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的小雪因腦、肺等
全身多臟器功能衰竭死亡
小雪是意外死亡
還是被虐待、暴力傷害致死
背后是否另有隱情
“請相信法律一定會為她們撐腰。”每次聽到熱播影視劇《無盡的盡頭》中這句臺詞,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檢察院檢察官周育的心中,總會涌起對那個生命永遠定格在5歲的小女孩的無限痛惜。
她叫小雪(化名)。周育與她距離最近的一次,是隔著醫院重癥監護室厚重的鐵門,醫生告訴周育,她已陷入深度昏迷。入院搶救第42天后,5歲的小雪因腦、肺等全身多臟器功能衰竭死亡——這些冰冷的醫學術語,宣告了一個幼小生命的終結。
“2021年7月13日,小雪被送醫時已深度昏迷、呼吸心跳驟停。醫生檢查發現女童全身多發新舊嚴重外傷,隨即報警。”周育的聲音有些沉重,“這是我從檢以來辦過的最揪心的案件,小雪是意外死亡還是被虐待、暴力傷害致死?背后是否另有隱情?”
傷痕累累的女童
2021年7月13日23時許,沙河口區某派出所接警,一名5歲女童疑似在家中被父親打傷,正在大連市兒童醫院搶救。民警立即出警,將犯罪嫌疑人——小雪的父親馮某康抓獲。
前額青腫、左耳后側和頸部青紫,前胸后背瘀青,雙臀、大腿、雙膝大面積青紫……這些觸目驚心的傷痕,仿佛在無聲地訴說著一個5歲孩子承受的痛苦。醫生根據小雪外傷的顏色和傷痕形狀分析,兩三天內,小雪遭受了多次毆打。
120急救中心和大連市兒童醫院的醫生均證實,搶救小雪時曾詢問過馮某康孩子受傷的經過。他當時坦言,因孩子不聽話,情緒激動下用拖鞋打了孩子的前胸、后背及臀部,并用手打了孩子的頭部,導致小雪在躲避毆打過程中從床上摔到地上后昏迷。
警察到達后,馮某康改口了。據兩位接診的醫生回憶:“報警前,我們如實記錄了病史。警察來后,孩子的父親卻拒絕在病志上簽字,說記不得孩子身上的傷是怎么來的。”“到案后,馮某康的供述與搶救時對醫護人員的講述出入很大,稱自己只用拖鞋打了孩子的屁股,孩子頭部的外傷是她自己意外磕到了梳妝臺……”周育說。
“本案的難點在于缺乏直接證據,無有罪供述、無被害人陳述,沒有見證人,也沒有現場毆打視頻等關鍵證據。”大連市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部門負責人冷冬冬介紹,“警方以馮某康涉嫌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逮捕時,小雪僅能依靠呼吸機維持生命體征。”
經過審查,檢察機關認為案件定性不準確,現有證據還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于是,辦案檢察官圍繞偵查方向以及調取小區監控等客觀證據提出了補充偵查意見,同時也對該案自行補充偵查。
為確保小雪能得到及時救治,周育與醫院溝通協調,為小雪開辟了生命救治“綠色通道”,啟動專項資金墊付全部醫療費用。公安機關聯系到小雪的生母史女士后,檢察機關針對其得知小雪入院情況卻連續幾天失聯的嚴重失職失護行為,發出督促監護令,責令其全力承擔小雪治療、護理、陪護責任。
脾氣暴躁的父親
據了解,馮某康與史女士于2011年相識相戀,2013年結婚。婚后,馮某康因生活瑣事經常向妻子發脾氣。“哪怕有了孩子后,他也時常因為一點小事就破口大罵、摔東西……”史女士說。2016年7月,馮某康將不到6個月的小雪偷偷抱回老家藏起來。離婚時,馮某康強烈要求撫養小雪,并拒絕史女士探望。案發前,史女士只在小雪兩歲時見過她一次。
韓某是馮某康為數不多的朋友。在韓某眼里,離婚后馮某康變得沉默寡言、性格怪異,但很喜歡小雪,出差時會把小雪放在韓某家照顧。案發前三四天,馮某康還帶著小雪去高爾夫俱樂部玩,父女倆很開心。
周圍小區的保安和居民反映,案發前兩天,因路人不滿馮某康對小雪的惡劣態度,馮某康曾與人發生爭執。“小女孩太可憐了,兩只手都拿著重物,邊哭邊求她爸,說自己錯了,讓他等等她,她父親雙手空空,邊走還邊回頭訓斥她……”與馮某康發生爭執的路人孫某回憶起那一幕,“他罵人很難聽,還說要是我能管就讓我帶走,孩子他不要了……”
