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龍縣人民法院將環境資源審判工作作為平安建設的重要抓手,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全方位、多層次開展相關工作,為長江上游生態文明建設與社會平安穩定保駕護航。
跨區域司法協作
共筑生態安全防線
該院與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簽訂《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執行委托協議》,這一創新性舉措開啟了跨區域聯動生態修復新模式。通過合作,實現了“異地破壞、聯動修復、全域受益”,有效打破了地域限制,整合司法資源,共同守護長江上游生態環境。
此外,該院還聯合滇渝兩地15家單位攜手發布推進長江生態環境法治保護倡議,并在長江第一灣共同開展增殖放流活動,共放流3.2萬尾魚苗,不僅對受損水生態系統進行修復,還對長江流域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實現有力維護,為長江上游生態環境保護提供了堅實司法保障。
組建專業合議庭
提升審判專業化水平
為適應環境資源審判新要求,該院積極推進審判專業化建設,組建了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合議庭。使法官能夠全面、系統地審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提升辦案效率和質量,切實提高審判質效,更好地應對環境資源審判中的復雜問題,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為平安建設提供了專業、高效的司法支持。
該院還注重專業力量配備,聘請3名生態環境專家為審判輔助專家。專家加入后,有效破解了生態環境鑒定、評估、修復等實踐難題,為法官在證據采信、事實認定和責任劃分等方面提供了專業技術咨詢和支持,提升了環境資源司法能力。
聚焦主責主業
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
該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嚴厲打擊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的違法犯罪行為。自2022年以來,共審結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32件,包括盜伐林木案、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等案件。
在嚴懲犯罪的同時,該院還積極采取恢復性司法舉措。以2024年審理的楊某盜伐林木案為例,法院責令其補植造林修復生態環境,實現法律效果與生態效果的有機統一。
多方協同聯動
凝聚環境治理強大合力
該院認真踐行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司法理念,積極探索跨部門協調機制,與玉龍縣人民檢察院攜手開展增殖放流活動,共同修復長江上游水生態系統,在生態保護領域形成強大司法合力。該院還向縣農業農村局發布《關于加強圓口銅魚保護及苗種培育工作的司法建議書》,從加強棲息地保護與生態修復統籌、強化苗種培育科研和加強協調監管等方面提出建議,為稀缺魚類自然繁殖創造適宜環境,增進魚類繁殖。該院有效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參與環境治理,構建起全方位、多層次的生態環境保護體系。
記者 姜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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