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重慶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重慶市檔案條例》,并將于7月1日起施行。
條例在紅色檔案、檔案信息化建設方面作出制度創新,將紅色檔案保護開發、數字檔案建設等內容以專章融入立法,充分彰顯重慶辨識度。
隨著新時代西部大開發、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數字重慶建設等國家和市級層面重大戰略、重點任務的推進,重慶檔案工作規模不斷擴大、領域不斷拓展,重大活動、突發事件、紅色檔案保護開發、檔案數字化轉型等方面檔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亟待規范。
條例第四章為“紅色檔案的保護和開發”設立專章,詮釋了紅色檔案的定義,明確建立紅色檔案目錄,強化對紅色檔案的保護;開展珍貴紅色檔案的認定;建立紅色檔案的征集機制;加強對紅色檔案的開發利用。
條例充分利用重慶作為紅巖精神發源地,在紅色檔案資源方面具有的獨特優勢,設立紅色檔案保護和開發專章,對紅色檔案的保護、征集和利用等作出規范。
比如,條例規定地方國家檔案館以及其他檔案保管單位應當通過舉辦紅色檔案專題展覽、創作紅色主題作品、開展各類教育活動等方式宣傳紅色檔案,發揮紅色檔案凝心聚力、鑄魂育人的功能作用。
條例還規定地方國家檔案館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結合重大紀念日和重大歷史事件紀念活動,展示有關紅色檔案。
條例還立足數字化轉型,鼓勵檔案館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加強人工智能、數據挖掘、區塊鏈等智能化技術應用,開發數據交互等智慧場景,實現檔案管理現代化。
上游新聞記者 郭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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