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某平臺的一個問答)
先說結論,一個字:是。
討論一個問題,得有個時間和空間的界定,不然就是耍流氓了。這個問題就既給出了時間——二戰時期,也給出了空間——中國戰場。
二戰時期的中國戰場,步槍純粹以栓動為主,有國產漢陽造、中正式,有日產三八大蓋、蘇制水連珠、德式毛瑟(含捷造、比造仿毛瑟)、美造春田、英造李恩菲爾德等等。哪支槍更適合中國,以上都可以討論。但如果再外延開來,拿M1半自動步槍、M1卡賓槍甚至Stg44突擊步槍等說事兒,就多少有點駕空的意味了。
網上很多人對題主的問題是持否定意見的,說三八大蓋不如中正式,當然更不如毛瑟,不如春田,不如水連珠,不如李恩菲爾德,總之就是除了漢陽造,三八大蓋哪個都不如。
我的看法正相反,我認為三八大蓋最適合中國。
為啥呢?
一、三八大蓋的威力值夠還是不夠
說三八式不如同時代栓動步槍,說得最多的就是三八式的威力低。好吧,那就來說說這個威力的問題。
在上個世紀初流行的第一代栓動步槍中,德7.92毫米毛瑟步槍的槍口動能是3647焦耳,蘇7.62毫米莫辛納甘步槍的槍口動能是3627焦耳,美7.62毫米春田步槍的槍口動能是3607焦耳,法8毫米貝蒂埃步槍的槍口動能是3362焦耳,英7.7毫米李恩菲爾德步槍的槍口動能是3127焦耳,日6.5毫米有坂三八步槍的槍口動能是2617焦耳。由此對比可見,三八式步槍的威力的確低于和它同時代的步槍。
中正式是照仿的毛瑟標準型,槍口動能與毛瑟步槍差不多。這也就是說,三八式步槍的威力是不如中正式步槍的,這也無需爭論。
但是,威力不如,槍就一定不如嗎?
討論這個問題,又要看在什么戰場了。
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也就是第一代栓動步槍問世之初的那些年,步兵幾乎就是清一色的步槍兵,沒有步兵炮,沒有迫擊炮,沒有或鮮有機槍,更沒有二戰爆發后流行起來的直瞄支援火器,因而,步槍幾乎要承擔不同戰斗階段、不同作戰距離上的全部射擊任務。也就是說,不僅后來由輕機槍承擔的400米以上的支援任務要由步槍來承擔,就是由重機槍承擔的800米以上的壓制任務也仍然要由步槍來承擔。就因為這個,所以那時要求步槍的射程越遠越好,威力越大越好。
在各列強同時代幾款栓動步槍中,三八大蓋發射的6.5毫米有坂步槍彈,裝藥最少,彈頭質量最輕,初速最低,400米以上彈頭存速最低,在特別講求遠距離殺傷力的當年——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三八式步槍的威力的確是該槍的一個短板,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可問題是——請注意——看400米以上的殺傷力,是一戰前的標準,是步兵直接支援火器還基本沒有應用于戰場時的標準。今天惡評三八式說它威力差勁兒的,有幾個是站在一戰前的視角說話的呢?幾乎沒有。相反,說這話的、嚼著別人的口水復制這些話的,全是拿它與中正式相比。中正式問世和走紅是啥時候的事?在這個時候再說這話還合適不合適呢?我們接著往下說:
到了一戰中后期,機槍加入了,迫擊炮和步兵炮加入了,步兵支援火器加強了,400米以上的支援與壓制任務不再由步槍承擔了。打這個時候起,關于步槍威力無需過大、射程無需過遠,應適當降低威力以減輕單兵負荷并增大攜彈量的呼聲出現了。只是此時的呼聲還不夠大,還不足以促使各國政府淘汰舊槍舊彈,因而盡管有了這樣的呼聲,卻并沒能改變步槍的威力。
到二戰爆發時,除了一戰時走紅的重機槍,又有普遍列裝的輕機槍了,除了迫擊炮和步兵炮,又有直瞄的平射炮、火箭筒了,步兵的直接支援火器更強,步槍應用射擊的距離更短。
據一項外國人在上世紀五十年代的研究統計,從第一次世界大戰到朝鮮戰爭期間的歷次主要戰爭中,步槍開火的頻度,100米以內的占30%,100米至200米之間的占42%,200米至300米之間的占16%,300米至400米之間的占9%,400以上的占3%。
看到沒有,和一戰前不一樣了,從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步槍的應用射擊距離大大縮短了,占97%的都發生在400米以內。
對主要在這一距離之內應用射擊的步槍來說,當時——二戰時期——的主流步槍彈,已經不是嫌它威力小,而是嫌它威力大了。
因為威力大,必然導致槍械的尺寸大、質量大、后坐力大、消耗大、攜彈量低、經濟性差等諸多不利。不要說毛瑟步槍彈、莫辛納甘步槍彈等威力過大,就是三八式使用的六五步槍彈,其2600多焦耳的威力也不是嫌它小了,而是嫌它大了。
這一反轉意味著啥呢?這就意味著槍的質量最輕、彈的質量最輕、后坐力最柔和、裝藥最經濟的三八式槍和彈,在與同時代其它栓動步槍的對比中,原先的短板已經不再是短板,不僅不再是短板,而且是方向,是引領步槍發展的方向了。
有人說了,說既然早在一戰后期便已經意識到那種全威力步槍彈威力過剩,為什么到了二戰時普遍裝備的還是這種全威力步槍彈呢?