經排查小區監控和調取手機信息,案發前一周內,只有馮某康和小雪父女在家,沒有第三人出入過。鄰居張某反映,當晚九點半左右,聽到類似裝修砸墻發出的悶響聲。
為了排除意外事件的可能性,周育還多次就病志記載的受傷經過等詢問接診醫生,并由大連市檢察院未檢部門牽頭,與偵查機關召開聯席會,研判證據及案件定性。
經反復研究,檢察機關完善了補充偵查提綱,包括對馮某康進行精神疾病司法鑒定、對其與小雪的親子關系進行鑒定等,并反復逐幀查看小區監控視頻、急救人員錄制的救治視頻。
“從小雪的衣著,家中的玩具、童書等分析,馮某康作為父親對小雪的撫養照料還是比較周全的,所以不宜將其行為認定為虐待罪。”周育說,“但馮某康企圖掩蓋暴力毆打孩子并稱是意外事件,在證據面前也是站不住腳的。”
2021年7月,沙河口區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批準逮捕馮某康。
沉默的真相
同年8月25日,入院42天后,小雪經醫治無效死亡。凝視著案卷里觸目驚心的傷痕照片,檢察官將審查焦點放在尸檢鑒定意見上。經證實,小雪的死因系外傷致頭部損傷(腦死亡),最終導致全身多臟器功能衰竭死亡。
2021年10月,遼寧省臨床病理中心法醫司法鑒定所出具補充鑒定意見:小雪致命的頭部外傷符合摔跌傷所致,其體表軟組織損傷與死亡結果間有因果關系。小雪全身體表軟組織傷、陳舊傷是馮某康多次對其毫無節制毆打造成的,而最為致命的頭部傷,也系馮某康暴力傷害導致,而并非因小雪自己的磕碰。結合病志記錄、監控視頻及尸檢鑒定意見等證據,該案的間接證據形成了一個完整的、嚴密的證明鏈條。
檢察機關認為,雖然小雪身上有多處新舊軟組織損傷,但因無法鑒定,無法確認毆打次數、持續時間,且多名證人證實馮某康日常對小雪的撫養情況良好,綜合全案證據,應排除意外事件、虐待、過失致人死亡的可能。
2023年1月17日,沙河口區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小雪的父親馮某康提起公訴。
同年12月12日,法院經審理采納公訴意見,依法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馮某康有期徒刑十年。馮某康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2024年4月18日,二審法院裁定維持原判。
為了悲劇不再上演
案件辦結了,但凝聚社會各方力量保護未成年人的步伐卻未停止。
2024年1月,大連市檢察院與市衛健委就醫療系統落實強制報告制度召開座談會,建立強制報告落實定期會商機制及常態化溝通協調機制。在大連市檢察院的建議下,市衛健委選取市中心醫院實行診療系統嵌入強制報告自動提醒程序,避免出現醫生漏報情形。
今年3月,大連市檢察院與市衛健委還進一步加強協作,采取發布典型案例、加強對醫務人員的法治宣傳培訓、開展侵害未成年人“每案必查”、通報落實情況等方式,加大對全域醫療機構落實強制報告制度的推進力度。
4月,大連市沙河口區檢察院進一步強化未成年人保障措施,通過“檢察+網格”機制打通綠色通道,拓展涉未成年人案件線索來源;對接轄區大數據中心,及時了解案件全面信息;建立“每案必查”機制,逐案審查強制報告落實情況;聯動協同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制定類案審查指引,通過檢察建議堵漏建制,形成“風險—案件—整改”的預防治理閉環。
周育知道,對于小雪來說,一切都已太遲,但通過不懈努力,那些還在陽光下奔跑嬉戲的孩子們,會有更多的保護屏障為他們遮風擋雨。每一個“小雪”的經歷都讓人痛心,但愿悲劇不再重演,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在陽光下安全成長。
(來源:檢察日報·法治新聞版 作者:楊茜淳 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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