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黑飛”是指未經官方許可或未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的無人機飛行活動。記者6月5日從北京市房山公安分局獲悉,警方近日查獲兩起無人機“黑飛”案件,操控無人機是兩名未成年人,民警分別對其監護人依法處以行政罰款。
警方表示,使用無人機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法規為無人機飛行劃定了清晰的法律邊界,然而,部分家長卻忽略了對未成年人操控無人機的監管教育,一不小心觸犯了法規。
5月31日,房山公安分局民警發現,在大石窩鎮有人操作無人機飛行。經查,操控無人機人員為一名未成年人,當天學校放假拿取其家人的無人機,未經空管部門審批擅自操作飛行。
同日,在青龍湖鎮,民警再次發現有人操作無人機進行飛行。經查,操控無人機人員也為一名未成年人,未經空管部門審批擅自操作飛行。
兩起案件中,民警分別向兩名學生及監護人普及了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無人機飛行審批的相關規定,并對其監護人依法處以行政罰款。
警方提示家長,要先認真學習條例,清楚未成年人操控無人機的限制和要求;妥善保管好無人機,將其放置在未成年人不易接觸到的地方,避免其私自使用;如果孩子確實對無人機飛行感興趣,家長可以在符合規定的前提下,陪同孩子進行飛行活動,并給予正確的指導。
法規鏈接:
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操控微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操控輕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應當由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現場指導。
第五十條第一款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違反本條例規定操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的,由公安機關對其監護人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實施違規飛行的無人駕駛航空器。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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