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3日,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四川協力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名當事人拒絕、阻礙反壟斷調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企業被處以年度銷售額0.8%的罰款,相關人員合計被罰439萬余元。
事件起因是在2022年底疫情防控政策調整期間,國內某原料藥被不法企業控制,導致大量防疫急需藥品供應緊張,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部署和指定管轄要求,2023年5月31日,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四川協力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協力)涉嫌參與某原料藥壟斷問題開展反壟斷調查。2023年11月30日,再次對四川協力進行反壟斷調查。
公告顯示,在調查過程中,該企業上演極端抗法行為:
物理阻攔:員工為掩護相關人員離開,強行夾傷執法人員手部;
證據銷毀:多名員工沖進會議室搶奪執法筆記本電腦,在推搡摟抱中將電腦扔出六樓窗口,致設備損毀、數據滅失;
群體對抗:現場組織人員轉移證據,通過暴力手段阻斷正常調查流程。
據悉,此次涉案的法人代表張強為四川協力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的創始人張光躍之子。最終,協力制藥被處以2022年度銷售額0.8%的罰款,其法定代表人被處以40萬元罰款,5名員工(含兄弟公司員工)各被處以20萬元或40萬元的罰款,罰款合計439萬余元。此外,該5名員工還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或行政警告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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