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要健全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2024年以來,西寧法院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立足人民法院職能定位,積極融入基層治理體系,精準對接基層司法需求,進一步落實“有訴必應馬上辦”機制要求,把大量矛盾糾紛吸附于基層、化解于萌芽、止步于訴前,以法治促自治、保德治、助善治,賦能基層治理現代化,奮力書寫法院參與社會治理的時代答卷。
堅持黨委領導
多領域搭建新機制
2025年4月8日,城北區法院將巡回法庭“搬”進城北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對一起服務合同糾紛案件進行現場審理,雙方當事人最終握手言和并及時履行。本案是法院依托綜治中心“巡回法庭”機制成功化解糾紛的縮影,該案的妥善處理,既彰顯了司法程序的規范性,又發揮了調解工作的柔性優勢,為同類小額糾紛提供了“調裁一體、高效便民”"的解紛范例。全市法院主動融入黨委領導下的社會治理大格局,選派法官、法官助理常駐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為“一站式受理、一體化運行、一攬子化解”的多元共治工作格局貢獻審判力量。健全完善調解業務指導制度,制定《特邀調解組織及特邀調解員管理辦法(試行)》《特邀調解員案件補貼發放辦法(試行)》等,舉辦全市法院人民調解員培訓班,進一步促進人民調解員隊伍職業化、專業化。湟中區、大通縣、湟源縣法院積極通過推動本地家風融入基層治理、發揮法治引領示范作用、注重德治教化引領作用,賦能新時代家風建設,針對近年受理的贅婿家庭離婚糾紛案件較多,且贅婿家庭婚姻糾紛案件存在矛盾更為突出、化解更加困難的實際,及時制定高效妥善的協同調解機制和審判機制,確保此類案件沒有發生一起民轉刑案件,糾紛得以及時化解。
堅持凝聚合力
多形式搭建新格局
作為社會治理的重要參與者,全市法院立足司法審判職能,緊盯當下經濟社會發展的“堵點”“難點”問題和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呼聲,積極發揮司法機關專業優勢,打好協同聯動的系統治理“組合拳”。通過與轄區各部門建立訴調對接工作機制,聚合力量,形成信息互通、優勢互補、協作配合的矛盾糾紛解決互動模式。城西區法院與區司法局成立“區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解中心法院調解工作室”,城東區法院與區工會、各街道(鎮辦)等15個部門建訴調對接機制,城中區法院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警大隊分別成立“安薪”“安途”聯合工作室,大通縣法院與縣消費者協會成立消費糾紛訴調對接室。城北區法院與青海師范大學建立“法律人才培養教學實踐實訓基地”,聘請大學教師作為特邀調解員常態化參與訴前調解工作。湟源縣法院拉拉口法庭在巡回審判中邀請鄉政府、司法所共同參與調解,案件調解率高達70%,并在申中鄉前溝村開展“無訟村”示范點創建活動,“無訟村”實現“零涉訴”。
堅持內強動力
多舉措搭建新模式
“物業問題亂如麻,現在有“社區主動預訪—各部門協同建檔—法院靠前調解”的遞進化解模式,我們工作好做太多了!”這是城中區一社區工作人員的感慨。2025年,城中區法院通過搭建“法院+職能局+物業企業+社區”多方聯動平臺,著力形成糾紛預警、信息共享、靶向施治、聯合調解的聯動治理機制,2025年第一季度該院物業糾紛收案量同比下降23%,批量訴訟案件從“每季百案”縮減至“月均個位數”。全市法院充分發揮在調解中的專業化、權威性、指導性優勢,加大訴前調解工作力度,推動矛盾糾紛實質化解。湟中區法院以人民法庭為紐帶,8名專職人民調解員把訴前調解帶入到田間地頭。城北區法院采用“先行示范訴訟”的方式進行巡回審理,以示范性訴訟引領和帶動系列案中900余件潛在矛盾糾紛以非訴方式實體化解,實現“精審一案、化解一片、教育一眾”的良好效果。大通縣法院塔爾灣法庭在轄區建立60個村書記聯絡點,實現立案無障礙、司法服務“不打烊”。湟源縣法院將酒駕、醉駕預防治理工作與各鄉鎮法治建設和各有關單位職能工作相結合,逐步形成以效果為導向的聯防共治工作體系,實現“醉駕”案件逐年下降。
堅持問題導向
多層面建言獻策
“接到司法建議后,我們迅速組織分析研判,明確了具體的工作措施,這份司法建議針對性強,非常及時。”這是城北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相關負責人在接到城北區法院司法建議時的表示。針對在審理物業服務合同糾紛系列案件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城北區法院向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提出司法建議后,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積極回應,第一時間加強對物業公司和業主委員會的監督指導,制定《城北區物業服務企業服務質量考核評價辦法》。全市法院將司法建議作為法院參與、助力社會治理的重要抓手,聚焦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會治理薄弱環節以及人民群眾關心領域,在狠抓執法辦案第一要務的同時,重點從審判工作中發現帶有普遍性和傾向性的問題,從社會治理角度建言獻策,多角度、多層面提出司法建議,及時開出一劑劑凝聚著司法智慧的社會治理“良藥”,積極促進有關單位科學決策、完善管理、消除隱患、改進工作、規范行為。2024年—2025年4月,西寧法院向相關單位、企業等共發送司法建議51份,被建議單位均回函并采取相應措施,采納率達100%,有效推動有關行業、相關領域及時堵塞漏洞、防范化解風險,不斷提高社會治理水平。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下一步,西寧法院將在市委的堅強領導和上級法院的有力指導下,深度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大格局,主動延伸法院審判職能,把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貫穿基層治理的全過程,以法治化賦能基層治理現代化,努力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大格局中彰顯法院擔當,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助力賦能。
來源:新聞處 馮軍
編輯:苗 艷
審核:馮 軍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