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劾法庭退回彈劾條款后,眾議院該怎樣面對?
12日,參議長埃斯庫德羅對外稱,截至參議院于周三晚間9時左右無限期休會時,彈劾法庭沒有收到眾議院就莎拉彈劾案提交的任何狀辭。
這就讓人感到非常納悶!自退回彈劾條款后,眾議院議長馬丁·羅穆亞爾德斯強力發聲此舉“令人深感擔憂”,且在行動中回擊非常迅速,召開全體會議,認證提交的彈劾法案完全符合憲法規定,不存在一年中多次彈劾,以此來回應彈劾法庭的要求。此外,眾議院還暫緩接受彈劾條款,稱要等待參議院的澄清。
這一系列動作表明眾議院反應迅速有力,直接與參議院懟起來了。
既然如此,為什么埃斯庫德羅稱參議院沒有收到來自眾議院的任何文件呢?這位參議長說的的確是事實,因為眾議院所有的動作只是透過媒體、記者會來發聲,并沒有通過狀辭來進行,這顯然不正式,以至于埃斯庫德羅稱,“我甚至無法確認其真實性”。
眾議院這一動作倒是耐人尋味了,“葫蘆里賣的是什么藥?”也許有以下幾種情況:
其一,眾議院彈劾莎拉案的確存在違憲風險
彈劾法庭退還條款,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眾議院提案或存在違反“一年內多次彈劾”的違憲事實,雖然眾議院第一時間自證清白,堅稱沒有違憲,沒有具體說明前三項彈劾指控的提交情況,且不正式提交參議院,這就有點底氣不足的味道。
其實莎拉彈劾案是經不住細致推敲的,越細查,暴露出來的問題會更多!
其二,眾議院擔心正式提交文件反而違反憲法規定
此時的參議院不再是一個與眾議院平行的機構,而是彈劾法庭,作為檢方的眾議院不能質疑法庭的命令,正如埃斯庫德羅重申,眾議院檢方團隊除接受退回的彈劾條款外別無選擇。
如果眾議院真想推翻,那只有通過菲最高法院,只有最高法院才能有權裁定彈劾法庭的決議,眾議院不提交,就是擔心一旦正式提交,反而又讓自己陷入違憲的危機。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性,那就是眾議院嘴上叫得響,實際上卻在準備妥協,現在彈劾案又回到了眾議院手中,如果眾議院選擇接受退回的條款,這將被視為控方撤案的操作,說明彈劾程序可能實質終止,如果這樣的話,那么各方都解套了。
如此的話,眾議院為什么還要有大聲的抗議動作呢?
眾議院的彈劾檢察官薩莫拉說得非常清楚,他稱,眾議院自證清白的動作,或許是為平息各方疑慮,但這不意味我們必須將該認證送交參議院,并強調成員并非違抗彈劾法庭命令,只是想討個說法。
這位檢察官的意見不該是隨口說的,應該可以代表十幾位彈劾檢察官的意見,或許還能代表更多眾議員的意見。
彈劾法庭將彈劾條款退回,那眾議院一點聲音都沒有,多沒有面子,只是在當前的政治實力對比下,眾議院再硬懟,一定要推進莎拉彈劾,最終結果不過是一個失敗!與其那樣,還不如抓住這個機會,選擇順坡下驢,進行實質上妥協!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