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高空拋物有多恐怖嗎?
隨手扔出的煙頭,難以清理的垃圾,或是不小心掉下來的螺絲釘。
這些平時看起來不起眼的小物件,一旦從高空快速墜下,都有可能造就一樁慘案。
如果你還沒有什么概念的話,去年年底的這只肇事烏龜絕對能刷新你的認知。
據記者了解,韶關市民趙某,在帶孩子和老婆在小區玩耍的時候,竟遇到“天降橫禍”,曾經完整的全家福,此后再也拍不出來了。
小趙在玩耍的途中,突然被天上掉下來一只烏龜砸中,趙某和其老婆慌忙的將孩子送往醫院,但為時已晚,孩子經過搶救后還是死亡,在路上被烏龜砸到,真的是無妄之災啊!
經過調查,發現該烏龜的飼養者是同小區的張某,而作為烏龜的飼養者,張某顯然應該為其烏龜的行為承擔代價。
在事故發生后,趙某也是和張某以及物業公司和保險公司就此事的賠償進行了協商,但并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之后趙某夫婦將以上三方叫到了武江法院,請求上述三方對自己賠償130萬元。
法院在審理后,根據《民法典》第1245條,因為是張某的烏龜導致小趙死亡,所以作為烏龜主人的張某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以判處張某應對小趙的死承擔相應責任。
而對于物業,則是根據在《民法典》第1254條規定,物業方對于高空拋物應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高空拋物行為的發生,如果沒有準備必要的措施,應承擔未履行安全義務的責任。
但趙某夫婦并沒有證據可以表明物業公司存在“沒有準備必要措施”的行為,所以即便趙某夫婦想要物業承擔責任,法院也不予支持。
跟著物業來的保險公司,因為物業不需要承擔責任,所以也沒保險公司什么事了。
法院一審后根據《民法典》判決張某得為自己烏龜造成的后果負責,并賠償趙某128萬元,但張某對此結果并不滿意,并決定上訴至市中院。
在市中院調解下,雙方終于達成協議,趙某答應張某分期還錢,并且給了張某一個月的寬限期,這件事情也算有個結果了。
而這已經不是第一只感受過飛翔的烏龜了,在2019年的海淀區紅聯南村,也有這么一只烏龜從天而降,好在當時過早,路上沒有行人。
在19年8月27日,早早起床的李師傅在院里擦車的時候,突然聽到啪嘰一聲,不知道是什么掉了下來。
他順著聲音的方向轉頭看去,發現地上居然有一只烏龜,因為是從高空墜落的,烏龜的殼已經被摔了個粉碎,不久后便死去了。
李師傅稱,那只烏龜大得驚人,居然比他手還要大,而且掉落之處距他當時僅有3米遠,真可謂驚險刺激。
這么大的烏龜,要是砸到人或者砸到車,會有什么后果,他都不敢想,李師傅事后驚魂未定地說道。
隨后李師傅抬頭往樓上看,想要知道是誰把這只烏龜給扔下來的,卻沒有見一個人影,在報了警之后,肇事者依然沒有找到。
由此可見,高層用戶養寵物,比低層用戶養寵物更加危險,不僅需要擔心平時寵物會不會攻擊人,還要擔心寵物會不會亂跑。
要知道,一斤重物從十層樓掉下來的沖擊力度約等于汽車撞擊了,就不說狗了,平常的貓都有個3、4公斤了,高空拋物就是這么可怕。
如果真的不慎,寵物一不小心掉下去,砸到車還好,最多賠點錢,砸到人的話真的是會讓人當場沒命的,這應該是每個養寵物的人都不想看到的。
而且還有很多高層用戶沒有安裝防墜網,并且忽視寵物的墜樓風險,這些無疑會是隱藏的安全隱患,也可能成為悲劇的伏筆。
所以住在高樓養寵物的朋友,一定要做好防護措施,防止此類事件再發生。
比如說,給窗戶裝個防護網,時不時檢查一下寵物的小窩,確保它們不會跑到窗戶或者陽臺上這種危險的地方。
還得時不時盯著寵物,教它們別亂跑,別不小心就掉下去。
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確保寵物和人都安全。
而為了預防此類事件再次發生,物業也應當有所準備,比如加強對高層住宅的安全宣傳,提醒住戶注意寵物墜樓風險,并提供相關的安全防護建議。
同時,物業也可以定期檢查公共區域的安全設施,如窗戶、陽臺等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及時維修或更換損壞的部件。
此外,物業還可以與養寵用戶多多溝通,去了解他們的需求和困難,一起制定更為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
通過這些行為,物業能夠更好地保障小區業主和其寵物的安全,減少寵物墜樓事件的發生。
此時發酵后,網友們也坐不住了,都在評論區發表了自己的經歷。
有一網友分享了自己的經歷,表示之前在47樓修空調的時候,掉過一顆空調外機的螺絲帽,那一次快把他嚇死了,幸好當時是下午兩點,天氣比較熱,螺帽掉下也沒砸到人。
還有網友表示,家里有個三歲的熊孩子,直接賣了一堆窗戶限位器,把家里的窗戶窗紗都卡死,外側的玻璃也卡死,這樣既能通風,也能防止高空拋物。
可見,高空拋物的危害有多么嚴重,我國在21年的時候就已經針對高空拋物制定了相應刑法,但此類事情依然發生,希望小區業主和物業都對此重視起來。
畢竟就算是一顆小小的螺絲,在經歷墜落后也能變成一顆子彈,物業應該也對小區業主展開相關教育活動,讓每個人都意識到自己不經意間的行為可能會造成怎樣的后果。
我們希望小趙一路走好,并希望其的家人節哀,而對于張某以及更多養寵物的人,希望他們可以以此為戒,提高相關的安全意識。
對于烏龜墜樓殺人,你有什么看法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