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業、修礦山、促轉型,江西大余法院破產重整讓老礦企“換道”新能源跑出新動能——
“點綠成金”賦新能
走進江西省大余縣,群山似翠浪翻涌,峰巒如青黛羅列,大余縣深處的洪水寨礦山山坡綠草如茵,溪水清澈見底,鳥鳴聲在山谷中回蕩。
很難想象,多年前的洪水寨礦山山體被挖得千瘡百孔,巖石碎屑在空中漫天飛舞。
這一切的變化,得益于江西省大余縣人民法院積極探索、勇于創新,在大余縣隆盛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隆盛礦業)等4公司破產重整期間,采取府院聯動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舉措,讓4公司“破繭成蝶”,既妥善處理了環境治理問題,又高效出清低效產能,讓昔日滿目瘡痍的洪水寨礦山重披綠裝,讓老牌鎢企成功實現綠色轉型。
發展之困倒逼破局之策
江西大余被稱為“世界鎢都”,主要從事鎢礦產業的隆盛礦業就扎根于洪水寨礦山。
2022年8月,隆盛礦業以及大余縣經緯鎢業有限公司、大余縣鑫隆鉬業有限公司、大余新華金屬貿易有限公司3家關聯公司以資不抵債、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為由,向大余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怎么可能會破產?”隆盛礦業等4公司申請破產清算的消息,猶如一聲驚雷,從申請破產清算之日起,就被當地群眾廣泛關注,并爭相討論。
提起隆盛礦業,當地群眾耳熟能詳。該公司成立于2013年,其前身為大余縣鎢礦洪水寨坑口。該公司和3家關聯公司曾經實現年產值2.3億元,年納稅額突破2000余萬元,直接解決了200多名產業工人就業,并形成以采鎢礦、選鎢礦為核心的完整產業鏈條。
隆盛礦業采取傳統開采模式,獲得了較好經濟效益,同時也給生態環境帶來了較大影響:粗放式開采,讓洪水寨礦山埋下了礦坑污染水自流排放、地表植被損毀等問題,經評估,需投入生態修復資金達5000萬元以上。
此外,從2018年起,因經營管理不善,以及受到市場行情波動等因素影響,隆盛礦業和3家關聯公司持續虧損,引發了高額負債。
“那時,我們公司一邊急需投入巨額的生態修復資金,一邊還面臨著高達9億元的負債,加上資金鏈斷裂,我們被逼無奈,才不得不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隆盛礦業總經理游某回憶道。
無法繼續支撐正常運轉的隆盛礦業等4公司停產停業,200余名職工離職,僅剩下30余名職工留守在礦區,繼續維持生態環境的修復和整改。
“我們怎么辦?繼續進行環境整改,工資還能按時發放嗎?”30余名職工得知隆盛礦業等4公司申請破產清算后,聚集在廠區門口,眼神中滿是焦慮和彷徨。
2022年9月7日,大余法院受理了隆盛礦業等4公司的破產申請。
那年9月,大余酷暑難耐,蟬鳴此起彼伏,空氣躁動悶熱。大余法院的會議室里,氣氛凝重如鉛,3名辦理隆盛礦業破產案的合議庭成員眉頭緊皺,擺在他們面前的,是一個似乎無解的難題。
如果推進隆盛礦業等4公司的破產清算程序,公司將會被注銷,公司的采礦權也將被依法收回,資產將會被嚴重貶損,30余名職工的妥善安置、高達5000萬元生態修復費用的落實等,都難以得到有效解決。
如果啟動破產重整程序,隆盛礦業等4公司是否具有挽救的價值與可能?能否找到有意向的投資人?重整之路究竟該如何鋪就?這一個個棘手難題,考驗著大余法院的司法智慧與創新魄力。
危機中尋找新機
要破局,就必須運用府院聯動機制,在危機中尋找新機,提升破產財產的處置效率和價值。
構建破產處置新格局,是辦好破產案件的關鍵。
隆盛礦業等4公司破產案涉及風險處置、資產變現、職工安置、引進企業、政策扶持等方面,牽涉廣,影響大,光靠法院一家“單打獨斗”難以處置,需要當地黨委領導、政府統籌和相關行政部門密切配合。
為此,大余法院依托府院聯動機制,多次向大余縣委、縣政府作專題匯報,推動組建了由環保、自然資源等部門參與的破產聯動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形成“黨委領導、府院協同、多元參與”的破產處置工作新格局。
大余縣政府接連出臺新規,在政策支持、平臺搭建和數智賦能等方面持續發力,為隆盛礦業等4公司破產重整提供優惠,成功吸引了3家分別主營新能源材料、礦業投資及環保科技的意向投資人。大余法院向3家意向投資人詳細披露案件的相關信息,并提出具體要求。
歷經多輪磋商洽談,大余法院成功促成3家優勢企業強強聯合,組建投資聯合體,最終成為破產重整的投資人,隆盛礦業從此邁入新能源產業發展的新賽道。
