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駕駛電動自行車可以嗎?
一輛電動自行車乘坐三個人?
兩車相撞,安全帶系與不系差別有多大?
機動車如何正確拐彎?
一起和蘇州交警
走進江蘇交通廣播《一路平安》
以案說法,聚焦安全出行
案例解析,出行安全沒僥幸
0 1
醉酒、超載出事故
在張家港錦店路與錦陽河路口人行橫道處,一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載著自己的女兒和外孫沿著錦陽河路由南往北行駛,徑直斜穿錦店路左轉,與沿錦店路東向西行駛的機動車相撞。電動自行車上三人均未佩戴安全頭盔,好在雙方速度都不快,祖孫三人僅表皮受傷。
隨后,民警對機動車駕駛人進行了“酒精呼氣”測試,顯示并未飲酒;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進行抽血化驗,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83mg/100ml,屬于醉酒。
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
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三項,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不得醉酒駕駛。
一車載多人的行為,違反了《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只能搭載一名十六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載六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應當使用安全座椅?!?/p>
未正確佩戴安全頭盔,違反了《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應當按照規(guī)定佩戴安全頭盔。”
駕駛電動自行車橫穿馬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駕駛電動自行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 。”
機動車違法行為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按照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及第四十七條第一款,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蘇州交警提醒
安全無小事,希望廣大駕駛人能引起重視,在騎乘電動自行車時,要嚴格遵規(guī)守法,不超員駕駛、不醉酒騎行、時刻戴好頭盔。
0 2
兩車相撞,幸好系了安全帶
2025年4月3日17時20分許,在昆山市高新區(qū)前元豐路臺虹路路口,宋某駕駛小型面包車沿元豐路由西向東行駛,當車輛行駛至元豐路臺虹路路口準備左轉時,視線被一輛綠色小轎車遮擋住,且未仔細觀察對向來車,與邵某駕駛的小轎車發(fā)生碰撞。
巨大的沖擊造成面包車失去重心,隨后失控側翻在路中間,幸運的是宋某系著安全帶,安然無恙。邵某車上的后排乘客未系好安全帶,頭部撞到了前排座位,鼻梁骨骨裂。
小型面包車違法行為
小型面包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綠燈亮起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開車如何正確轉彎?
一、左轉注意事項
● 提前準備:進入左轉車道前,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至少3秒),觀察后視鏡及左側路況。
● 減速觀察:靠近路口時減速,機動車轉彎最高車速不得超過30公里每小時,同時注意對向直行車輛、行人及非機動車,遵循“一停二看三通過”原則。
● 轉大彎:左轉需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嚴禁“切彎”占用對向車道。
● 禮讓優(yōu)先:綠燈亮時,讓行對向直行車輛;無信號燈路口需讓行所有優(yōu)先通行車輛及行人。
二、右轉注意事項
● 提前示警:進入右轉車道前開啟右轉向燈,觀察后方非機動車及行人動態(tài)。
● 減速慢行:右轉時車速控制在30公里每小時以下,注意盲區(qū)(尤其大型車輛需停車觀察后再起步轉彎)。
● 轉小彎:沿車道右側完成轉彎,避免跨越多條車道。
● 禮讓行人:遇人行橫道必須停車讓行,確保行人安全通過后再轉彎。
三、通用規(guī)則
● 禁止搶行:黃燈亮時已過停止線可繼續(xù)通行,未過線則需停車等待,嚴禁“搶黃燈”。
● 杜絕盲轉:轉彎時避免被A柱遮擋視線,可通過輕微擺動頭部消除盲區(qū)。
● 特殊車輛:貨車、客車轉彎需預留更大空間,注意內輪差風險。
往期內容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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