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關于收購存量商品房
用作保障性住房項目征集公告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遼寧省加大存量商品房收購力度進一步提升住房保障能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遼政辦發〔2025〕1號)有關要求,切實開展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構建“市場+保障”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提升住房保障能力,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項目征集采取“常態化受理、分批次收購”方式,不設征集期限。現將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集項目范圍
本次收購區域為沈陽市和平區、沈河區、皇姑區、大東區、鐵西區、渾南區、于洪區、沈北新區、蘇家屯區、遼中區、新民市、法庫縣、康平縣的存量商品房(包括住宅、公寓、辦公樓、商業營業用房)。
二、收購主體與價格
(一)收購主體:由市和區、縣(市)政府選定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作為收購主體;
(二)收購價格:由收購主體與房地產開發企業依法依規協商確定公平合理收購價格,或由資產評估機構開展第三方獨立、公正評估確定收購價格。收購價格應確保保障性住房租賃等經營收入能夠覆蓋融資本息。
三、房源收購要求
1.項目周邊配套設施完善,交通便利,相關教育、醫療、商業等配套齊全。
2.收購用作公共租賃住房的項目房源建筑面積原則上以60平方米的中小戶型為主;收購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項目房源建筑面積原則上以70平方米的中小戶型為主。對二孩及以上家庭和人才租用的項目,適當放寬面積標準。
3.收購項目應為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已完成竣工驗收備案的現房,或所在項目納入保交房攻堅戰且主體已封頂、一年內能夠具備交付條件的準現房項目。支持以司法拍賣價格收購司法處置的商品房。同時,收購用作公共租賃住房的項目應滿足能夠分割為獨立園區的條件。
4.項目滿足專項債券申報條件及金融機構發放貸款要求。
5.項目房源權屬清晰,手續齊備,無查封。
四、報名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
2.項目立項、用地規劃許可、不動產權證、工程規劃許可、施工許可、預售許可、項目竣工驗收備案(如有)以及商品房初始登記(如有)證明;
3.參與征集項目房源明細表,詳見附件1;
4.房源戶型統計表,詳見附件2;
5.總平面圖、鳥瞰圖、現狀圖等項目情況,詳見附件3;
6.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7.不存在法律糾紛、爭議訴訟、查封、公司內部未達成一致意見等情況的承諾書,詳見附件4;
8.項目聯系人,詳見附件5;
9.抵押權人同意書(如有)。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蓋企業公章,并掃描電子版刻錄光盤。
五、報名方式
有意參與征集的房地產企業可現場送達有關資料。
聯系處室:沈陽市房產局住房保障處
報送地址:沈陽市沈河區大西路187號金廈廣場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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