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名校畢業,在跨國企業做高管,24歲就在上海買房買車,生活有保姆打理。
她漂亮知性美麗,有品位、有氣質,日常消遣是在大大的落地窗瑜伽健身,偶爾打個飛滴到 巴黎參加同學婚禮。
36歲單身,沒有經濟壓力,父母也不需要她照顧,有一個隨時隨地為她赴湯蹈火的備胎。
這樣的生活,單身的和結婚的女性,哪個不羨慕呢?
可是,看完原著之后,我才發現顧清俞的獨立背后,卻是滿滿的自私。
比起海清飾演的馮曉琴小市民斤斤計較的算計,顧清俞的清高更多的是自私和薄情。
1、把害死顧磊的罪名牢牢安在馮曉琴身上
顧磊死了,非正常死亡。
顧清俞是把這個弟弟擺在心坎尖上的。小時候若不是她疏忽,也不至于讓他從椅子上摔落弄殘了腿。那刻起便打定主意,要保他一生周全。
可顧磊卻在下樓追馮曉琴的時候,一腳踏空摔死了。
這對于可以為弟弟“拼老命”的顧清俞來說,無異于晴天霹靂。
顧磊追悼會那天,顧清俞流了一天的淚,晚上冷靜下來。她憤恨地對施源說:“我想要找個黑社會,讓馮曉琴吃點苦頭”。
施源順從她說:“那就去吧,老西門那邊有明碼標價,一條腿多少錢,一條胳膊多少錢。”
看到這里的時候,我也以為顧清俞只是傷心之下口頭上耍耍恨,但她說了兩句話:
“我不是開玩笑。”
“惡有惡報,替天行道。”
你看,在顧清俞心里,無論她對馮曉琴做什么都是“替天行道”,因為馮曉琴是“惡有惡報”。顧清俞認為馮曉琴是個壞女人,是對方害了自己的弟弟,所以她怎么對馮曉琴都是對的。
顧磊是顧清俞一母同胞的弟弟,是她最親的人,但人性都是自私的,沒有人會愿意承擔害死親人的重擔。
就像馮曉琴不認為顧磊的死有自己的原因一樣,顧清俞也不覺得顧磊是自己害死的。
弟弟的死到底怪誰呢?不可能怪爸爸、也不可能怪她自己,要怪就只能怪馮曉琴,是那個壞女人,是她想買房子,是她跟弟弟吵架,是她離家出走威脅弟弟……
事后,顧清俞冷靜下來,也反省過,結果就是自己沒有錯,只是不該在那時候說那番話,恰好被馮曉琴聽見。她內心甚至可能會怪馮曉琴沒有教養,竟然偷聽別人談話。
原著中寫道,顧清俞認為那段談話“是趕巧了,或者說不巧,倒也怪不得人。”
最后顧清俞的結論就是“這輩子和這女人是不會有笑臉了。連敷衍也做不出來。”
沒有人能承擔害死親人的責任,這種心理壓力會壓垮一個人,尤其那個人是你愛的人的時候。
所以顧清俞和馮曉琴一樣,在顧磊死后都在推卸這個責任,馮曉琴把責任推給樓下鄰居和顧清俞,顧清俞則認為大部分責任都在馮曉琴身上。
2、把照顧顧磊的事推到馮曉琴身上
顧清俞和馮曉琴一樣,她們都是一樣的自私。
馮曉琴的自私是在金錢上,在面子上;但顧清俞的自私藏在骨子里,表面上看她是一個清高自傲的獨立女性,但實際上呢?
顧清俞的獨立是把屬于自己的一部分責任推到馮曉琴身上,然后還要看不起馮曉琴。
顧磊的腿是因為她小時候看顧不嚴造成的,具體原因書中沒有說,但這個“看顧不嚴”的說法是顧清俞自己說的,人在為自己辯解的時候,話都是偏向自己的,也許當時的真相可能比“看顧不嚴”更嚴重,不然顧清俞不會把顧磊當成自己的責任。
但顧清俞是怎么對顧磊的,用馮曉琴的話說是“當兒子一樣管”,注意是“管”不是“教導”,這樣的方式與溺愛兒子有何區別?
顧清俞只管不教,因為“管”起來容易,就像養個寵物一樣,給口飯吃,他能正常生活就行。顧清俞給顧磊找了一份安穩的工作,也不管顧磊是否愿意做?
顧磊認識馮曉琴之后,她調查了馮曉琴的背景,知道馮曉琴15歲生了個兒子,知道她為賣保險出賣身體,甚至也知道小老虎可能不是弟弟的親生兒子。
但是顧清俞對此沒有做任何事,她沒有反對,也沒有勸顧磊。
真的是因為顧磊瘋狂愛上馮曉琴,害怕分開他們會傷害顧磊脆弱的內心嗎?
