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宗昌說自己來山東是為父老鄉親造福, 老百姓則說: “張宗昌, 坐山東, 山東百姓受了坑; 不怕雨來不怕風,怕的是兵來一掃清!”“也有蔥,也有蒜, 鍋里煮的張督辦!”
張宗昌除了貪杯好色,荒淫無恥,其日常生活也是揮金如土,無不奢華至極。僅一頂貂皮帽子,便值千余元。據在其內宅充過奴仆的人說,他家里天花板、木隔等糊的是花絲葛,地板上鋪的是外國絲絨毯,其它床帳被褥,一應雜具,也是極盡奢華之能事。他最寵愛的七姨太太有一卷毛狗,是3000塊大洋買來的,日食牛肉、牛奶、雞蛋等,還有一個專門的狗奴為之看護,這位狗奴才月薪三千元,相當于普通農民兩年的收入。她裝裱一座樓房花了五六千元,一雙珍珠鞋值四五千元。姨太太均有副官一人,護兵二人,汽車一輛,其余奴仆廚役無數。統計張宗昌在魯時,每年開支比前任督軍多至20余倍。
特別是張宗昌在山東養有十幾萬軍隊,連年征戰,耗費不資。由他親信組織的軍政機構上行下效,拚命摟錢,中飽私囊,僅舉幾例便現全貌。
政務廳長毛振鶚,除正常摟、卡、索、要外,向每縣各推薦一個親友,只要30元薪金,而不到差辦事,實則有名無實。全省百余縣,每月即可得3000多元,三年之中累計10萬元以上,竟無人發覺。
教育廳長王壽彭,一個狀元公也竟然大把抓起錢來。他在新稅額提成中,一次即摟了10萬元,存在正金銀行。他在大連取錢時,以山東省鈔付之。王壽彭稍質問:“為什么我存的現洋而你們卻給省鈔。”日本人說:“汝當日所有者是此票,今亦以此相付,汝乃不要,故意搗亂耶!”即被毆打驅出。王壽彭既失巨款,又被辱打,夜間上吊而死。
煙酒公賣局長吳寶彝,喜藏漢玉,當時有“漢玉大王”之稱。在職三年,積資至200余萬元。
山東省銀行行長蔣邦彥,為張宗昌的軍餉而濫發鈔票。他發財也最多,據說達5000萬元之多。他把巨款存入日本正金銀行,不料日本人心狠手辣,竟在大連買通了他的傭人,用電線將蔣邦彥勒死。該行以無本人簽字為理由,拒絕付款,5000萬元的山東民膏,遂為日本人一口吞沒。兩個傭人也被日本警察署殺害滅口。
山東印花稅處長洪夢松,脫離財政部,自制稅票,創辦濟南、青島、煙臺等地辦事處。在印制稅票時,與山東省印刷局和林憲祖聯合舞弊,加價虛報,共制票額400萬元,多報印價10萬元。
山東高等檢察廳長邱任元,在推行不動產登記處總辦時,曾將初期所收稅款20萬元支票親自交付張宗昌。張宗昌正在賭牌九,一場就把此款輸光。
張宗昌任山東軍務督辦以前,山東每年的軍費開支為565萬元,其中陸軍第五師占135萬元,陸軍第四十七混成旅占65萬元,其余為其他各部隊的軍費。此外,督辦公署軍需軍費60萬元。
張宗昌督掌山東的第一年,軍隊增加到了十四五萬人(編制計劃,非實際數目),月需薪餉、戰費高達1000萬元以上。到了1926年,張宗昌第二次南下江南戰敗齊燮元之后,各省軍人麋集濟南,紛紛要求成立隊伍。這樣無限制地擴編,山東軍隊陸續發展到32個軍的番號。于是,軍隊一連欠餉五六個月的情況已成慣例。這還是就軍費開支一項而言。張宗昌的揮霍無度和他的財務人員趁火打劫,橫征暴斂,巧取豪奪,這么大的數項都從哪里來呢?只有一個來源,那就來自民間,害苦百姓。
