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如果一個人不能活出攻擊性,就會出現心理問題。攻擊性就是生命力,如果你不能合理的表達攻擊,那就意味著你不敢捍衛自己,總是忍氣吞聲,生命力會不斷萎縮。”——毛姆
以前不太了解這段話。
這段時間,因為太多的事情,漸漸忽然就對這段話有了一種幽暗的理解。
二,
今天的熱搜。一位老讀友發來的吧,這位老讀友發來的時候我才下綠皮火車,然后在路邊吃了八塊錢一份吃到飽的這種白粥。
看著是不是有點多,但一天沒吃飯了。
這個熱搜很卑劣。
山東棗莊,一個12歲女孩被侵害致精神失常。看了女孩父親發布的視頻,這個不幸的女孩可以說人生盡毀,在視頻里的那種歇斯底里,讓人隔著屏幕都覺得壓抑。
翻看一下微博智搜,可以看到女孩目前在接受心理治療。
這個侵害者陳某光,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等多項罪名。也就是說,這個侵害者在當地屬于流氓地痞級別的。而一般這類罪犯,在當地小有名聲的這一類,侵害女性,校園女性又往往是他們的擅長。
三,
這件事該怎么說?
幾個觀點:
一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加重情節量刑: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如實施有嚴重摧殘、凌辱行為等。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奸淫幼女的。
二人以上輪奸的。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致使幼女輕傷、患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或致使其感染艾滋病病毒等都屬于造成幼女傷害。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此外,四部門聯合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規定,對于不滿十二周歲的被害人實施奸淫等性侵害行為的,應當認定行為人“明知”對方是幼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強奸、猥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也明確,對強奸未成年人的成年被告人判處刑罰時,一般不適用緩刑。
對表以上幾個條例,侵害者陳某光的侵害已經造成這位女孩精神失常,應該符合加重情節里的死亡活著造成其他嚴重后果。
即便沒有造成嚴重后果,未滿十四周歲女孩無論是自愿的還是侵害,按照刑法規定都屬于強奸罪,而且量刑在十年以上,無期徒刑,甚至死刑。也就是說,陳某光僅僅是這一項罪,最低就要承擔十年之上。
二是,這件事現在上了熱搜,必然的當地也會引起重視,加上近期其實司法部門正在打擊這一塊侵害幼女的犯罪,而且力度非常大,譬如前段時間的三起死刑案例都是侵害幼女罪,昨天一個犯罪時是未成年的幾起脅迫幼女裸聊的犯罪,也是判處極重。
那么這樣一起上了熱搜的惡性侵害案,毋庸置疑,也會被當作典型處理,加上陳某光所犯下的其他罪名,譬如涉黑罪,也是具備死刑性質。這樣的話,這起案件的結果,估計陳某光死刑的機率會很大。
四,
這類新聞,我記得去年寫過一次,當時是一名醫生求助,因為發現十二歲女孩被侵害然后感染HPV,所有的人都視為正常,然后一位醫生很震驚,頂著巨大的壓力將這件事曝光出來,然后當地才引發重視。
也就是說,這種新聞需要被更多人看到,當然這種不看到不是看笑話。
我的理解是,被看到的好處,一是變相的普法,讓一些下作的人知道這樣做的嚴重后果,如此,莫伸手,可以減少侵害。
二是,讓一些愚昧的家長有這種清晰的認知,不要覺得這種事情是可以的,這是對自家孩子的侵害行為,要具備這一類的法律素養。像去年山東的這件事,如果不是醫生懂這一塊,帶著看病的家長也就把這件事糊弄過去了。這很悲哀的。
這也是愚昧之惡。
五,
近段時間以來,網絡上的新聞上便能看出來,只是湖南便發生了兩起幼童差一點被侵害的新聞。湖南這個地方我經常去,像今年,岳陽,長沙,株洲,湘潭我都去了,一個很立體的現象便是幾乎每一家酒店的墻面上都張貼了不得侵害幼女的司法告知。
那么為何出現這些,代表著這類犯罪時有發生。
而在一些較為落后的地區,其實即便發生的倍數是湖南的幾倍,人家要做的不是引起警示,而是想辦法捂著,不讓人知道就像是沒有發生一樣。
到這里還是幾個觀點:
一是,我發現一個規律,就是這種侵害往往發生在單親家庭,留守兒童那一類的女孩身上。至于原因,一是這一類的女孩往往具備那種能接近流氓的氣質。其次,一個很不好的現象是,這一類的女孩因為缺乏正常家庭的愛以及教育,都迫切的想要盡快自立,而這個自立的心理又導致她們走彎路,因為結識幾個流氓就是強大了,就是安全感,而被侵害其實就是因為結識了流氓。
山東棗莊的這個女孩,就是單親家庭。
二是,我前段時間在湖南6歲女孩的案件文章里寫了一段話。我說,家長們不要覺得孩子小,一些性意識的話題就羞于講,今天你不講不教育她,明兒個流氓替你講的時候,后悔晚矣。
事實就是這樣。
六,
還要說什么?
仿佛沒什么說的了。
文章寫的挺卑微,我發現一個現象是,其實大多數人在讀作者的文章時,想要的都是作者的文字符合他們的心情,就是一定要按照他們的情緒表達才可以,最好是每天都不發廣告,不需要講任何一點他們不接受的,哪怕這不接受的是真理,他們也不愿意聽。
最可怕的是,一旦不符合,然后立馬刀兵相見。
本以為這一類人只存在那些司馬粉的身上,現在看來,自詡為智商高一些的也一樣。
這也很悲哀。悲哀到我都不知道該怎么寫下去了。
謝謝
木白文筆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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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一路支持
稀罕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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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白隨思 ·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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