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飯時遭遇鋼管“突襲”
方女士這頓飯吃的很心慌。
方女士告訴《科林維權熱線》記者,事情發生在今年五一期間。她陪同家人一起到龍港東城路一家名為“兄妹家燒”的排擋就餐。正盡興用餐時,一根“鋼管”砸了過來。
方女士:是五一期間在龍港(一家)排檔店里吃飯,被排檔的支撐架鋼管砸到頭部。老板跟我一起去醫院拍了個CT,然后當時是說顱骨沒有骨折,顱內是沒有出血,腫了一個非常大的包。一直到現在頭不是很舒服,睡眠不好,耳鳴。當時醫生問我要不要住院,我是說不用住院,我自己回家觀察,如果難受的話,到時候我自己就去醫院看。
突如其來的意外,打亂了方女士假期安排。被砸傷后,方女士先后到龍港中醫院、平陽縣中醫院、溫州醫科大附屬第一醫院就診。雖然CT,磁共振顯示均無大礙,但她感覺頭皮依然腫脹,且伴有不適,希望商家給她一定的合理補償。
方女士:當時也有報了警了,警察也是建議我說你先把這個看。最近,陸陸續續看了兩、三次的門診,然后開了一些止痛藥。后面我是找他(商家)說要協商,給一個紅包。商家他可能就覺得沒有問題了,他不同意。說自己4個股東什么商量了一下就是不給了。后面產生的這些醫療費用他都不認了。
《科林維權熱線》節目直播中,記者連線了龍港“兄妹家燒”商家代表。他承認方女士的傷是店外水泥墩上的鋼管被封吹倒引發,并非人為故意傷害,他認為意外事故是“天災”,方女士的“紅包”訴求,金額過高,無法滿足,表示愿意在科林工作室協調之下合理解決。
商家代表:他坐在門口風太大了,鋼管在旁邊翻過去。醫生說沒什么事,醫藥費出了就回來了,這個都是意外。什么3000塊紅包嗎?我就都看不懂,醫藥費把你出掉就好,你什么意外紅包什么意思?我們也不是故意打你的,天災也不是我們的事情。3800元不是敲詐嗎?
科林老師:你愿不愿意我們介入幫你們協調一下?
商家代表:協調是可以,如果太多我是接受不了的
6月3日,《科林維權熱線》記者按約定與龍港“兄妹家燒”代表協商線下協調事宜。不料,商家的態度,讓維權記者為難了。
維權記者:您這邊跟投訴人的問題解決了沒有?
商家代表:她也沒有聯系我。
維權記者:需要我們介入做調解嗎?還是你們自行調解?
商家代表:自己怎么調解?你是做新聞媒體的,沒有數的嗎?
維權記者:我們不是幫您在促成問題的解決嗎?我們是好心幫助你們做調解。您這邊是有什么樣的意愿嗎?所以說我把你們約過來做調解,不用對我這么兇的,不是我欠你錢,先生。
商家代表:他說多少?
維權記者:不是她說多少就是多少?我們要促成合理,理解嗎?所以說我打這個電話給您,您現在用這種方式說話,讓我們覺得很為難。您是商戶您很忙,所以跟您先約個時間。
商家代表:我沒有空。你就是說880紅包就可以了,一起了結。
維權記者:我幫你去傳達,但是您自己要知道其中的利害關系。作為商家要盡到責任和義務的
隨后,維權記者向投訴人方女士傳達了商家的想法。截止發稿前,暫未得到方女士的回應。
科林觀點
商家的“一口價”不是不可以,但態度決定了一切。科林工作室一直提倡消費者理性維權,經營企業守法經營,雖然這起投訴我們無法從具體賠付金額上做出評判,但雙方解決問題的態度一定要有,顯然從記者的采訪報道內容來看,商家的認知是不足的,首先記者是居中人,也是調停人,秉持的是客觀公正的立場,沒必要有抵觸心理。其次在經營場所出問題商家自然要擔責,只不過責任大小要根據事實情況來認定,比如,商家有無取得戶外經營的許可,雨棚鋼管等有無做明顯的安全防撞標志等等,如果經營企業沒有提供一個安全的就餐環境,沒有盡到風險告知,缺乏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基本常識和正確處理客訴的態度只會使簡單的問題變得越來越復雜,我們希望商家聽到或看到報道之后馬上主動聯系消費者,賠禮道歉是必須的,至于賠付金額多少相信在道歉的基礎上會有柔化的空間,此外,我們也提請屬地的行政執法部門好好前往實地查一查,還有多少類似占道經營行為,還有多少類似安全隱患需要排除。
來源 科林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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