“吸引我們來這投資的,不僅因這里有寶貴的礦產資源,還有相關部門對礦山生態環境修復、產業綠色轉型等方面的遠景規劃與有力行動。”破產重整投資人邸某表示,這些極大增強了投資人的信心與安全感。
彌補生態環境修復資金缺口,是辦好破產案件的重點。
翻閱案卷材料后,大余法院得知,經勘探,洪水寨礦區的礦石和廢石中含有可用于生產碳酸鋰的鋰云母礦,而碳酸鋰作為電池生產的一項核心材料,被廣泛用于新能源汽車領域。目前,新能源汽車產業呈爆發式增長態勢,相關的原材料供不應求。
在洪水寨礦區尾礦庫里,堆積著數十萬噸選礦后的尾礦砂,這些曾被視為廢料的尾礦,因含有鋰云母礦,如今變成炙手可熱的原材料。
既然廢石變成了寶,能否把洪水寨礦區的廢石外銷,用以彌補生態環境修復資金的不足?大余法院提出了這一破題思路。
經實地調研和反復論證后,驗證了大余法院這一破題思路是可行的。為此,大余法院與破產管理人提出“尾礦資源變現+共益債務融資”的破題方案,即采取出售洪水寨礦區尾礦砂的方式來籌集資金,同時將破產程序前、重整程序中的生態修復治理資金列為共益債務,從債務人財產中優先支付。
不久后,首筆生態環境修復資金籌集到位。
大余法院的這一舉措,大大推進了破產重整進程。“就如同給企業注入了一劑強心劑,讓生態修復和企業重生成為可能。”破產管理人王雷律師說道。
最大限度保障債權人合法權益,是辦好破產案件的核心。
“重整之后,我們債權清償的比例是多少?”隆盛礦業等4公司破產重整案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債權人代表老張就問道。
債權人關心的清償問題,也是大余法院在極力處理的核心問題。
隆盛礦業等4公司在股權結構、財務管理等方面高度混同,若分別予以破產,不僅程序繁瑣,而且還可能導致債務清償不公。為此,大余法院決定將這4家關聯公司破產重整案合并審理,統一梳理債權債務,優化資產處置方案。
大余法院為保障每位債權人、每名公司職工的合法權益,利用公證具有固定證據、預防糾紛、銜接司法等功能,首次在破產案件中引入公證程序,尤其是在破產管理人選任、債權人會議、資產評估處置等關鍵環節,全程邀請公證人員參加,既保證了破產程序更加陽光、公開、透明,又對整個過程進行了全程監督。
陽光下的監督,讓債權人吃下了“定心丸”。“看到公證員全程在場監督,我們心里踏實多了。”破產重整后,老張說道。
選擇新賽道開啟新征程
既然目標選定了新能源產業發展這一新賽道,那么破產重整的各項工作就要夜以繼日加速推進。
維護好職工權益,是公司進入新賽道前必須要解決的問題。大余法院在制定重整計劃前,充分尊重職工意愿,逐一與每名職工溝通交流,了解他們的真實想法。
對自愿離職的職工,依法予以經濟補償,對愿意留下繼續工作的職工,實行破產重整期間不停薪、不降薪政策,補繳職工的醫保、社保等,并要求新的投資人在不降低職工原有待遇的前提下,接收全部職工,穩定就業。
“企業破產了,我以為自己要失業了,真想不到我還能在礦山繼續工作。”在洪水寨礦區工作了10年的職工王啟友說道。
2023年4月,大余法院舉行隆盛礦業等4公司債權人會議。會上,重整計劃(草案)獲高票通過,債權清償率從最初不足5%提升至20%,職工債權全部得以優先清償。
2023年6月,大余法院舉行隆盛礦業等4家公司重整案債權發放儀式,職工全額領取了公司補發補繳的工資、社保款56萬余元。
推進生態環境修復,是企業在新賽道中重點要處理的問題。在大余縣委、縣政府的統籌協調下,環保部門很快制定了詳細的生態環境修復方案,自然資源部門加快了采礦權續期審批程序。
首筆生態環境修復資金到位后,洪水寨礦山尾礦砂的出售渠道得以全面打開。之后,挖掘機揮舞著鏟斗,將88萬噸尾礦砂一堆堆裝入裝載機中,礦砂的碰撞聲與發動機的轟鳴聲在礦山中回蕩,為生態環境修復提供了資金來源。
生態環境的修復方案得到落實,資金有了保障,一場聲勢浩大的生態環境修復工程,在洪水寨礦區拉開帷幕。
工人們采用掛網覆毯、客土噴播技術固定土壤,運用削坡放階減載工程重塑山體形態,在陡峭的山體上攀爬,將混合草籽和土壤改良劑噴灑在裸露的巖面上,一棵棵樹苗在坑洼處扎根,一片片綠草在石縫間生長,為洪水寨礦區帶來了新的生機。洪水寨礦山非生產區域林草覆蓋率達90%。
曾是洪水寨礦區最大“痛點”的生態環境問題,如今已成為大余縣礦山修復的典范,為其他礦業公司的生態環境修復提供了參考。
放下沉重的債務包袱,卸下棘手的環境整治難題,一度瀕臨倒閉的隆盛礦業等4公司得以涅槃重生,重新煥發新生機,公司產業由傳統的鎢礦開采、加工企業,轉型為鋰電新能源產業,邁入新能源產業新賽道。2024年,公司營業收入達400萬元,重新走上了復蘇之路。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聚焦建設美麗中國,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這一戰略決策,如春風化雨,指引著各行各業蓬勃發展。隆盛礦業等4公司的破產重整,便是這一政策的具體實踐樣本。
