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法官,非常感謝您們!我現在自愿撤回對我兒子的訴訟。”一位八旬老人眼含淚花,不停說著對辦案人員感謝的話。是什么竟讓八旬老人一紙訴狀將親生兒子告上法庭呢?且隨我一起來看看事情的經過。
原告邵某育有邵甲、邵乙、邵丙、邵丁四個兒子,邵丁多年前已去世,其余三子均已成家另住,兒孫滿堂,原本邵某應當擁有一個幸福美滿的晚年生活,可為何會與自己親生兒子對峙法庭呢?隨著案件審理,獲悉邵某獨自居住在農村,其長子邵甲在貴陽工作,邵甲與邵丙更多的承擔了邵某的部分生活開支(藥品、生活用品及基本生活開銷),邵乙并不是不履行贍養義務,而是因為邵某與邵乙性格相似,長期言語不合,邵某遂一紙訴狀將邵乙訴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贍養費。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通過實地走訪了解邵某的生活現狀及其子女的家庭情況,得知邵某現年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需子女共同承擔贍養責任。在詳細了解糾紛緣由后,通過多次與邵某及其三個兒子溝通聯系,考慮到邵某年事已高且行動不便,于2025年4月27日,采取“巡回法庭+普法宣傳”的方式深入和平村村委會,聯同村委會精準施策,采取“肩并肩、背靠背”方式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人員通過“講情理”與“釋法理”相融合,從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角度出發,對雙方進行正向引導,勸誡邵某的子女要積極履行贍養義務,父子之間要相互包容、相互體貼,確保老人能夠安享晚年。在承辦法官的傾力調解下,邵某的三個兒子認識到自身做法的不妥,原本劍拔弩張的父子關系變得其樂融融。當即,原告自愿撤回對其兒子的起訴。
案件辦理中,承辦法官結合“馬錫五審判方式”,充分運用“和為貴”的解紛智慧,最大程度降低訴訟對親情的破壞,堅持如我在訴理念,著力解決老年人“急難愁盼”,做深做實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靠。
主編|王 錢 責編|張振宇
編輯|柳文慧 供稿 | 馬驕子 張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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