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兩年半,三級醫院評審標準迎來新一輪修訂。
6月10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官網發布《三級醫院評審標準(2025年版)》(下文簡稱《標準》)。這距離2022年12月15日發布《三級醫院評審標準(2022年版)》,將滿兩年半。
圖源國家衛生健康委官網
《標準》從三部分變為兩部分,直接刪除了“現場檢查”章節。前置要求部分從3節擴到4節,新增床位規模和科室設置專節,更加強調基礎配置。醫療服務能力與質量安全監測部分指標從80節154條監測指標,增至93節203條監測指標。
按照深化質量內涵效率式發展的思路,《標準》進一步完善了三級醫院的舉辦職責、功能定位、學科建設、醫療管理和行風建設等方面的評審要求。
一是明確三級醫院的舉辦職責和建設要求。《標準》規定,三級公立醫院原則上應當由省、市級政府舉辦。少數經濟發展水平高、人口基數大的縣,可以由縣級政府或與地市級政府共同舉辦三級公立醫院。
二是引導三級醫院合理控制規模和落實功能定位。《標準》設定了三級醫院的總床位數、單體院區床位數、分院區數量等規模方面的指標和出院患者四級手術占比、病例組合指數(CMI)等體現醫療服務難度的指標,引導三級醫院合理控制規模,更加聚焦于急危重癥和疑難復雜疾病的診療服務。
三是加強醫防融合和短板學科建設。《標準》規定,三級綜合醫院應當規范設置兒科、感染性疾病科、病理科、老年醫學科,以及公共衛生科或者預防保健科等直接從事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科室;在部分科室資源配置指標中增加兒科、精神科醫師數占比,三級甲等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應當設置全科醫學科,推動各專業均衡發展。
四是加強醫療管理和醫德醫風建設。《標準》在重點專業質量控制指標中增加了近年來發布的腫瘤專業、感染性疾病專業、放射影像專業等醫療質量控制指標,并更新了部分通用術語和編碼等。
五是以信息化手段優化改進評審方式。《標準》更加注重線上評審和日常數據監測,提高評審的客觀性,減少現場檢查,減輕基層負擔,明確提出不得使用或變相使用“千分制”等過于細化、脫離實際的評審方式。
《標準》取消了2022版標準占評審權重40%的第三部分“現場檢查”,改為完全依賴客觀指標。
圖源健康界
對比2022版標準,《標準》的前置要求中,新增第一節“床位規模和科室設置”。其中指出,在評審標準發布后,違反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關于規范公立醫院分院區管理的通知》,新增規模導致總床位數、單體院區床位數、分院區數量超標的,不予評審。在評審標準發布前,醫院的總床位數、單體院區床位數、分院區數量超標的,應當經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評估后,視情參加或不予評審。
《標準》的前置要求中,依法執業和規范服務一節新增了“非法代孕、虛假出生醫學證明”等違法違規情形;公益性責任和行風誠信一節新增了“未執行組團幫扶、醫防融合”,而醫院領導班子發生嚴重職務犯罪或嚴重違紀事件從2022版標準的“3起以上”改為“1起以上”;安全管理與重大事件一節新增“發生重大不良輿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
醫療服務能力與質量安全監測指標變化在資源配置與運行數據指標中,新增“信息化指標”:醫院信息平臺與省統籌區城全民健康信息等平臺互通共享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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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專業質量控制指標數量由2022版標準的18項,增加到《標準》的26項,新增8項:
腫瘤專業醫療質量控制指標
感染性疾病專業醫療質量控制指標
健康體檢與管理專業醫療質量控制指標
疼痛專業醫療質量控制指標
整形美容專業醫療質量控制指標
腦損傷評價醫療質量控制指標
放射影像專業醫療質量控制指標
門診管理醫療質量控制指標
單病種(術種)質量控制指標數量由2022版標準的51種,增加到《標準》的55種。
本文綜合 國家衛生健康委 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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