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二)》1月15日對外發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明確重婚絕對無效的立場,明確以違背公序良俗為目的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無效,回應父母為子女婚后購房出資、夫妻間給予房產等問題……出軌者可能直接失去孩子撫養權;一方大額打賞主播,離婚或面臨凈身出戶;技術性離婚逃避債務無所遁形;婚后父母購房可不予分割;離婚協議約定一方不支付撫養費可撤銷。司法解釋共23條,旨在維護公序良俗,平衡保護個人財產權利與婚姻家庭團體利益,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引導家庭成員敬老愛幼、互相幫助,推動社會公眾樹立正確的婚戀觀。
德陽市婦聯在“三八”維權月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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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亮點解析+法條鏈接+典型案例的方式
精心推出《民法典》
(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二)
普法小貼士八期
今天推出第一期
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屋
在子女離婚時如何分割?
法條鏈接
第八條第一款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購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額出資,如果贈與合同明確約定只贈與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房屋歸出資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綜合考慮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況、離婚過錯、對家庭的貢獻大小以及離婚時房屋市場價格等因素,確定是否由獲得房屋一方對另一方予以補償以及補償的具體數額。
典型案例
小李和小王結婚后,小李的父母一方全額出資為小李和小王夫婦購買了一套房產,沒有約定房屋只歸小李一人所有。小李和小王離婚時,法院可以判決房產屬于小李,但同時也會考慮小李與小王共同生活的時間長短、是否孕育共同子女及子女撫養情況、離婚過錯、對家庭的貢獻大小及離婚時房屋市場價格等因素,判決確定是否由小李對小王進行補償以及補償多少。
法條鏈接
第八條第二款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購置房屋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資或者雙方父母出資,如果贈與合同明確約定相應出資只贈與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以出資來源及比例為基礎,綜合考慮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況、離婚過錯、對家庭的貢獻大小以及離婚時房屋市場價格等因素,判決房屋歸其中一方所有,并由獲得房屋一方對另一方予以合理補償。
典型案例
小李和小王結婚后,小李的父母出資70%、小王的父母出資30%共同為小李和小王夫婦購買了一套房產,雙方父母的贈與合同中都沒有約定相應出資只贈與自己子女一方,在小李和小王離婚時,法院可以根據原告的訴訟請求,以購房出資來源及比例為基礎,判定房產歸小李或小王所有,并基于小李和小王共同生活的時間長短、是否孕育共同子女及子女撫養情況、離婚過錯、對家庭的貢獻大小及離婚時房屋市場價格等因素判決確定由取得房產的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補償的數額可能高于購房出資比例,也可能低于購房出資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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