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一個口罩賣5元,合情合理合法嗎?一盒抗原檢測試劑抬價近百元,也合情合理合法嗎?福建省閩清縣市場監管部門回應:藥店進價較高,所以合情合理合法。
內容來源:本文由郎言志(liusilang520)原創,作者劉斯郎。
日前,隨著各地疫情的發展,針對防疫物資坐地起價的“發國難財”丑態頻發,一盒連花清瘟被賣到上百元、一個口罩被賣到原身價數倍的情況屢見不鮮。從物資的源頭到線下藥店經銷商,吃相難看的大有人在,而一些地區的“監管不足”與“懶政行為”,似乎也在助紂為虐。
1:一個口罩賣5元,福建閩清市場監管局回應“合情合理合法”。
日前,有多地網友向郎君反饋,稱“防疫物資價格被哄抬”,其中包括來自福建閩清縣的網友。當地網友反饋稱:原本一兩元一個的防病毒口罩,被宜某佳藥店哄抬至5元每個,二十劑次的抗原檢測盒,價格也被榕某藥店從100多元抬高到了200多元,且藥店打單存在故意分開打、未在單面上注明藥品名稱等情況(疑似規避后期調查)。
上圖:群眾反饋情況截圖,因涉及隱私與人身安全問題,相關證據單面予以隱藏,相關部門如有調查需要可提供。
據悉,有當地群眾發現問題后,向地方工商管理部門提出了舉報。
但12月15日的舉報信息提交后,直到5天后的12月20日下午方才給出回應:群眾舉報不成立,因為藥店進價較高。電話里,福建閩清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表示——口罩單個進價4元,賣5元不過分,抗原檢測盒20劑次裝,平均進價6元,賣10幾元不過分(即進價120元,賣210元),屬于市場調節行為,合情合理合法。
不過,閩清縣市場監管部門并未出示相關藥企“進價憑證”,僅為口頭傳達“現象合理”的判定結果。
上圖:當地監管部門回應的“通話記錄”。
根據網友提供的線索,我們于線上檢索了相關產品的零售價:同款口罩的單價應該在1~2元間,且一次性口罩價格抬價超過15%的,屬于違反《價格法》的規定,并根據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予以處罰(有待專業領域的專家解讀)。
所以閩清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給群眾電話回應說的“進價4元,售價5元,合理范圍”,似乎站不住腳。而“抬價近百元”的抗原試劑,也被當地市場監管執法人員認定“合情合理合法”,也屬實讓人不可思議。
上圖:口罩與抗原檢測試劑盒沒被“哄抬價格”情況下的正常零售價。
與福建閩清縣市場監管部門對藥企哄抬防疫用藥“合情合理合法”的判定結果形成鮮明對比、且極度諷刺的是——另一邊的上海,男子因“抗原檢測試劑進價3元,售價5元,抬價50%”而被警方抓獲。寧夏銀川也及時整頓了相關亂象,嚴懲了“口罩進價0.65元,售價1.5元”的商家。
此外,全國各地工商部門也均對防疫物資的哄抬情況作出整頓,其中就有不少哄抬抗原試劑的處罰案例。所以,各地案例情況對比后是這樣的:“進價3元,售價5元,抬價50%”的被抓了,“進價6元,售價10.5元,抬價75%”的被認定合情合理合法。
所以,到底是不同地區的法律法規有所不同呢,還是某些地區的執法人員存在“人情執法”“職權私用”的情況?是否存在地方腐敗問題與官商勾結問題?這是要打一個問號的。當然,我們是希望沒有這樣的問題的。
這兩日,仍有福建閩清當地群眾向我們反映當地有藥店存在哄抬價格的情況。我們尚不能確定此消息的準確性,但從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此前針對群眾舉報的拖拉處理、態度敷衍情況來看,當地的確存在著官僚主義作風、監管漫不經心的待改進問題。
很顯然,當地群眾發現了很多問題,但我們似乎并不能從公開渠道,查詢到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對此有實質性的“舉措”,至少目前沒有看到。
市場監管部門,是群眾的隊伍,要為人民群眾謀利益、要捍衛人民群眾的權益,不能打馬虎眼,明明群眾反映了問題,還拖拖拉拉、漫不經心地處理,拖延多日后把群眾耍著玩,告訴群眾:因為市場進價高,所以藥店賣高價物資合情合理合法。試問:在社會主義中國,這種情況合哪門子的情?合哪門子的理?合哪門子的法?
