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觀察】
加強生態保護
“訴”的剛性監督不能缺位
2025年是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20周年。今年六五環境日的主題為“美麗中國我先行”。生態環境具有非排他性與非獨占性,這決定了美麗中國建設是一項需要社會各界共同參與、共同享有的事業,具有明顯的公益屬性。值此之際,最高人民檢察院于6月5日發布了一批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檢察公益訴訟起訴典型案例。在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宏大時代背景下,這些案例為我們呈現了更為鮮活、立體的“綠色司法實踐圖景”。
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是檢察公益訴訟傳統的法定辦案領域,也是案件量最大、最成熟的領域之一。數據顯示,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7.4萬件,提起公益訴訟6700余件。另一組數據顯示,與其他辦案領域橫向對比,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起訴案件約占全部領域提起公益訴訟案件的57%。這說明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檢察機關敢于以“訴”的確認體現司法價值引領,推動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本批發布的10個案例均為檢察機關提起訴訟的案例,意在突出“訴”的剛性監督作用。其中有行政公益訴訟,也有民事公益訴訟,案例涉及水污染、固廢危廢污染、土壤污染防治,以及農用地、礦產、濕地生態、自然保護區、海洋資源保護等多個方面。這顯示出,無論是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職,還是民事主體破壞生態環境,都有可能被訴至法院,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當“建議”無法推動改變,“訴訟”就成為更強有力的法律監督方式。分析這些案例不難發現,檢察機關提起行政公益訴訟的,均為經檢察建議后仍未有效整改致使公共利益持續受損的情況。比如福建省安溪縣檢察院針對鋼鐵產能置換項目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等固體廢物,制發檢察建議后發現行政機關未組織責任人清運,且經委托鑒定機構檢測案涉地塊土壤,發現存在重金屬污染。安溪縣檢察院依法提起訴訟,督促行政機關履行監管職責。而民事主體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則被依法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陜西省檢察院西安鐵路運輸分院針對旅行社非法組織穿越秦嶺核心保護區的行為,準確適用訴前禁止令保全措施,委托專家評估非法穿越行為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依法追究賠償責任。法院支持了檢察機關的全部訴訟請求,依法判令該旅行社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費用11萬余元,對整治非法穿越自然保護區核心區行為具有示范意義。
值得關注的是,從這些發布的案例可以看出,不少案件的辦理過程中,有來自各行各業志愿者的身影。這充分證明,建設美麗中國,既需要自上而下的制度設計,也離不開自下而上的全民行動,匯聚人人參與、人人共享的強大合力。未來,檢察機關將進一步暢通渠道,讓更多的“益心為公”志愿者有序參與公益訴訟案件辦理,有效將民心民意轉化為環境治理的實際效能,以實際行動為中國式現代化寫下綠色注腳。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
記者:閆晶晶
編輯:張雪瑩 潘若曦 袁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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