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罵完罵夠了吧?歇一歇,我來說兩句。
說的是“秦朗在巴黎丟作業”這件事。如今真相大白了,秦朗是假的,在巴黎是假的,丟作業也是假的。唯一真實的是,網紅編造了這條假消息,一些媒體自媒體跟著瘋轉。
互聯網是有記憶的,但人們擅長遺忘。
我隨便搜了下,發現很多官方媒體都還沒刪當初復制粘貼的假新聞。還是說,他們早已習以為常、蠻不在乎了?
說實話,這位網紅的道歉,我不稀罕。我就想看看,當初那些轉發的媒體,道歉不道歉。
始作俑者當然有錯,也可以說是“主犯”,但是當時跟著無腦轉發、大肆傳播的那些賬號,恐怕才是將其推向熱搜的主力。很多還是打著V、頂著官方賬號的機構媒體,又算怎么回事?
妖怪是要抓要打,無論是凡間的、天庭的、靈山的,要一起打,一視同仁地打。不然,只能記吃不記打。
總不能,有人編織謠言的時候,你跟著蹭一波流量,儼然成了加持、放大和背書的官方平臺;人家被查了,你再跟著“統一轉發”蹭一波流量,儼然成了對假新聞、黃色新聞“零容忍”的一部分。
這叫啥,贏兩次?
天底下不該有這樣的好事。
當然,還有的是事后諸葛亮,等到涉事網紅被查后,當初的那段短視頻被宣布為謠言后,又開始出來指點江山,對涉事網紅當頭痛批,然后大談新聞專業主義,假新聞是如何粗糙、黃色新聞是如何可怕云云。可是,就是這么爛、一眼假的編制段子,你當初為什么就一股腦轉發了呢?
現在裝羽扇綸巾、談笑間網紅灰飛煙滅的高高在上的智者,自己當初有沒有跟風轉發傳播,心里沒點數嗎?難道不是打腫臉充胖子嗎?這又和那些編造謠言者有多少區別呢?
區別或許只在于,人家出來道歉了,認錯認罰罷了。
在我看來,媒體的失節,比網紅的作亂,影響更惡劣。
如果媒體界沒有相應的反思,甚至都沒有意識到問題所在,那下一起黃色新聞已經在路上。
話說回來,“秦朗丟作業”這條短視頻,新聞5W要啥啥沒有,一點采訪交叉印證都沒開展,你們是怎么心安理得,狠著心厚著臉轉發的呢?
媒體不該是假消息、惡趣味的搬運工。你可以沒有新聞理想,但是如果連最基本的職業能力都喪失了,連最底線的職業節操都視而不見,又配談什么新聞呢?
恥辱啊,同志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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