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宣漢縣交通運輸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宣漢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聯合發布通告
決定開展為期兩個月的
超限超載及“百噸王”貨車
專項整治行動
為有效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及公路基礎設施,根據《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關于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四川省交通運輸廳 四川省公安廳關于組織開展全省“百噸王”貨車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宣漢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和宣漢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決定聯合開展為期兩個月的超限超載及“百噸王”貨車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時間
2025年6月9日—2025年8月8日,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后轉為常態化整治。
整治范圍
全縣國、省、縣、鄉道路,重點是超限超載高發路段。
全縣礦山、水泥、砂石等貨運源頭企業。
整治措施
對檢查認定的違法超限超載和改裝車輛,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嚴厲打擊,嚴格落實“一超四罰”,即對超載超限貨車、駕駛人、運輸企業、承運人(源頭企業)進行處罰;實行“四個一律”,即超載車輛一律卸貨,非法改裝車輛一律恢復原狀,違法駕駛人一律扣分罰款,嚴重違法一律曝光。
對貨物裝載源頭單位擅自放行嚴重違法超限超載車輛的行為,導致車貨總質量超過100噸,拒不執行整改措施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貨車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技術參數的,2025年6月15日前自行恢復原狀的,予以批評教育,不予處罰。否則,依法從重處罰。
對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單位和個人,公安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任何單位或個人可以向交通運輸部門和公安機關舉報貨車超限超載和改裝行為。(舉報電話:宣漢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0818-5262574,宣漢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0818-5262296)
來源:宣漢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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