這一來是因為這種全威力步槍彈還沒到非換不可的地步,二來則是換彈太難了。
這個難,又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要想改變一顆裝備量特別巨大的步槍子彈,遠比改變一支步槍要難十倍,因為這樣的改變對兵工企業、乃至對整個國防工業的影響,太巨大了。一枚步槍彈,往往要對應幾種步槍和機槍,一枚步槍彈的撤裝,必將造成全軍現役的和庫存的所有步槍、機槍被淘汰,造成相應的軍工生產線被改變。這個量太大了,再有錢的軍隊也不是輕易說換就換的。
另一方面,要研發一枚新的步槍彈,時間特別漫長。德制7.92X33毫米彈和蘇制7.62X39毫米彈,雖然誕生于二戰的后期和戰后,但它們可并不是基于二戰的總結,而是基于一戰的總結,分別于二戰前的1934年和1939年就開始立項研發了的。之所以到了上世紀的四十年代中后期才出現,不是它們不適用二戰的戰場,只是沒能追上戰爭的腳步罷了。
這兩枚中間威力步槍彈,槍口動能都不到2000焦耳,都低于6.5毫米有坂步槍彈,卻很少聽到有誰怪它們威力不行。為啥?因為在當時,這樣的威力已經足夠。而且,不僅僅是對于二戰后的戰場足夠,就是對于二戰的戰場,也已經足夠。
既然足夠,就不宜再用威力大小決臧否。這就好比你要拉300斤的大米,用載重1噸的皮卡,比用載重10噸的重貨,也沒什么不好。
既然毛瑟步槍短彈和M43彈的威力在當時來說都已經足夠,比它們的威力大出許多的6.5毫米有坂步槍彈,你說它的威力夠還是不夠呢?
二、步槍彈在射入人體后能不能很快發生翻滾的問題
又有人說了,說有坂六五步彈飛行太穩定,射入人體后不翻滾,所以殺傷力差勁兒。
胡說八道!利用子彈在射入人體后的翻滾加大殺傷力是多久才有的事?