不是的,我反復看了兩遍原著之后認為,是顧清俞“圖省事”,因為她知道顧磊是一個懦弱無能、沒有擔當的人,但顧家爸爸、奶奶年邁,這個家總要有個人撐起來,總要有個女主人操持一家人的吃喝拉撒。
“再說顧磊這樣的性子,也該有個能干的女人撐著才是。”
所以,她沒有反對馮曉琴入門,她知道馮曉琴精明能干、知道她為了上海戶口和房子會做好顧家的媳婦,能夠照顧好顧家一大家子。
事實上也是如此,馮曉琴結婚后不久,就辭掉工作,全身心地照顧顧家一大家人,這一任勞任怨就是小十年的時間。
但當馮曉琴開始管教顧磊,希望顧磊上進的時候,顧清俞又覺得馮曉琴太狠了,對顧磊要求太多了。她自己把顧磊當兒子養,憑什么要求馮曉琴把丈夫也當兒子養?
很多時候,我討厭的不是顧清俞對馮曉琴的輕視,而是她沒有意識到顧磊身份的轉變,當顧磊成婚后,他就要擔起一個男人的責任,可惜顧家爸爸和顧清俞都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他們把他當兒子看,但照顧這個兒子的事情他們又甩給馮曉琴。
何其矛盾,何其自私。他們一邊把照顧顧磊的責任推給馮曉琴,一邊又對她指指點點,不把她當自己人看待,怎么能怪馮曉琴算計呢?
如果馮曉琴不算計,哪里還有退路呢?
3、把照顧老人的責任推給馮曉琴
顧清俞把照顧顧家爸爸、奶奶的責任也都推到了馮曉琴身上。
如果沒有馮曉琴,這些本該是落到顧清俞身上的責任。
有了馮曉琴,顧清俞就可以放心去拼自己的事業,不用管父親、奶奶和弟弟,她才能搬出去住豪宅、請保姆,不用操心一家人的一日三餐。
沒有了家庭的拖累,顧清俞才能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上,才能沒有大多數女性在職場上會遇到的家庭事業兩難的問題。
馮曉琴替她擔了不少責任,顧清俞從沒有表示過感謝,反而看不起她,時常挑撥馮曉琴和弟弟的關心,對這個進顧家門快十年的弟媳,依然當外人看。
至于很多人提到的顧清俞掏錢給弟媳了,原著中提到顧家爸爸是有退休金的,所以顧清俞并沒有像電視劇中那樣給太多的家用,生活費是顧家爸爸和顧磊的工資負責的。也因此,加上小老虎的教育費用,家庭開銷太大,馮曉琴才會被騙去做傳銷、去賣減肥藥。
有馮曉琴這個免費保姆在,顧清俞都不愿意給家里人請一個保姆,如果她請了保姆,馮曉琴出去工作,心中就有底氣,是否家庭矛盾會減少呢?
但在顧清俞心里,從始至終馮曉琴都是外人,是一個“保姆”,她嫁給弟弟唯一的功能就是做好賢內助,照顧好這個家庭。
顧清俞自己也知道馮曉琴為這個家里付出很多,可在原著中,她對馮曉琴說過的最軟和的話大概就是“我爸年紀越來越大,家里都靠你操心”,卻從無一句“謝謝”。
在顧清俞看來,結婚后不怎么化妝的馮曉琴反而有點上海女人的意思,“家庭主婦,居家度日那種,和順許多。”
顧清俞自己立志要做獨立女性,但對于弟媳馮曉琴卻覺得做“家庭主婦”才好,居家度日的馮曉琴看起來才順眼,似乎才是一個女人該有的樣子。
所以在馮曉琴提出來想要買個商鋪自己做生意掙點錢的時候,顧清俞才會那么激烈地反對。只有被關在家里,圍在灶臺轉的馮曉琴才有價值,離開家的馮曉琴自然不會再是顧家的“好媳婦”。
針不扎在自己身上不知道痛,從不用操心家庭日常瑣碎生活的顧清俞,如同大多數男性一樣,不看重女性在家庭里的付出。
顧清俞這樣的清高、自傲、獨立,和許多丈夫一樣,是以犧牲妻子的事業為前提的,不過顧清俞犧牲的是弟媳馮曉琴的利益而已。
只不過顧清俞把馮曉琴當外人看,所以她才毫無愧疚感,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對方的付出。
就像顧清俞準備假結婚買房子的時候,姑姑顧士蓮打電話罵她:“獨立和自私有時候是一個意思。”
顧清俞的獨立是自私,不是真正的女性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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