首先是增加田賦。張宗昌督魯之前,山東的田賦向來是每銀一兩。連同正、雜各稅費,作銀元2元2角征收。張宗昌督魯之后,一開始就增加一倍,每田賦銀一兩征4元4角。過去一向是上下忙兩季征收,張宗昌的胥吏則是一次征足;后又每年征收兩季,每賦銀一兩,兩次共征8元8角;有的縣還加征4角,共為9元2角。山東全省田賦過去歲入約1000萬元左右,軍費占十分之六,政費占十分之三,預備費占一成。張宗昌到山東后,增加兩倍到四倍,仍感不足。于是,又巧立名目,征收各種額外捐稅。
張宗昌督魯三年,無日不在盡量搜刮。想要多少錢,就下條子叫幾縣攤派。北伐成功后,據省財政廳統計報告:“自張宗昌蒞魯起至離魯日止,征收之丁、漕及特附捐,其有賬可查者,按照正額計算,有征至民國廿八年(1939年)以上的。”現把他所征收的捐稅名目列出如下:
1.地丁軍事善后一次特捐;2.漕糧善后一次特捐;3.地丁討赤一次特捐;4.漕糧討赤捐;5.地丁軍事特捐;6.地丁軍事附捐;7.漕糧軍事附捐;8.李董堵口附捐;9.賑濟特捐;10.河工特別附捐;11.汽車路附捐;12.營房捐;13.軍事借款;14.善后公債;15.煙酒稅費特捐;16.公賣買特捐;17.登記成立掛號費;18.登記印花;19.不動產登記費;20.紙幣執照捐;21.紙幣印花;22.長途電話;23.煙種捐;24.煙苗罰金;25.營業牌照;
26.軍鞋捐;27.第一軍甲子戰役撫恤券;28.直魯軍討赤役撫恤券29.驗煙憑照費;30.煙照印花;31.修張宗昌生祠捐;32.張宗昌鑄銅像捐;33.墊柴草費;34.慰勞將士費;35.鍋頭捐;36.養狗捐;37. 住房捐;38. 富戶捐;39. 人口捐;40. 官賣鴉片捐;41. 煙燈捐;42. 小車捐;43. 人力車捐;44. 印花稅;45. 牲畜稅;46. 落地稅;47. 青菜稅;48.娼捐;49. 戲捐;50. 雞捐。
以上捐稅又規定必須完成的數額,大縣納5萬,小縣納3萬。后來又“寅支卯糧”,到1926年終,已超支多年。
在這些捐稅中,“討赤”特捐這一項,占有很大數字,而且訂有獎懲辦法,征收起來較易完成。捐稅既名“討赤”,作用頗大,誰要是抗拒,或辦事不力,馬上加以“同情赤化”、“貽誤戎機”的罪名,重則有身家性命的危險,因此,盡管數字龐大,地方上也必須踴躍輸納。
財政廳所規定的獎懲辦法,主要是在限期內如額全數解清者,以金額三成作為出力人員的獎金,連續(該捐一期接一期地不斷征收)如期完成者,除照給獎金外,并酌情予以保升。逾限不能征齊解清者,分別懲處,嚴重者縣長撤職查辦。各縣縣長既然怕受處分,又有利可圖,征解均甚踴躍,甚或在銀行息借巨款先行解繳,然后再向當地商民勒派,以圖得到獎勵(因借款利息小于獎金比數許多,雖付息金仍然有余,并可借此受到保舉,故樂為之)。此項捐款與山東省銀行鈔票、軍用票,實為張宗昌時期壓榨民脂民膏最惡毒的手段,也是數字最大、最招憤恨的一件事情,估計每年總數在1億元以上。
其它捐稅的獎懲催征辦法也相當嚴格,張宗昌和他的仆從為了把各種苛捐雜稅的收入盡快搜刮到手,特設立了財政清理處、全省稽征局、賦稅督察處三個稅收機關,其實力均在財政廳以上,而賦稅督察處的辦法尤為兇狠。清理處、稽查局各有職員200多人,督察處則有600多人,全省各縣都派有督察員。賦稅督察處長為王壽峰,是張宗昌一位姨太太的胞兄,天津人,為人跋扈。他委任的各縣督察員,督察的結果使各縣縣長、局長、科員因舞弊拘解來省者,動輒百余人。這些人分押在省城的督察處、執法處或軍法科,直至弊款交清,始予釋放。以苛捐雜稅勒索商民,再以弊端贓款勒索官吏,真可謂花樣百出了。
