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詩萌
5月27日,《華夏時報》記者從生態環境部5月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日前,第三輪第四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已全面啟動。此次督察將組建8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對山西、內蒙古、山東、陜西、寧夏5省(區)開展督察,統籌開展黃河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同時對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3家央企開展督察,進駐時間約1個月。
自2015年12月以來,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已完成兩輪督察全覆蓋,第三輪已完成3個批次的督察任務,查處了一批破壞生態環境的重大典型案件、解決了一批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并且,此次督察也是5月1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條例》后的首次督察。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裴曉菲介紹,該條例共八章、四十四條,對督察定位、督察組織、督察整改、成果運用、紀律責任等進行了系統規范。在督察內容上,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緊緊圍繞區域重大戰略實施、美麗中國建設等重大任務,圍繞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及長效機制建設、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及處理情況等開展督察,推動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相關部門和單位落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在督察整改方面,設立督察整改和督察成果運用專章,規范整改責任主體、推進落實、整改情況報告、調度督促等方面內容,明確將督察結果和督察整改工作有關情況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干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管理監督、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加強督察結果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運用。
記者注意到,日前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致函上述被督察對象,要求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精準科學依法推進邊督邊改,禁止搞“一刀切”,并簡化督察接待安排,切實減輕基層負擔。有關省(區)、集團公司應嚴禁為應付督察采取緊急停工停業停產等簡單粗暴行為,以及“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應對做法。對于采取“一刀切”方式消極應對督察的,督察組將嚴肅處理,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并且還提出,要按照《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條例》要求,加強對督察組及其成員執行督察紀律情況的監督。
責任編輯:徐蕓茜 主編: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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