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英國媒體BBC中文頻道“憂慮”地表示:中國香港籍男子黃之鋒如果被判有罪,將面臨最高終身監禁。
原來,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簡稱“國安處”)當天在赤柱監獄拘捕一名28歲的黃之鋒。這可是真有趣了,在監獄中二次逮捕一個罪犯,看來這罪名都不止一個。
黃之鋒這個人,需要檔案君介紹下嗎?
黃之鋒,1996年10月13日出生,28歲,1996年出生于中國香港,被傳為越南船民的后代。
黃之鋒小學畢業于香港特區救恩學校,中學時期就讀于匯基書院(東九龍)。黃之鋒從小就跟著跑教會活動,練演講、搞慈善,慢慢地就顯出點組織能力和口才。這就導致他文化課很差,不喜歡學習。同時,他的父親黃偉明也給他灌輸畸形思想,特別仇視祖國。
2011年,才14歲的黃之鋒,就跟同學林朗彥搞了個學生組織“學民思潮”。那時候香港政府推了個德育及國民教育課程,打算讓學生多了解我國歷史和文化。可黃之鋒他們不干了,覺得這是“洗腦教育”,強烈反對。
2012年7月,“學民思潮”在政府總部外搞了個大集會,號稱10萬人參加,把香港街頭堵得水泄不通。抗議搞了好幾周,最后政府頂不住壓力,把課程的強制推行給取消了。黃之鋒那時候站在臺上,拿著麥克風喊得起勁,媒體一頓吹捧,給他起了個“少年英雄”的名號。
2014年,香港特區鬧起了占zhong運動,“雨傘革命”,黃之鋒阻撓交通,威脅路人,搞得民怨沸騰,被警方抓了好幾次。
天天搞游行示威,導致黃之鋒文化課很差。2014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滿分35分,他只取得19分。在美國操作下,被香港公開大學錄取,就讀社會科學榮譽學士學位,主修政治及公共行政。
香港《文匯報》就曾揭露黃之鋒與美國千絲萬縷的關系,稱其為美國一手栽培的“政治新星”。
《文匯報》揭露:2011年7月,由美國商會出面邀請,黃之鋒及其父母一家人到澳門游玩,入住美資的威尼斯度假村酒店高級套房。2012年8月,時任美國駐港總領事楊蘇棣與黃之鋒父親黃偉明、公民黨主席余若薇4次開會,每次長達3小時,據悉,內容包括如何更好地“栽培”黃之鋒。當時的黃之鋒才16歲。2012年11月,美國駐港某機構負責教育的官員丁·道爾頓與黃之鋒餐聚,探討黃赴美留學及申領獎學金問題。
2017年8月,他因為2014年占政府廣場的事被判了6個月監禁。2018年1月,又因為沒按法院要求清理旺角抗議現場,再被判3個月。每次出獄,他都繼續和外國勢力勾結,頻繁求見、佩洛西、馬爾科·盧比奧·等西方政客。
2019年,香港反修例風波爆發,黃之鋒徹底成了亂港的“急先鋒”。那年6月,他剛出獄就跑到立法會外煽動人群,組織非法集會。還跑到美國去“告洋狀”。他甚至在美國國會聽證會上發出請求,求外國干預特區事務。
2020年6月30日,為了香港的安定,我國在特區實施了國家安全法。這令一眾亂港頭目慌亂不已,紛紛潛逃國外。黃之鋒立馬解散“香港眾志”,辭掉了秘書長。他還幻想通過控制立法會來癱瘓香港政府。
黃之鋒的“好日子”來了。
2021年,他因為參與非法集會被判了13.5個月。這嚇到了他的父母。黃偉明夫婦帶著小兒子跑去了澳大利亞。而早在2020年底,他們就把香港南區的房子以980萬港元賣掉,潛逃澳大利亞到了墨爾本。把他一個人留在香港面對法律的審判。
2023年4月,又因為違反法庭禁制令,泄露警員信息,被判3個月。2024年11月19日,香港高等法院對“香港47人案”宣判,法官最后判他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56個月監禁。
從被捕時的2020年9月24日算,他很快就能逃出生天。而本次再次被捕,他就再也無法逃脫了。他的所有罪名加在一起有27個罪名,足夠他吃一輩子牢飯,也算是國家編制了。
28歲的黃之鋒是一個被洗腦的典型。十幾歲就仇視自己的祖國,鼓動年輕人上街,搞得香港雞犬不寧,甘愿成為外國敵對勢力的跟班。這就是一出悲劇。
黃之鋒之流,用自己的青春在做賣國的勾當,為人所不齒。他的行為告誡我們,等臺灣統一時,愛國主義教育必須及時推行,否則貽害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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