終點彈道學、特別是創傷彈道學是二戰后才逐漸成熟起來的,小口徑步槍彈射入人體后發生翻滾能增大殺傷力的道理,是到了1950年代末或1960年代初,才形成的普遍認識。二戰時的全威力步槍彈,除了英國的7.7X53R毫米步槍彈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能在擊中人體后失穩,其他如德、美、蘇、法、意等國的現役步槍彈,全賴子彈飛行的高速度產生的動能給目標以殺傷,沒有哪個是靠射入人體后的翻滾加大殺傷。
因為解決不了如何既要讓子彈飛行穩定又要在射入人體后立馬翻滾這對矛盾,更主要的還是缺乏這個認識,所以那時的步槍,都采用比極限纏距(保證子彈飛行穩定的最大纏距)小很多的實際纏距,為的就是通過子彈飛行時的高速旋轉,求得彈道的超穩定,從沒有考慮過射入人體后的失穩和翻滾。
還不要說那些誕生于十九世紀末的步槍彈了,就是晚了差不多半個世紀開發的德、蘇那兩枚中間威力步槍彈,同樣也不指望其射入人體后的失穩和翻滾來加大殺傷。
以蘇7.62X39毫米步槍彈為例,其極限纏距401毫米,實際纏距只有240毫米。比這更晚開發的北約7.62X51毫米步槍彈,極限纏距462毫米,實際纏距只有305毫米。如此之大的纏距差值,使得彈頭在飛行過程中超級穩定,哪那么容易就發生翻滾。
三、子彈射穿人體還能不能繼續沖鋒的問題
前些年,不知哪個創作者發明了一個新鮮說法,說中正式發射的毛瑟7.92毫米步槍彈,由于生產加工的誤差,致使飛行欠穩定,擊中人體后子彈會很快發生翻滾,故而殺傷力超大,而6.5毫米有坂步槍彈由于飛行穩定,近距離擊中人體后,進口多大出口也多大,被該彈擊中幾槍身體打出幾個小洞后,仍能繼續沖殺。
此說甫一出現,立馬為一大波職業自媒體寫手提供了抄襲的模板,于是呼啦呼啦被幾十遍幾百遍地洗文復制,形成中正式強于三八式的一大法寶。
不僅如此,以訛傳訛傳這些話的,還都要附加一句:抗戰老兵說的。但你若問是哪個老兵說的,能否舉個例子出來,則統統沒了下文。
我禁不住想問一句:既然中正式射出的子彈還沒有擊中目標就失穩,那它是如何保證射擊精度的呢?精度是發揮子彈效能的第一指標,精度不行的話,威力如何體現呢?
說子彈近距離打中人體后入口出口一般大的,建議找一找被五六式步槍彈執行死刑后罪犯面部的創口看看,看看哪一個不是小蘋果那么大?這是該步槍彈發生翻滾的效果嗎?當然不是。五六式步槍彈就是蘇M1943彈的中國版,它遠遠沒那么容易翻滾。
和有的軍迷聊天,有這么一個印象,即好像子彈射入人體后不翻滾就打不死人似的,真的服了他們了。須知作為動能彈,其殺傷力的體現除了子彈本身,還有一個叫做沖擊波的東東。這個沖擊波,能在人體中形成比彈徑大20多倍的瞬時空腔,對附近的骨骼、臟器,有極強的破壞力。而這個沖擊波,是與射入人體時子彈的存速成正比的,子彈存速越高,沖擊波就越大,反之則越小。
也就是說,子彈射入人體后入口出口都是一個小眼,只能出現在遠距離射擊時,距離越近,越不是這樣。
說身上打穿幾個洞后仍然能照常沖殺的人,估計都非血肉之軀,而是鋼鐵俠轉世。需知人是有機體,和鐵板木板不一樣。一塊和人體大小差不多的鐵板或木板,鉆上幾個6.5毫米的小洞,對其抗力的確不會造成很大影響,可你用一個直徑6.5毫米的鋼鉆在自己的身上鉆幾個洞試試,還甭往頭部和胸腹部等要害處鉆,就在胳膊或大腿處鉆幾個洞試試,試試還能不能照常沖鋒。
由于處在高度亢奮狀態,加上奔跑時產生的慣性,中彈后繼續沖鋒幾步、十幾步的情況是常見的;戰場上,頭被砍掉或被炸飛后仍然繼續奔跑的情況也并不鮮見,但指望這樣的人能有怎樣的殺傷力,還是算了吧。
四、六五子彈打中人的要害而不致死的概率到底有多少的問題
