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萬軍,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內蒙古科技大學法學教授,內蒙古鋼苑律師事務所律師。
故意傷害罪是司法實踐中常見的罪名,其核心在于行為人主觀上具有傷害故意,客觀上實施了傷害行為,且行為與結果之間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系。然而,司法實踐中常出現“行為存在,結果發生,但因果關系存疑”的情形。在此類案件中,辯護律師若能精準鎖定因果關系鏈條的漏洞,往往能為當事人爭取無罪結果。張萬軍教授,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內蒙古科技大學法學系教授,內蒙古鋼苑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包頭市首席法律咨詢專家。作為專注刑事辯護二十余年的法學教授與實務專家,本文以“李某先故意傷害宣告無罪案”(案號:(2013)渝二中法刑初字第00091號、(2014)渝高法刑終字第00070號)為例,結合法律理論與實務經驗,探討如何通過“因果關系存疑”構建無罪辯護策略。
一、案例引入:李某先案的核心爭議
(一)基本案情
2011年12月,被告人李某先因懷疑合作醫療站牌匾被被害人李某貴損毀,尾隨李某貴至其家中,雙方發生沖突。李某先對李某貴實施毆打,包括掌摑、摔打、踢踹等,后經群眾勸阻離開。李某貴當晚正常進食,次日被發現死于家中樓梯口,死因為顱腦損傷。
(二)裁判要點
兩級法院均認定:現有證據無法排除合理懷疑,證明李某先的毆打行為與李某貴死亡結果之間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系。具體理由包括:
1.直接傷害證據不足。李某貴被毆打后未表現出顱腦損傷癥狀,且未就醫檢查;
2.介入因素未排除。李某貴曾因飲酒摔倒,現場發現砂磚等物品,死亡前存在20小時“空白期”;
3.控方舉證未達“確實、充分”標準。
該案最終宣告無罪,成為“因果關系存疑”辯護的經典范例。
二、法律依據與裁判邏輯
(一)刑法因果關系的認定標準
根據《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罪的成立需滿足“行為→結果”的必然聯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140條進一步明確,若存在多種可能性導致結果,且無法排除合理懷疑,則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
(二)因果關系存疑的司法適用
法院在李某先案中援引了“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則,強調:1.介入因素的獨立性:若介入因素(如被害人自身行為、第三方行為、偶發事件)可能獨立導致結果,則阻斷原行為與結果的因果關系;2.證據鏈的完整性:控方需證明行為與結果之間不存在其他合理可能性,否則應作無罪認定。
三、無罪辯護策略:聚焦因果關系存疑
(一)策略一:質疑直接因果關系的證據基礎
1.醫學鑒定與損傷時間的關聯性
關鍵點:傷害行為與死亡結果的時間間隔是否合理?
實務操作:申請重新鑒定,結合醫學文獻論證“顱腦損傷的潛伏期”。例如,李某貴在受毆后20小時死亡,但未出現即時癥狀,需排除遲發性顱內出血的可能性。
案例參考:在李某先案中,法院指出“無證據證明毆打直接造成顱腦損傷”,辯護方可強調“損傷可能源于其他時間點”。
2.被害人行為與癥狀的矛盾性
關鍵點:被害人受毆后的表現是否與致命傷相符?
實務操作:調取證人證言,證明被害人受毆后行動如常(如李某貴正常吃飯、未呼救),間接否定傷害行為的致命性。
(二)策略二:引入介入因素,切斷因果關系鏈條
1.被害人自身因素
關鍵點:被害人是否存在酗酒、疾病、冒險行為等?
實務操作:在李某先案中,辯護方成功舉證李某貴曾因醉酒摔倒,且現場砂磚可能致其二次受傷,從而將“自陷風險”作為介入因素。
2.第三方行為或環境因素
關鍵點:是否存在第三人加害、意外事件或環境危險?
實務操作:要求偵查機關補充現場勘驗記錄,排查死者死亡前活動軌跡。例如,李某貴在20小時“空白期”內可能遭遇其他事故。
3.時間與空間的分離性
關鍵點:行為與結果是否因時空斷裂而喪失關聯?
實務操作:結合監控錄像、證人證言等,證明被告行為結束后,被害人仍處于可自主行動狀態,損害結果可能發生于脫離被告控制的時段。
(三)策略三:反向利用控方證據的局限性
1.控方鑒定意見的片面性
關鍵點:鑒定結論是否僅作“可能性”表述(如“不排除”)?
實務操作:引用《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23條,指出鑒定意見需具備排他性,否則不得作為定案依據。
2.證人證言的模糊性與矛盾性
關鍵點:證人是否對關鍵細節(如打擊部位、力度)表述不清?
實務操作:通過交叉詢問揭示證言矛盾,例如李某先案中證人僅提及“下身疼痛”,未涉及頭部傷情。
四、實務操作建議
首先,早期介入:在偵查階段即要求封存現場物證,防止證據滅失。其次,專家輔助人制度:聘請法醫學專家出庭,質疑控方鑒定的科學性。再次,模擬實驗:通過場景還原,論證介入因素(如醉酒摔倒)的合理性。最后,類案檢索:援引本案例。
因果關系存疑是故意傷害罪無罪辯護的核心突破口。辯護律師需以“排除合理懷疑”為靶心,通過醫學論證、介入因素舉證、控方證據反證等多維度進攻,瓦解控方的因果關系鏈條。李某先案的勝訴不僅彰顯了“疑罪從無”的法治精神,更為同類案件提供了可復制的辯護路徑。在證據存疑時,堅定主張“法律不懲罰可能性”,方能最大程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