尊敬的全縣各族人民群眾、社會各界朋友:
當前正值夏季高溫時段,河道、水庫、渠道等危險水域游玩人員增多,尤其學生假期在這些涉水區域游泳、戲水、垂釣行為頻發,極易引發溺水事故。同時,此類行為也可能對水資源和水生態環境造成破壞。為切實預防和減少溺水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保護好水資源和水生態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個人危險行為
禁止任何人在河道、水庫、溢流堰、渠道等危險水域游泳、戲水、垂釣以及從事其他可能污染水體的活動。同時,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上述危險水域非法開展與游泳、戲水、垂釣等相關的經營活動。廣大人民群眾務必進一步提高警惕,增強自我防范意識,自覺遠離危險水域。
二、公職人員帶頭示范
廣大黨員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應率先垂范、以身作則,嚴禁到河道、水庫、溢流堰、渠道等危險水域游泳、戲水和垂釣。如有違反,一經查實,將依紀依規嚴肅問責。
三、 加強未成年人監管
學校及學生家長要切實加強對在校學生、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識教育和監護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務必嚴防未成年人到危險水域游泳、戲水和垂釣,避免發生溺水等安全事故。
四、加大水域管護力度
水庫、灌區管理等單位要按照各自管轄區域,加大對河道、水庫和河道取水工程的管護力度。鎮村兩級河長要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在河道、水庫、溢流堰、渠道入口或醒目位置設置禁止游泳和垂釣警示牌。各鄉(鎮)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好本轄區村民、居民的宣傳教育和規勸工作,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預防各類涉水安全知識,增強廣大群眾安全意識,自覺抵制涉水危險行為,主動規避安全隱患。各有關單位要負責做好本系統、本單位干部職工的宣傳教育和規勸工作。
五、明確違規責任后果
罔視安全管理規定及本通告要求,違反規定、不聽勸導,擅自下水游泳、戲水發生人身傷害事件的,責任自負。若當事人為未成年人,其監護人應承擔相應責任。同時,對屢次不聽勸導、甚至干擾勸導的行為將予以治安處罰。對阻撓和干擾河道、水庫、溢流堰、渠道管理,破壞水生態環境,破壞水源或涉水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鼓勵公眾監督舉報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積極舉報在河道、水庫、溢流堰、渠道等涉水區域游泳、嬉戲和垂釣等危險行為 ,共同維護水域安全環境。
珍愛生命,預防溺水,從我做起。讓我們共同攜手,營造安全和諧的水域環境。
特此通告!
舉報電話:0999-4623191 0999-4622337
尼勒克縣水利局
2025年6月5日
來源:尼勒克縣水利局
監制:陳露杰
審核:王正偉
責編:曹 明
編輯:達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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