的確,抗戰中有被三八式擊中而不致死的情況。由抗日老戰士劉流創作的小說《烈火金鋼》中,就有史更新被一顆六五子彈從眼窩下打入,從后腦穿出,其人仍然可以堅持戰斗的情節。當然那是小說了,不過現實中也有。忻口戰役中,國民黨軍第21師師長李仙洲也曾被一顆子彈(沒說是什么彈,因系對日作戰,可能也是六五彈)從前胸打入,從后背穿出,仍沒有馬上倒下。
但是,這樣的例子能有多少呢?這一說法被有意無意地炒作了,放大了。一百個人被六五子彈打中要害,死了九十九個人,誰也不會感覺有什么奇怪,要是出現了像史更新、李仙洲那樣的情況,則往往被一傳十十傳百添油加醋地擴大傳播。這就像狗咬人一百次不算新聞而人咬狗一次必算新聞一樣的道理。
小說中的史更新和歷史上的李仙洲,是看似被擊中要害,實則在毫發之間躲過了要害。這樣的情況,六五子彈發生過,其他子彈也同樣發生過。
李宗仁當連長時,也曾被一顆七九步槍彈貫穿頭部,人家不是照樣活得好好的。
我軍著名戰將葉飛、梁興初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都曾被未知型號的手槍彈和步槍彈貫穿頭部,不是也沒能影響其后來馳騁沙場指揮千軍萬馬。
抗戰后期,冀熱遼軍區武工隊一名隊員,被一顆不知型號的子彈從太陽穴一側打入,貫通頭部,從另一側飛出。那時缺醫少藥,只是涂抹了一些牙粉,吃了老鄉家幾只老母雞湯,休養幾個月又繼續戰斗了。
2004年,黑龍江一名掃黑警察遇到了像小說中的史更新一模一樣的情況,也是被一顆子彈(7.62X25毫米手槍彈)從眼窩下打入,從后腦穿出,在治療了半年后沒留下任何后遺癥而康復。
還有蔣百里,還有東條英機,都是用手槍對準自己的心臟部位開槍,自殺也沒成功。
甭管什么槍,出現這樣的情況,子彈存速肯定都不高,或者是遠距離飛來的步槍流彈,或者是槍口初速本來就不高的自衛手槍彈。若在300米之內被任何一枚步槍彈擊中,子彈只要貼近要害,就不可能逃過這一劫。
像李宗仁、葉飛、梁興初、李仙洲和冀熱遼那武工隊員、黑龍江那警察等遭遇到的這種情況,能說明什么?什么也說明不了。如果非要說明點什么,那也只能說明他們祖上積了德,命大。能遇到這種事兒,比中千萬元彩票大獎的概率高不到哪兒去。
五、戰爭中打傷一個人使其喪失抵抗能力,比打死一個人給對方造成的危害是大是小的問題
這就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要是放在今天的美軍中,亡一個人所造成的危害肯定比傷一個人更大,死一個人的保險賠付高,生命以外的其他成本也高。但要放在上世紀前半葉的中國,情況卻未必如此。在當時的中國,許多情況下,陣亡士兵的撫恤并沒有落實到位,戰死者往往就地掩埋,家屬也不會到政府前示威或靜坐施壓。好一點的單位,可能會在戰后購一具薄板棺材重新裝斂,差一點的單位,埋完了也就算完事了,可能連一床白布、一領草席的錢都省下來進了當官的腰包了,缺額的士兵,可以再廉價而源源不斷地填充進來。
但戰傷的士兵卻不那么簡單了。
在今天,進攻戰斗中產生了傷員,是無需戰斗兵去管的,你繼續沖殺就是了,因為今天有完善的戰地衛勤保障,而且已經做得很靠前。可舊中國那時不行,很多時候,特別是大縱深進攻作戰或小分隊獨立作戰的時候,有了傷員你得用戰斗兵背著他或抬著他,你得安排人掩護背他或抬他的人,而這,又要造成進一步的減員。有外國人做過這樣的調研,一個遠離后方獨立實施滲透作戰的12人編制的步兵班,如果有三名士兵陣亡,其戰斗力不會降低太大,但若有三人重傷的話,那這個班的進攻能力也就喪失殆盡了。
還有一個殘酷的事實,即那時的戰傷救活率極低,好多受傷的士兵,雖然僅僅是打斷了胳膊或打斷了腿,因為不像今天這樣有大量的青霉素消炎,卻由于傷口感染而慢慢地死去。這筆費用、這項功夫就遠遠不是一領草席幾鍬黃土所能比了。像前邊舉的葉飛、李仙洲和那名武工隊員、那名掃黑警察那樣的例子,盡管命大,事后不也得躺幾個月才能重新站起來嗎?