洪水寨礦區曾經的礦石撞擊聲,如今化作轉型發展的鏗鏘足音,在大余群山中久久回蕩。“我們要用更有力的司法舉措,不僅幫企業解決發展中的各種難題,還要為企業轉型發展保駕護航。”大余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黃中林告訴記者。
如今,大余縣累計修復礦山面積4870余畝,10家礦山入選省級以上綠色礦山名錄。
百年鎢都正以嶄新的姿態,邁向綠色發展的新征程。
為綠色轉型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本報評論員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綠色發展是高質量發展的底色,新質生產力本身就是綠色生產力。我們必須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助力碳達峰碳中和。”加快綠色轉型,既是重塑經濟增長動能的時代命題,也是破解傳統經濟發展瓶頸的改革命題。以高質量司法維護企業綠色轉型中的合法權益、保障新質生產力高質量發展,是人民法院義不容辭的責任。
“世界鎢都”大余縣在綠色轉型中,江西省大余縣人民法院通過推出一系列創新舉措,優質高效審結了隆盛礦業及其關聯公司破產重整案,既為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注入了法治動力,又為資源型城市綠色轉型提供了可復制的司法樣本。
創新司法理念,為綠色轉型提供“源動力”。大余法院跳出傳統破產審判“重清算、輕挽救”的思維定式,擺脫傳統經濟增長方式和發展路徑,引導危困企業引進新技術,搶占新賽道,發展新質生產力,不僅讓危困企業得以“涅槃重生”,還促進了產業綠色轉型,提升了核心競爭力。人民法院要切實轉變司法理念,深刻認識加快綠色轉型在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找準司法服務綠色轉型的發力點、落腳點,采取有效措施,促推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為高質量發展提供充沛動能。
創新司法舉措,為企業綠色轉型提供“真保護”。大余法院在黨委領導下,積極構建破產處置工作的新格局,提出籌集生態修復資金的新思路,采取引入公證程序的新方法,為企業綠色轉型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人民法院要大膽探索,勇于創新,在企業綠色轉型的關鍵時期、重要節點,推出更有效的方法、更有力的舉措,為企業綠色轉型提供優質司法服務,幫助企業化解轉型中的各種難題,加快轉型進程,為發展新質生產力提供更多“真保護”“嚴保護”。
創新司法服務,為企業綠色轉型提供“強支撐”。大余法院堅持“挽救一個企業、規范一個行業、優化一方生態”理念,將司法服務從“法庭內”延伸至“市場端”,幫助企業打通綠色轉型中的堵點、卡點問題,讓企業輕松轉型,全力發展新質生產力。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務水平,不僅是司法質效的“度量衡”,更是綠色轉型的“進度條”,要延伸司法服務范圍,完善司法服務舉措,用有溫度的司法服務,精準對接企業的綠色轉型,全力滿足企業綠色轉型中的各種司法需求,為新質生產力破繭而出清除沉疴宿疾、厚植法治沃土。
新征程需要新作為。綠色轉型關乎千秋基業,人民法院要強化使命擔當,力爭在綠色轉型中發揮更大作用,為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繪就美麗中國新畫卷貢獻更多司法力量。
來源:人民法院報·1版
記者:胡佳佳|通訊員:劉鋒 蔣文娟|本報評論員:胡佳佳 劉鋒 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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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編輯:劉書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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