另一方面,又制訂了一套獎懲辦法,規定在10天內解交的稅款,可以搭交山東省銀行鈔票三成(如繳款1萬元,可搭省鈔3000元,按平均折價5角計算,可以獲得獎金1500元)。在20天內解交的稅款,可搭交省鈔二成。在一個月以內解交的稅款,可搭交省鈔一成。超過一個月的稅款,一律交現洋,否則處分。省里要處分縣長,縣長就不敢怠慢。他們每逢接到開征賦稅的電令,就立刻召集里長,按照各里地畝多少,分別定出預借稅款數目。對拒不接受的里,縣長即予扣押,并以刑杖嚴逼各里催稅胥吏,務必按期將數迅速催齊,俾早日上繳,獲得搭交省鈔折價重賞。里長和催稅差役再轉向農民強索,稍有不遂,即扭送官府關押。
張宗昌的軍隊在當地勒索的情景更是無奇不有,諸如柴草、馬料、官車、修營房、裱糊房子等等,都要當地人民負擔,甚至連軍官所吸的鴉片煙費也要縣府供應。民間疾苦,概可想見。
捐稅不但多如牛毛,此外還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加價、勒卡。山東煙酒稅額,原來全年60萬元。張宗昌到山東后,也加倍征收,再加煙酒特捐全年50萬元,共增至200萬元。津、膠濟兩路的貨捐,每年每路收入原額不過100萬元,后來每路貨捐各加為300萬元,共計600萬元。此外,還有司法罰金、臨時特別大宗捐款等名目繁多的苛捐雜稅,收入也頗為可觀。據聞臨城的中興煤礦公司一次即被勒捐100萬元;山東鹽商東綱公所原存海防經費一項,日久未交,一次竟被勒款300萬元。
據祝仞千說:張宗昌到山東的第一年還成立了一個煙稅局,由林憲祖介紹一個在掖縣做銀錢生意的姜鏡海充任局長。姜上任后,立即被派往東北五站運回兩麻袋鴉片煙種子,分派濟南周圍各地種植,借此大量征稅。
張宗昌在山東統治三年多,賦稅捐雜已增至無以復加的地步,仍不能滿足他的支付需要。于是,他的籌款人員又想出了一種辦法,就是濫印濫發各種紙幣,以增收入。
張宗昌濫發紙幣,計有:1.山東省銀行票;2.軍用票;3.金庫券;4.自制稅票;5.善后公債等。
山東省銀行經理蔣邦彥發行的省銀行鈔票是重要的一筆收入。他按照張宗昌旨意辦事,利用銀行的信譽使人們上當,發行的省鈔漫無限制,就連當時的銀行職員也不知道究竟發行了多少省鈔票,反正有后臺支持,可在全省流行,參與者又可從中大撈油水。此外還發行了一次甲子戰役(即第二次直奉戰爭中張宗昌第一次南下的戰役)撫恤獎券,本來戰爭發生在張宗昌督魯之前,與山東沾不上邊,而對戰爭的善后費用也硬加在山東人民頭上。
他們雖然發行了這么多紙幣要全省人民使用,但代理收付全省款項的省銀行卻規定:收款要現洋,付款全給紙幣,這幾乎就等于白白從人民手中收取現洋了。紙幣充滿市面,而銀行卻裝滿了銀元。偏遠的地方,現銀一元漲至京錢八吊以上,省鈔及軍用票則更不值錢。當時以紙幣換現洋,價額相差極大。初期省鈔一元價值七八角至五六角。后來省鈔一元跌價到三角六分。大量發行紙幣的結果,導致了金融的嚴重混亂,物價暴漲,一時傾家蕩產、企業倒閉者不可勝計。
1928年春季,奉系為蔣介石所敗,逃出關外,山東省銀行倒閉。張宗昌和蔣邦彥也逃到大連,他們想把一文不值的山東省銀行鈔票從天津運到大連,對折作價售給日本浪人,再由日本浪人要求日本政府向中國政府算賬,真是禍國殃民達到了極點。結果,無數的山東省銀行鈔票通過海上運輸運到大連時,為日本海關所沒收。
