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份 “魔幻” 的判決書在網上火了。某地法院在審理一起鄰里糾紛時,面對雙方因晾衣桿滴水引發的爭執,竟在判決書中建議 “雙方應提升個人修養,以君子之道化解矛盾”。網友們炸開了鍋:“這是在寫《論語》批注,還是在斷案?” 類似讓人哭笑不得的司法案例,背后都指向同一個問題 —— 有些法官,真該補上深入底層、貼近百姓這堂必修課了。
法律從來不是冰冷的條文,而是要解決真實世界里的 “一地雞毛”。記得幾年前,有個經典案例:兩位大爺在菜市場因攤位占地起沖突,扭打中一方不小心摔斷了肋骨。如果只看法律條款,動手一方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但法官沒有簡單 “一判了之”,而是連續三天蹲守菜市場,和周圍商戶、攤主聊天,了解到雙方原本是幾十年的老街坊,沖突當天是因為一方兒子失業情緒不佳才沒控制住脾氣。最終,法官組織調解,兩位老人在派出所握手言和。這個案子之所以被點贊,就在于法官用 “人間煙火氣” 讀懂了法律的溫度。
現在部分司法判決被詬病,根源在于脫離了真實的生活場景。比如某離婚案件中,法官要求經濟條件較好的一方每月支付 2000 元撫養費,看似公平合理。但在當事人生活的小縣城,平均工資才 3000 元,2000 元撫養費幾乎斷絕了支付方的正常生活。這樣的判決,就是典型的 “辦公室斷案”—— 拿著數據表格計算正義,卻忘了法律要讓判決結果真正落地。
有人可能會說,法官工作那么忙,哪有時間去 “體察民情”?但恰恰是這種想法,暴露了司法工作的認知誤區。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曾強調:“要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而這個 “感受”,絕不是靠一紙充滿法言法語的判決書就能實現的。當法官不了解外賣騎手的送餐時效壓力,就可能誤判交通肇事中的主觀過錯;當法官不清楚農村宅基地的復雜歷史遺留問題,就容易激化家族矛盾。司法工作的每一個細節,都需要扎根生活土壤才能開出公平之花。
其實,我們的司法體系里早有 “接地氣” 的優良傳統。馬錫五審判方式至今仍被奉為經典 —— 背著國徽下鄉,在田間地頭開庭,讓不識字的農民也能聽懂法律。新時代的智慧法院建設如火如荼,但技術再先進,也替代不了法官走進社區、工廠、農村的腳步。多聽聽家長里短的抱怨,多看看市井生活的不易,才能把法律條文翻譯成老百姓聽得懂的 “大白話”。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而實施的根基在于民心。當法官不再是坐在審判席上的 “高冷符號”,而是愿意彎下腰傾聽百姓疾苦的解鈴人,那些 “魔幻判決”“機械司法” 的爭議自然會越來越少。畢竟,真正的公平正義,不僅要寫在法典里,更要刻在老百姓的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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