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本是一方向另外一方以締結婚姻為目的、依據習俗給付的財物,但當雙方感情破裂,婚姻關系無法繼續維系時,彩禮就變成了棘手的難題。近日,靜樂法院成功執結了一起婚約財產糾紛案件,不僅化解了兩個家庭之間的矛盾,而且使男女雙方“和平分手”,重新開啟新的生活。
王小花(化名)和李大明(化名)相戀許久,依習俗李大明向王小花給付彩禮后,二人舉行了婚禮儀式,開始同居生活并育有一子。期間二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然而好景不長,二人因生活瑣事導致矛盾越來越多,感情破裂無法調和,便解除了同居關系。
同居關系解除后,李大明將王小花起訴至靜樂法院請求返還彩禮,經法院開庭審理,依法判決王小花向李大明返還彩禮款135000元,一次性付清。判決生效后,因王小花未按照判決書履行義務,李大明委托其爺爺向靜樂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李爺爺
“法官,大明是我一手帶大的,這娃娃從小命苦,親媽離家出走,親爹也不管,好不容易結了婚又遇上這事情,現在他三歲的兒子也是我在帶,老漢我已經80多了,這10幾萬彩禮錢她要是不給我,我今天就和她拼了......”
八十多歲的李爺爺情緒激動,顫顫巍巍地說著。
“我才20歲,當初結婚生孩子也是年輕沖動,我知道彩禮該退給人家,可我沒正經工作,實在沒這么多錢!”
王小花
王小花無奈地表示。
考慮到婚約財產糾紛的特殊性,既要促案結又要解心結,靜樂法院執行法官鞏昊麗向王小花依法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并通過網絡查控系統依法查詢了王小花的銀行賬戶,發現其確無可供執行財產。隨后,鞏昊麗結合案件實際,以調解為切入點,組織雙方“背對背”溝通。
起初,王小花稱資金緊張,還款困難,李爺爺則態度堅決,要求立刻還錢,否則會有極端行為,調解一度陷入僵局。
“他們兩個的孩子目前是大明爺爺在帶,老人家80多歲了,沒有經濟來源,生活很困難,急需要這筆錢生活。小花還年輕,如果不履行判決,就會成為失信被執行人,對以后找工作或者開啟新的感情生活都會有很大的影響,作為家長,孩子早早戀愛、生子,你們也有一定的責任,是不是?”
“法官,你說的在理,小花這娃娃從小不聽話,不好好上學,現在這樣我們當家長的確實有責任。您放心,這個錢我們就是砸鍋賣鐵也要還上,畢竟這也是孩子的撫養費......”
面對執行僵局,鞏昊麗法官迎難而上,尋找調解突破口,通過借助雙方親戚的力量,幫助當事人釋放對立情緒,引導他們理性看待問題,力促實質性化解糾紛。經過多番勸導調和,雙方各退一步,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王小花及父母當場返還了135000元彩禮款,案件順利執結。
“婚約財產糾紛案件的妥善處理,不僅維系著家庭關系的和諧,更關乎社會秩序的穩定。當事人走進法院,往往不僅是為爭一個‘是非曲直’,而是有生活的苦衷和‘難言之隱’。單純依靠司法裁判的剛性手段,未必能從根本上化解矛盾,唯有搭建溝通橋梁,讓當事人充分表達訴求,理清事實脈絡,紓解負面情緒,才能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心和順,讓司法既有力度更顯溫度。” 鞏昊麗法官如是說。
來源: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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