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編在網上看到這樣一個熱點問題:
有網友提問,說自己剛考上事業編,老是聽人說現在制度管得很嚴,嚇得自己瞻前顧后,問下班跟同事們一起出去吃飯聚會,算不算違紀違規?
公職人員工作時間禁止飲酒已成共識,但是,機關事業單位下班后與同事聚餐,算違規違紀嗎?
有的朋友說不算違規,但是確實也有很多規定不允許違規聚餐,那么到底是以什么為準呢?
今天小編就根據最新政策文件,給大家講清楚這個問題。
政策規定從哪里來?
作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我們要遵守的規定主要來自三個層面:
黨紀層面最基本的是《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其重點規定了三類情況:
第101條有明確規定不能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
第113條規定不能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
第116條規定不能違反接待管理規定,超標準、超范圍接待。
公職人員管理層面《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34條有明確規定:公職人員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宴請等活動安排,后果很嚴重:
情節較重:警告、記過或記大過
情節嚴重:降級或撤職
地方細則層面則是當地省市紀委自行制定的具體細則,相比前兩種,細則更為詳細,有著更加明確的規定。
具體如何把握?
? 工作關系的飯局要特別注意:不能接受基層單位吃請;不能接受企業安排的吃請;不能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吃請。
? "小圈子"性質的飯局要謹慎:同學會、老鄉會性質的聚餐要慎重;領導干部之間不能互相請客;避免參加可能形成"小團體"的飯局。
實際操作建議
? 普通同事聚餐:三人以下的普通聚餐一般沒問題;最好選擇大眾價位的普通餐廳;各自付費,避免相互請客。
? 需要注意的情況:避免在高檔場所聚餐;不要經常固定人員聚會;不要借機搞"小圈子"。
作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我們要心中有規矩,既不能過分拘束,也不能放任自流。正常的同事之間交往是允許的,關鍵是要守住底線,不觸碰紅線。
遇到不確定的情況,建議大家參考當地紀委的具體規定,或向單位紀檢部門咨詢,這樣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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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源:黨建頭條
責 編:張云露
審 核:彭 鍇
監 制:武文科
總監制:程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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