對山東百姓和社會坑害尤為嚴重的是軍用票。1925年末,張宗昌與直隸督辦李景林組成直魯聯軍,1926年初攻占天津,這時為了進一步搜刮人民脂膏來維持軍需,開始大量發行軍用票。
直魯聯軍軍用票管理局設在北京前門外虎坊橋,山東省銀行經理蔣邦彥兼任管理局總辦,北京憲兵司令王琦與林某為會辦,吳季玉為坐辦,這些人盡是搜刮能手,心狠手辣。軍用票初次發行50萬元,券額分做5元、1元、5角、2角、1角五種。設有兩個兌換處:一在虎坊橋管理局附近,以大票換小票,元票換角票;一在西河沿,以角票換銅元。名為兌換,實為作戲。規定每人限兌一角,給雙十銅元15枚。每天上午9——12時,下午2——4時為開兌時間。那時被迫收用軍票的小兵和老百姓要往返多次,東跑西跑去擠兌,被支來支去。
有的等了三四天還兌不到一個銅元,有的晚上就睡在路上候兌,真是坑死人了。兩個兌換處都駐有憲兵,當門插上大令,一遇擁擠,棍打鞭抽。往往銅元沒有換到,先吃了許多棍鞭。市上奉票本已充斥,再加上這些軍用票,印制極度混亂,5元的軍用票,僅值雙十銅元15枚。
如果僅發行這50萬元還好一些,問題在于無止境地、不斷地發行軍用票。初次發行的軍用票原定一個月后收回銷毀,然后再發。如果全部銷毀再發也還有個限度,可實際上幾乎未予收回。蔣邦彥另有妙招,他玩了一個在天安門焚毀“舊票”的騙人把戲。他派若干辦事員在東交民巷瑞金大樓里,將大量新印制的軍用票,放在沙土水泥攪拌的泥漿中磨擦新鈔四邊,直到看不出有新票的痕跡。花了約一周的時間,將幾十萬張新票變成了“舊票”,冒充已經收回的舊票,裝了十幾箱,煞有介事地在天安門前舉行焚毀“舊票”的儀式。這樣連搞多次,究竟印發和流向市場多少軍用票就無法統計了。辦事員們也不敢聲張,因為如果走漏風聲,就要受軍法處分。
北京山東省銀行分行是接替直魯軍用票發行的繼承機構,表面是張宗昌部隊的給養供應站,實際上是張宗昌的私人賬房。駐在直隸的魯軍軍餉,由張宗昌開給支款批令,從5000元到10萬元不等,到該分行核發時,往往只發一成或三成,全部領完,不知要等多少時候。而張宗昌自己到北京時,手里盡是百元大鈔,狂嫖濫賭,一夜的揮霍,成千上萬,無法估計。這種鈔票,市上毫無信用,第一天花了,第二天就來兌現。分行里平日飽食終日、無所事事的經理主任們,為了做好兌現準備工作,一面以高額現貼調劃銀幣;一面勾結張宗昌的侍從人員,隨時探聽張宗昌揮霍的數目,以便做好應兌工作。從早到晚,行中人員都為兌硬幣而疲于奔命。
發行的鈔票和軍用票不僅隨心所欲,而且毫無信譽,在市場如同廢紙,還有許多兌換中的麻煩。后來張宗昌一伙人又變換手法,發行金庫券和善后公債,這樣也可一下子摟一筆巨款,至于什么時候還債,那就不去管它了。隨著形勢的發展,南方革命勢力日益向北延伸,山東境內也是民怨沸騰,張宗昌也預感到他在山東的統治怕是不會太久了,這樣,就更不計后果,任意妄為了。
當時的財政廳廳長杜尚,每年發行金庫券一次,約500萬元。自1925年至1927年共發了三次,計1500萬元;山東公債局總辦張肇銓發行的善后公債,達2000萬元。這些名為公債,對百姓來說,交了錢就別再想有朝一日還回來,都是肉飽子打狗,有去無回。
