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射洪縣,是一個生活節奏慢、民風淳樸的中型縣城。
在1977年之前,這里幾乎沒有發生過惡性的刑事案件。
然而,一個很多人眼中的老實人,卻給射洪縣的女性們帶來了一場噩夢。
1977年7月18日午夜,射洪縣城關派出所的民警突然聽到了一陣呼救聲。
當他看向大門,立刻被眼前的景象嚇了一跳。
只見一個年輕的女性,赤身裸體地蜷縮在那里,本應雪白的肌膚上,卻出現了一大片一大片的瘀青。
很顯然,這個姑娘的身上,發生了不尋常的事。
詢問之下,民警才知道,原來就在剛剛,這位女青年被人搶劫了,還遭到了強暴。
噩夢仍在繼續。9月18日,射洪縣物資局又傳來消息:女打字員張蓉,在自己的宿舍遭到了襲擊,財物被搶,人也險些遭到侵犯。
若不是她大聲呼救喊來了鄰居,后果不堪設想;9月23日,棉紡廠職工賀某某,也在自己的宿舍內被強暴。
賀某某此前生活作風十分謹慎,仍保持著處女身。這次遭遇,讓她的人生變了顏色。
而她的三位室友,雖然因為當時未在宿舍而躲過了一劫,但財物卻有損失。
總計起來,三人總共丟了一百多斤糧票和一百多元現金。
此前,射洪的治安一直很好,到底是什么人,能做出如此惡劣的行徑呢?
警方以最快的速度,調撥了三十多名有經驗的老警察組成專案組,全面負責案件的調查。
專案組很快就組織刑偵專家,對犯罪現場進行了勘測。
他們最大的發現,就是發現了一雙詭異的塑料拖鞋。
這是一雙深藍色的泡沫底塑料拖鞋,這種東西本身很常見,在射洪縣的百貨商店中就有銷售,并不稀奇。
但是,警察卻在鞋上,發現了三個特征:拖鞋的鞋面上沾有紅色油漆;拖鞋的鞋底沾有泥沙,鞋帶上綁著幾根細鐵絲;一只鞋的鞋底,有一個半圓形的缺口。
刑偵專家經過了詳細的走訪,和仔細的研究之后,給出了以下結論:
拖鞋上沾著的紅色油漆,來自于射洪縣城關化工廠。
鞋帶上的細鐵絲,與通常用來綁扎鋼筋的鐵絲成分相同;鞋底上的泥沙,是河沙、石灰和水泥的混合物。
鞋底上的缺口,應該是鐵屑一類的東西留下的。
而鐵屑,通常都出現在機床附近。
綜合這三點,專案組得出了一個結論:案犯應該是在某個基建單位工作,而且離化工廠不遠。
警方很快就對符合這兩點的單位進行了排查。
他們走訪了五千多人,檢查了兩千多雙拖鞋,但卻沒有獲得有價值的線索。
這之后,通過對目擊者的不斷詢問,警方又掌握了幾個案犯的體貌特征:此人身高在一米六五左右,身體強壯,作案時經常是頭戴黃色帽子,嘴上罩著一個大口罩。
但是,符合這些特征的人太多了,警方無法以此作為篩選條件。
雖然有不少人,都被警方認為有作案嫌疑,但是全都缺少過硬的證據。
這起惡性的連環搶劫、強暴案,過了兩個多月都沒有進展。
如果案犯此時收手,那么這起案件很有可能變成懸案。
但是偏偏,此人就是要挑戰警方和所有人民的底線,行為變得越來越瘋狂。
1977年9到10月份期間,射洪縣中學、百貨公司,甚至是武裝部,都接連發生盜竊案,很多女性的財物被偷走。
一時間,人們的心中惴惴不安,不知道這樣的日子還要持續到幾時。
然而,案犯在越來越瘋狂的同時,馬腳也露了出來。
10月11日和12日,射洪縣棉紡廠的職工宿舍內,接連發生了女性職工衣物被盜案。
顯然,此人仍在找機會強暴女性,而且似乎是不達目的就不會罷休。
鑒于這種情況,專案組作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出動一部分警力,配合民兵和棉紡廠保衛科,組成一支聯防隊伍,在夜里進行不間斷巡邏。
鑒于案犯的主要目標是女性,聯防隊的主要巡邏范圍,也鎖定在女職工宿舍一帶。
一張針對犯罪分子的大網,在不知不覺間展開了。
開始的兩天,情況一切正常。
但是在10月15日凌晨1點,在樓內巡邏的聯防隊員卻傳來消息:女職工居住的一號宿舍樓里出現異常,一個的窗戶被撬開,晾在里面的女職工衣物被盜!
