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后臺接到咨詢,有一位客戶,他在入職的時候因為一些事情沒有簽訂合同,同時幾經詢問,企業也始終沒有給他繳納社保?,F在勞動者想要通過法律方式維權,想知道怎么辦?
勞動合同是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式,它不僅明確了雇主與員工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還為雙方提供了一個法律框架,以便在發生爭議時有據可依。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一個完整的勞動合同一般包括工作內容、工作時間、薪酬福利等關鍵信息,從而有效預防潛在的勞動糾紛。倘若沒有正式的合同關系,員工就有可能無法獲得應有的勞動保障。
因此,無論是從個人還是社會的角度來看,簽訂規范的勞動合同并確保社保的正常繳納都是極其必要的。然而,現實中不乏一些企業為了規避責任或降低成本,故意不與員工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或者是簽訂勞務合同,甚至逃避繳納社保。這種做法看似為企業節省了開支,實則暗藏諸多風險隱患。
對于員工來說,未簽訂勞動合同意味著勞動關系難以證明,增加維權難度,且可能無法獲得應有的勞動保障和社會保險。比如說企業違法解除合同的情況下,員工往往因為缺乏書面合同而面臨極大的敗訴風險。根據《社會保險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有義務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企業不為員工繳納社保,會產生一連串的重大影響:生病時醫療費用得不到報銷,一旦失業,也無法領取失業保險金,這些情形無疑加劇了他們的生活壓力和不確定性。此外,在一些城市,社保繳納記錄是申請公共住房、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務的重要條件之一。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對于企業來說,企業可能面臨支付雙倍工資的風險,以及因違反《勞動合同法》而受到的行政處罰。未給員工繳納社保的企業,會被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企業則將面臨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將被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員工如何維權?
1、協商和溝通:首先,員工可以嘗試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明確表達要求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保的意愿,并了解公司方面的具體情況和態度。
2、向相關部門舉報:要求處罰整改。
3、收集證據:積極收集能夠證明雙方勞資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如錄用時與人事溝通的聊天記錄、應聘表、入職登記表、工作記錄、工資條、銀行轉賬記錄、上下班考勤打卡視頻錄像、門禁卡、與同事的通訊記錄、工作微信群聊天記錄等。
4、申請調解:如果協商無果,可以向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
5、勞動仲裁:向企業主張以下待遇賠償:
(1)未簽勞動合同二倍工資;
(2)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3)補繳在職期間社會保險;
(4)其他法定待遇(拖欠工資、加班費、未休年休假工資等)。
注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6、提起訴訟:如果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暢森律師告訴你】
勞動合同是證明員工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的重要依據,對于保障雙方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無論是員工還是企業,都應當重視勞動合同的簽訂和履行,確保勞動關系的合法性和穩定性。在此過程中,雙方都可以向律師尋求法律幫助,通過專業的法律視角,及時采取行動,解決訴訟紛爭,實現合法權益保護,以此為基準,排查企業內部的法律風險點,從而實現合法合規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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