除此之外,張宗昌一伙還在中央稅收上打主意。在舊社會,印花稅也是一種國稅,稅票向例由財政部印發。1925年張宗昌督魯后,開始自制印花稅票。它的好處在于,一方面截留上繳中央的部分稅收;另一方面是無限制的制票,任意規定稅收范圍,不斷加大稅收數額。當時稅額每年不過40萬元,實際收入還不到此數。為了增進稅收,規定了貼印花的詳細辦法,如戲票、電影票、藥方等,凡是可以代表收據的,都需貼印花,貼印花就收稅。同時規定每年春秋兩季,由印花稅處選派檢查委員分赴各縣,檢查各商店企業的帳簿、折據是否按規定貼花。不合法的按照部章規定繳納罰金。各委員是臨時性質的,僅支付旅費,沒有薪金。
這又出了問題,沒有薪金就得從中摟、從地方榨。他們依靠罰金提獎作為補助。頭一次,每人檢查十幾縣,除了罰金提成加上縣里送給的川資,每縣一個人得到數百元。以后再派委員,就按照縣的大小搭配好了,借此可以多派些人,也就是多給親友們安排些臨時摟錢的機會。
自從實行新稅和實行檢查之后,稅額收入提高到每年100余萬元。
由于規定解款時搭解三成軍用票,收稅款時經常使軍用票不足三成,而現洋超過七成,不足軍用票到黑市上購買,僅值1角錢,這樣,經手人又可從中撈到不少現洋。如省銀行的經理蔣邦彥存入日本正金銀行的5000萬元現洋、教育廳長王壽彭存入日本銀行約10萬元現洋,主要是靠此途徑得來的。
以上這樣無盡的搜刮,張宗昌仍不滿足,又自己單獨向金融機構借款。
1930年山東省財政廳清賬,對張宗昌借款一項分四條述之:
1.以財政廳名義借款:中國銀行本息563300余元,交通銀行本息377 000余元。
2.以財政廳名義擔保省銀行借款:欠中國銀行283000余元,欠交通銀行283 000余元。
3.張宗昌勒借中國銀行,是財政廳借款合同,欠本息690000余元,欠交通銀行是督辦公署張宗昌收據,本息246000余元。
4.濟寧借款:本息合計中國銀行42 300余元。
這些借款,張宗昌本未打算歸還,及他敗退山東后,更成了呆賬、死賬。
張宗昌督魯三年,實為禍國殃民。人們說他在山東這幾年,使山東的天升高了三尺。這有兩層意思,其一是說他特別能搜刮,將地皮刮去三尺,這樣,天也自然升高了三尺;其二是說,張宗昌在山東無法無天,天高皇帝遠,誰也管不了他,隨心所欲,胡作非為。
張宗昌上任山東督辦后,多次向人們宣稱,他是本著魯人治魯之精神回到山東的,目的在為山東父老鄉親造福,日后做得怎樣,大家自有評判。可是,他給山東帶來的不是福,而是無盡的災難。在他統治山東期間,山東人民生活貧困,再次掀起了闖關東的潮流。據當時報紙記載,山東總計一百零八縣,到張宗昌敗退山東前夕,就有四十八縣無人煙。
人們對這位衣錦還鄉的督辦怨聲載道,當時全省關于張宗昌的民謠家喻戶曉,老少皆知。
“學會掖縣話,能把皮帶掛(當時軍隊中的軍官都掛皮帶)”。
“張宗昌,坐山東,山東百姓受了坑;不怕雨來不怕風,怕的是兵來一掃清!”
“張督辦,坐濟南,也要銀子也要錢;雞納稅來狗納捐,誰要不服就把眼剜!”
“也有蔥,也有蒜,鍋里煮的張督辦!”
“也有蒜,也有姜,鍋里煮的張宗昌!”
“弓長二小戴著帽,不到兩日就缺吊!”
“戴帽的二小張,不到兩日遭弓殃!”
(將“張宗昌”三字拆開,張為“弓長”,宗為“二小”戴帽,昌為“兩日”。“兩日”意為日無多也。“缺吊”系魯南方言,意“掉差”也)。
從這些民謠中看出,山東各地人民對他是恨透了。這些民謠,也就是對張宗昌治魯三年的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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