特殊時期,為人民服務的地方執法部門如此敷衍,這是不應該的,也容易讓人民群眾“浮想聯翩”,敗壞隊伍形象,損害隊伍公信力。
群眾提出舉報意見了,那就切實調查清楚,拿出地方零售企業進價證據與相關法規以證明藥企涉嫌哄抬物價行為的“合情合理合法”,而不是口頭敷衍答復群眾的舉報,這是典型的官僚主義作風;而既然藥企表明“哄抬價格”的原因是進貨上游漲價,那作為市場監管部門,是不是有義務針對此問題溯源調查?
調查都懶得進一步調查,一句“市場行為”蓋過,對群眾叫苦的問題視而不見,甚至連整頓、規范管理的承諾都不愿給群眾許諾,這樣的人民公仆要不得!
群眾有意見了,就說明有地方出問題了,管理上有不足了,相關方面應該做的是實事求是地介入整頓,而不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敷衍應對。否則,國家養你們做什么?人民群眾還如何信任你們這些基層的執法人員呢?為誰執法,為誰謀利益,捍衛誰的權益,這是某些基層的執法人員要理清楚的問題。
我們呼吁福建閩清的地方監管部門、執法部門,能夠嚴肅對待群眾提出的問題,切實地做到“為人民服務”,而不是張口一句“市場行為,還請理解”來敷衍群眾。我們相信當地可以做到、也能夠做好——拒絕尸位素餐,秉公執法、依法依規、清正廉潔、實事求是地為人民服務。
我們也會實時關注各地的情況,希望有以上類似問題的地區,及時整頓亂象,維護好特殊時期的市場秩序與群眾利益,讓發“國難財”的,都能依法依規得到嚴懲。
擴展閱讀:各地“發國難財”被罰案例。
(1)四川成都:捆綁銷售連花清瘟,藥店被重罰!
12月10日前后,有網友向成都市場監管局投訴某藥店“捆綁銷售連花清瘟”,要想購買連花清瘟膠囊,必須搭配其他一兩百元的藥品購買。四川成都市場監督管理局前往現場調查,核實群眾反映情況屬實。經查,藥店也同樣被上游經銷商抬價、捆綁進貨,因此藥店選擇強制消費者“購買套餐”,并加價售賣。目前,涉事藥店被停業整頓,成都市場監管局也公開表態,將“調查整頓上游渠道”(這點,上文提到的閩清市場監管局應該好好學學,為群眾辦實事才是關鍵)。
(2)北京、福州等地:進價20元賣100元,藥店被罰30萬。
據人民日報報道,12月14日,北京市場監管局核實到一家藥店哄抬連花清瘟價格,進價20元一盒的連花清瘟被哄抬至每盒100元。北京市場監管局依法依規對該藥店罰款30萬元。
與此同時,福建福州市場監管局也查出多家哄抬抗疫用藥價格的藥店與診所,多家藥店與診所被立案調查。
(3)山西運城:藥店哄抬價格,負責人稱“像賭博”,已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山西運城某藥店將進價15元的布洛芬混懸液賣到了50元,因此被網友舉報。面對現場調查鏡頭,藥店負責人稱“發現進貨價漲了,所以自己也跟著漲了3倍,這就像賭博一樣,我押著了”。目前,當地監管部門已經對該藥店作出處罰。
以上這些都是各地的個案。當然,我們看到的亂象,遠遠不止這些。近期,關于美國“神藥”的網絡炒作也此起彼伏,一些臨期(即將過期)的、無實際藥效的所謂美國“神藥”,在互聯網上被以近3000元的價格兜售,引發群眾反感。趁疫打劫的妖魔鬼怪,真的無處不在。
“資本來到世間,從頭到尾,每個毛孔都滴著血和骯臟的東西······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膽大起來。如果有10%的利潤,它就保證到處被使用;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絞首的危險。”這段話在此時,也顯得特別應景。
疫情當前,有人哄抬日常物價,有人哄抬防疫用品價格,這些丑態被曝光的很多,大家也都看在眼里。當無數的群眾正在受難,有些人卻在想著如何借疫發財,這是可恥的。雖然不太想說粗鄙的話,但看見這些人的吃相,我們還是想說——發國難財者,都不得好死!
我們并不是說“不能從中獲利”,畢竟市場的運轉需要利潤,市場也有自己的調節規律。但凡事都有一個度,一是情理上的度,這是群眾會掂量的,二是法律法規上的度,這是相關監管部門要掂量的。過度謀利、哄抬價格,這不僅是缺德的嗜血行為,還是違法違規之舉,更是對社會主義法治的踐踏,不及時處置、嚴肅整頓,難以平憤。
此外,某些地區對于群眾反映的相關問題,尤其是敷衍拖拉、尸位素餐、腐敗隊伍的官僚主義問題等等,也應該嚴肅整頓,不能給社會亂象以溫床與“地方性的保護傘”。面對亂象,只有“重錘出擊”,方可維護“朗朗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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