從時間上看,犯罪分子應該跑不遠,很可能還在廠區之內。
負責指揮的公安干部立刻展開布控,命令民兵和保衛科人員守好廠區大門,其他人則在廠子里展開拉網式搜查。
但是奈何廠子太大,所有人找了好幾遍,仍未發現可疑分子。
到了早上五點,上夜班的工人紛紛下班,人流開始向廠區大門移動。
一旦犯罪分子混入其中,再想抓捕將會異常困難。
此時,警方的偵查員突然發現了一個可疑的人。
他頭戴黃色帽子,臉上套著一個大口罩,推著一輛自行車,隨著下班的人一起往大門走。
當快到門口時,他突然翻身上車,以極快的速度向門外沖去。
一切都來得太快,警方想要設置路障已經來不及了。
眼看犯罪分子沖出了廠門,一位偵查員也翻身騎上自行車,緊緊在后面追擊。
不得不說,那名犯罪分子能夠成功作案那么多起,確實有些水平。
他的車騎得越來越快,很快就和偵查員拉開了距離。
可關鍵時刻,一輛馬車突然斜刺里沖出,將犯罪分子和偵查員的車全都撞倒了。
偵查員被撞得一陣眩暈,等他清醒過來的時候,犯罪分子早就跑了。
雖然這次抓捕行動失敗了,但是犯罪分子的活動范圍和體貌特征,卻被進一步明確。
于是,警方拿著進一步細化的嫌疑人特征,又來了一次大規模的排查。
結果這一次,終于有了好消息。
在物資局工作的王氏兄弟找到警方,說建筑公司的木工王友林很可疑。
王友林的妻子楊某,是棉紡廠的臨時工,所以此人對廠區十分熟悉,同時也具備警方給出的所有特征。
而且,此人在7月份曾經在射陽縣廣播站附近搞基建,接觸過紅色油漆。
警方很快就開始走訪,根據王友林的領導反映,此人是一個老實人,不僅在男女方面沒有越軌行為,就是和女同志說話都十分謹慎。
如果說他是盜竊強暴案件的罪犯,那根本沒人會相信。
但是,警方可不會這么輕易地放棄這個線索。他們以別的理由,進入王友林家問話。
結果他們找到了一些金屬絲,與犯罪現場的物品極為吻合。
于是,王友林被正式確認為是犯罪嫌疑人。
接著,射陽縣公安局發布了命令,準許辦案人員正式對王友林家展開了搜查。
結果這一搜,警方不僅發現了大量的女人衣服和失竊物品,還找到了三千多元錢。
這在那個時代,無疑是一筆巨款。
看著這些證據,王友林的妻子首先撐不住了,交代出了丈夫經常夜晚外出作案的事實。
在人證和物證之下,王友林只能低頭認罪。
王友林表示,自己犯罪的初衷,不過是想弄一些錢。
由于妻子沒有正式工作,他們一家算不上富裕。他每天看著那些棉紡廠的正式工有各種福利保障,心態慢慢失衡了。
1977年7月18日,正是棉紡廠發工資的日子。
王友林惡向膽邊生,襲擊了一個女孩,并且沒控制住自己的欲望,強暴了她。
接下來,他一發不可收拾,接連外出作案。如今被警方逮捕,他也無話可說。
不久之后,警方正式給出通告:王友林搶劫、盜竊財物,強暴婦女,行為極為惡劣,最終數罪并罰,判處死刑!
至此,震驚射洪縣的這起連環惡性案件,終于落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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