看神劇中的打仗,就跟在電腦上打游戲似的,十分的好玩。而在實戰中,由于受傷者因疼痛而發出的哭嚎叫喊掙扎翻滾,對同一戰壕的戰友們所產生的心理上的負面影響,可遠遠不像神劇中那般輕松。
在當時的中國戰場,打傷一個人使其喪失抵抗力給敵方造成的負擔及危害遠比打死一個人更大更嚴重。其實就是到了戰后,這一公式也沒有完全過時。美軍在越南、蘇軍在阿富汗大量撒布的“蝴蝶雷”,其威力不能使人斃命,僅能斷人手足,使人喪失戰斗力,追求的就是這個效果。
基于以上考慮,退一步講,即使真的像有人所說的三八槍擊中人體不能馬上死去,從而就認定該槍不行的標準也很值得商榷。
六、作為戰爭最大耗材的步槍子彈的經濟性問題
量化幾個數字:
如果每名步兵都攜彈5千克,中正式是189發,而三八式是237發,能多帶48發;
如果每名步兵都攜彈200發,7.9毫米毛瑟步彈是5.28千克,而6.5毫米有坂步彈是4.22千克,能減輕1.06千克。
在當年的戰爭中,步槍子彈無疑是最大的耗材。在保證足夠殺傷力的前提下,能夠盡量地降低成本,以更大限度地維持長期戰爭的消耗,就是到了今天,也是輕武器研究者們往往以百分之一克百分之一毫米地加以計較的問題。在二戰各主要參戰國的制式步槍彈中,6.5毫米有坂步槍彈裝藥量最少,質量最輕。而同樣的數據,中正式使用的7.9毫米毛瑟步槍彈卻幾乎占據了另一個極端。
要進行一場持續幾個月到幾年甚至更長時間的戰爭,經濟帳你是不能不算的。就像我們在討論湯姆遜沖鋒槍與斯登沖鋒槍孰優孰劣時,生產一支湯姆遜的成本可以生產二十多支斯登式的經濟賬,你是無論如何不能忽略不計的。
七、槍身長短的問題
三八式步槍長1280毫米,是同一代步槍中較長的,特別是相對于中正式來說就更顯其長,這又是一個貶低三八式的理由。
的確,到了上世紀二三十年代,由于步兵乘載運輸工具的增多,過長的槍身勢必帶來不便,步槍槍身趨短便成為一種潮流。在這一潮流面前,中正式采取德毛瑟標準型作為仿制樣本是應該給予肯定的。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縮短槍身以方便步兵乘載汽車、渡船與飛機,是西方軍隊面臨的情況,在中國,則根本沒有那么回事。因為對于二戰時的中國步兵而言,象西歐戰場那樣經常性地乘載車、船、飛機的情況極少。除駐印軍等少數部隊以外,那時的抗日部隊,一個師能有幾輛卡車?有沒有卡車?恐怕好多抗日士兵打了幾年仗都未必知道卡車的廂門在哪里。在這樣的作戰環境下,為了搭載車、船、飛機等運輸工具而將步槍的槍身減短也就完全沒那個必要,至少沒有那么迫切。
在中國,至少在抗戰時的中國,三八大蓋那修長的槍身并沒有過時。不僅沒有過時,反而更顯優勢。
槍身長有什么好處呢?至少有以下幾個好處。
一是瞄準基線長,精確度高。三八式步槍的瞄準基線長達695mm,差不多是二戰各國現役步槍中最長的。瞄準基線長,自然帶來射擊精度的提高,這一點沒什么好說的。
二是槍管長,火藥燃燒充分,既經濟又降低了槍口焰。三八式步槍的槍管長達769mm,是二戰中各式步槍中最長的,而6.5毫米有坂步槍彈的裝藥量僅2.14克,卻又是同時期各型步槍中最少的,火藥在長長的槍管中得到了基本充分的燃燒,這樣做不僅提高了火藥能量的利用率,節約了成本,也使槍口焰得到很好的抑制,狙擊作戰和夜戰時,使敵人很難從槍口焰中發現自己,從而有效提高生存能力。
三是有利于白刃戰。冷兵器搏殺,講究一寸長一寸強。在抗戰中,中日雙方的白刃戰遠比西方戰場多的多。誰都知道,拚刺刀第一需要的是有我無敵的斗志和敢打必勝的信心,其次是身體素質和拚刺技術,再次是手里的家伙。三八式輕巧(三八式槍身雖長但質量比中正式輕)細長的槍身和鋒利的刺刀,無疑給拚刺者增強了這一信心,也讓其從中占到了便宜。
抗戰初期,我軍在與日軍白刃戰時,往往吃虧較大,除了體質不如人和拚刺技術不如人外,一個重要的原因,也是因為手里的家伙不敵三八式。
遼沈決戰前后,國民黨71軍特怕與我遼南獨立2師打白刃戰。這是有原因的。前者兵員主要來自西南諸省的攤派和抓丁,裝備的是中正式、美式春田步槍和湯姆遜、斯登沖鋒槍,而后者兵員分別來自冀中、膠東和遼南三地土八路的升級,裝備的是清一色的三八大蓋。敵軍拚不過我軍,有斗志上的差距,有身高上的差距,也還有手里的家伙長度上的差距。
八、老戰士的口碑
好友徐渡瀘所著《騎兵向西》中,有采訪1947年入伍的老戰士劉交旺的對話:
“問:劉老您參軍時,多長時間才發槍,什么槍?
