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能力作風提升年 | 兩級法院齊發力 溫情調解化干戈
6月12日,石家莊中院與辛集法院協同發力,成功調解這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隨著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這起矛盾糾紛得以實質性化解,畫上圓滿句號。 2024年11月26日,馬某騎行自行車沿非機動車道行駛,于紅燈亮起時通過路口,與駕駛電動四輪車、在機動車道綠燈亮起時通行的劉某發生碰撞,導致馬某受傷、兩車受損。
辛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馬某負主要責任,劉某負次要責任。馬某在事故發生后住院治療,出院后還需二次手術。雙方協商無果,馬某就本次醫療費用向辛集法院提起訴訟,索賠20842.28元。法院經審理,判令劉某支付馬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醫療費損失10268.19元。馬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案件上訴后,石家莊中院民一庭副庭長王靖法官迅速研讀案卷,認真了解了案件事實和雙方爭議問題,并與當事人進行了充分溝通。
考慮到馬某二次手術等后續費用問題還要再進行訴訟,為減輕群眾訴累,王靖法官一行不辭辛苦主動下沉到辛集法院,和辛集法院法官一起召集雙方當事人進一步調解,力爭實現案結事了。
調解伊始,王靖法官以拉家常的方式舒緩劉某的緊張情緒,待其逐漸放下防備后,從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賠償標準等維度釋法明理,既以情動人、又以理服人。在王靖法官和辛集法院立案庭趙旺京法官的耐心引導下,劉某開始吐露心聲,傾訴自身經濟困難,但表示愿意積極配合。考慮劉某的實際履行能力,王靖法官提出分期履行的調解方案,并勸導馬某體諒對方難處。最終,馬某同意做出讓步,劉某承諾分期給付馬某各類損失共計18000元,糾紛就此圓滿徹底化解。
此次調解的成功,彰顯了兩級法院改進司法作風、踐行司法為民的堅定決心。在整個過程中,無論是一審法官還是二審法官,始終以群眾需求為導向,以“案結事了人和”為目標,將法理情深度融合,既解開當事人“法結”,又化解“心結”,切實將“司法能力作風提升年”活動要求轉化為了實實在在的便民舉措,讓公平正義可觸可感。
以上信息來源于網絡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