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一樁讓人揪心的舊案又一次牽動了無數人的心。內蒙古那個叫甜甜的三歲女童,還沒來得及好好看看這個世界,就永遠閉上了眼睛。她的遭遇像一根刺,扎在每個關注此事的人心里。6月6日上午九點三十分,案件迎來了二審,法庭內外的動靜,都讓關心正義的人們忍不住多瞧上幾眼。
事情需要從兩年前說起。2023年12月,滿洲里的冬天格外冷,而甜甜家里的“冰窟窿”比外頭的風雪更刺骨。生父田某龍和同居女友文某桃,把毒手伸向了這個還在蹣跚學步的孩子。司法鑒定報告里的每一個字都像重錘——全身多發性挫傷、右心房破裂、心包積血……很難想象,小小的身體究竟承受了多少常人無法忍受的折磨。法醫說,她是被鈍性外力活活傷害致死的,而那些傷痕,遍布全身。
一審的時候,法院判了田某龍無期徒刑,文某桃死刑。按理說,這樣的結果多少能給逝去的孩子一點慰藉。可誰也沒想到,今年6月,田某龍突然上訴了,理由是想把罪名從故意傷害罪改成虐待罪。懂點法律的人都知道,這一字之差,刑期可能天差地別——虐待致死最高判七年,可故意傷害致死能到無期甚至死刑。
據了解,在今天的二審開庭中,被告田某龍表示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后悔,但是他認為自己的行為僅構成虐待罪但并不構成故意傷害罪。另一被告文某桃也出現在庭審現場,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悔過,并稱愿意捐獻遺體和器官,想以此贖罪。
最讓人揪心的,是甜甜的生母李女士。得知前夫上訴的消息,她氣得幾晚睡不著覺。原本打算去開庭現場的她,昨天卻因為情緒激動暈倒送醫。躺在病床上的她,心里只有一個念頭:“不能讓女兒白死。”
李女士說,一審后她曾申請抗訴,可惜沒被支持。如今女兒的遺體還沒安葬,她從滿洲里把孩子帶回老家,就等著討回公道的那天,給孩子找塊安靜的墓地。“他想改判?沒門。”她的態度很堅決。在代理律師看來,田某龍在孩子死亡這件事上明顯有直接參與,硬說是“虐待”實在說不過去。“虐待罪哪能涵蓋這種程度的傷害?”律師的話,說出了很多人的疑惑。
網友的聲音:這事在網上炸開了鍋,網友們的評論里,最多的就是“心疼孩子”。有人提到類似的張波案——都是大人的感情糾葛,最后遭罪的卻是無辜的孩子。“組建家庭前咋不想清楚呢?隨便愛、隨便背叛,最后害的是孩子!”有網友說得直戳人心:“把孩子當工具,用他們的死來懲罰別人,這種人根本不配當父母。”
還有人感慨,現在太多家庭矛盾最后都轉嫁到孩子身上。“大人的愛恨情仇,憑啥讓小生命買單?”這條評論獲得了上萬點贊。大家都在說,婚姻不是兒戲,生養孩子更是沉甸甸的責任。隨便對待感情的人,遲早要為自己的輕率付出代價,可最可憐的,永遠是無辜的孩子。
結語:走出這場悲劇,我們不得不思考:當成人世界的惡意對準弱小的孩子時,法律該怎么織密保護網?田某龍的上訴,看似是在“咬文嚼字”改罪名,實則是在挑戰公眾對正義的期待。虐待和故意傷害的界限,不能成為某些人逃避重罰的漏洞。
甜甜的遭遇,像一面鏡子,照出了人性里最陰暗的角落,也照出了社會對兒童保護的痛點。我們當然希望法律能給出最公正的裁決,讓傷害孩子的人付出應有的代價;更希望這樣的悲劇能少一點,再少一點——每個孩子來到世上,都該被溫柔對待,而不是成為成人恩怨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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