“答:兩個月以后就發槍了,七九桿子。
“問:以后什么時候再換好一點的槍。
“答:48年到警衛連的時候,換日本的三八式了。
“問:三八式比七九好嗎?
“答:那可不!那時候能背上一桿,不容易啊。”
解放戰爭時期的城陽武工隊,在和當地其他由我黨領導的游擊武裝的對比中,特別牛逼。之所以特別牛逼,除了隊員軍政素質出色,戰績突出,還有一點,被隊長李肇蘭在回憶錄中反復提及,即該武工隊的裝備,長槍是清一色的三八大蓋。而這,也是裝備了美國造、捷克造、中正式等雜式槍械的兄弟單位的干部戰士特別眼饞的。
抗美援朝初期,為方便彈藥的補給,入朝部隊曾以軍或師為單位統一步槍的口徑,以使整個單位口徑一律。這時便出現了一個情況,即所有被要求交出手中三八式的戰士普遍出現了抵觸情緒,而奉命上交別的槍的戰士,雖然也有不情愿的,但只是個別現象,沒有出現像交出三八式那樣普遍的思想問題。
解放初西南剿匪時,曾任62軍186師557團2營教導員的張秀堂回憶,因2營組建晚,解放戰士又多,軍事、政治素質不及1營和3營。參加黎(平)榕(江)從(江)合圍作戰前,團為優先保證主力,將2營的三八槍全部抽出,調給了1營和3營,而將1、3兩營的春田、中正式等步槍調給2營,弄得2營干部戰士生出很大的怨氣。
無獨有偶,建國后曾任84師師長的老八路趙衍慶回憶,“濟南戰役后,十縱八十三團換裝,此前武器比較雜,不整齊。濟南戰役后,該團一營一、三連的裝備以繳獲的美式步槍為主,一部分為三八式步槍,二連則全部裝備三八式步槍,因為二連是一營的主力連。”
從抗戰時期開始,在主要以繳獲來武裝自己的我人民軍隊中,只要稍正規一點的部隊,為了方便戰場勤務,都會盡可能地以連為單位統一步槍的口徑。那時,不論是軍隊還是老百姓,一看每個連使的家伙就知道,哪個連用的是三八式,那這個連絕對是它所在營乃至所在團的主力。以抗戰時期的冀中軍區警備旅2團和九分區24團為例,因三八槍不多,只夠裝備一個連的,在這種情況下,兩個團的做法一律,即將有限的三八大蓋全部集中裝備在全團的頭號主力連中。
老電影《董存瑞》中,用畫面語言和借郅振標之口表現的趙連長那個連的“一水三八”,其用意也是在說明,這個連是個主力連。
開國大典閱兵式中,步兵方隊 、騎兵方隊、水兵方隊,都選用三八大蓋。整個閱兵式上的步槍三八大蓋一枝獨秀,即足以說明這支槍在我軍干部戰士心目中的地位了。
三八大蓋除了其殺傷力的犀利,其槍托、握把以及相對柔和的后坐力等,對于和日本人同屬于亞洲黃種人的中國人的身材與體質來說,人機工程更佳,戰場上更能得心應手,這也是其最受老戰士們愛戴的一個原因。
九、結語
綜上,所以我認為,戰爭年代,和其他栓動步槍相比,三八大蓋在中國戰場,是最適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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