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5 月 8 日,一個原本平常的日子,卻因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研究生羅某宇的墜亡,被卷入輿論的漩渦。直到 2025 年 6 月 13 日,湖南發布關于 “羅某宇墜樓事件” 的情況通報,才讓這起備受關注的案件漸漸明晰。
那是 2024 年 5 月 8 日上午 8 時 10 分,長沙市公安局 110 指揮中心突然接到群眾報警,稱在雨花區侯家塘街道地質家園小區 1 棟樓下,有一男子墜樓身亡。
僅僅 10 分鐘后,雨花分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一場緊張有序的調查就此展開。經查明,墜亡男子正是羅某宇,1996 年 3 月出生的他,來自四川內江,是湘雅二醫院 2021 級外科學碩士研究生,專業方向為腎臟移植,和 3 名同學一同租住在這個小區 1 棟。
民警對現場進行了細致入微的勘查。墜落點在 1 棟南側地面,羅某宇的尸體呈仰臥狀,頭部距離 1 棟墻壁 7 米遠,兩只拖鞋就在尸體附近的地面上。在距離墻壁 4 米處,地面上有放射狀血跡以及腦組織殘渣,這里便是羅某宇墜落時頭部的接觸點,之后他的身體反彈到了被發現的位置。
高墜點位于 1 棟 1 單元 15 樓樓頂平臺南側邊緣,南側邊緣圍墻外側有一個突出平臺,平臺南側還有一個鏤空長方形孔洞,洞口長 3 米,高 0.8 米。樓頂圍墻頂部的黑色灰塵,和死者雙手掌的灰塵完全一致。在突出平臺及平臺南側臺階上,只發現了一種鞋印,與死者所穿拖鞋鞋底花紋吻合,沒有伴隨和交替的其他鞋印。
公安機關還在高墜點進行了偵查實驗,結果表明成年男子可以獨自從樓頂圍墻攀爬至突出平臺,然后從南側鏤空孔洞鉆出。再看羅某宇居住的房間,房門及門鎖沒有任何破損變形,房間內物品完好,也沒有打斗、搏斗、拖拽等異常痕跡。在房間書柜里的單肩挎包內,還有 24540 元現金。
床頭枕邊的眼鏡,雖然有磨損痕跡,左側鏡框固定線有陳舊性缺失,左側鏡片與鏡框分離脫落,但這符合羅某宇自己使用后閉合眼鏡腿并放置在床頭的情況,據室友彭某反映,早在 2024 年 4 月就發現羅某宇的眼鏡框有破損,只是他一直沒去修理。
尸表及理化檢驗也有了明確結果。尸表檢驗顯示,羅某宇全顱崩裂、腦組織破碎、雙側肋骨廣泛粉碎性骨折、右小腿開放性粉碎性骨折,結合損傷的形態特征、分布特點及形成機制等,可以判斷死者是因高墜導致嚴重顱腦損傷及全身多發損傷而死亡。理化檢驗則表明,死者心血中沒有檢出常見毒物及鎮靜、安眠等精神類藥物。
視頻偵查同樣提供了關鍵線索。通過調取 “天網” 視頻以及地質家園小區視頻發現,2024 年 5 月 6 日下午 3 時 20 分,羅某宇獨自一人進入 1 棟 1 單元,沒有其他人尾隨,而且直到 5 月 8 日事發前,他都沒有離開過單元樓。
事發時,3 名室友也都不在該小區內。小區 2 棟南側監控視頻清晰地記錄下,5 月 8 日上午 8 時 7 分,羅某宇從樓上墜落至地面。
警方還進行了大量的調查訪問工作,報警人、小區保安以及羅某宇的導師、同學等人,都沒有提供明顯異常的情況。鄰居張某也表示,當天沒有聽到吵鬧聲、搏斗聲。
綜合現場勘查、尸表及理化檢驗、視頻偵查、調查訪問等多方面情況,警方最終判定羅某宇是獨自一人到達樓頂,自主攀爬翻越圍墻到達平臺,然后從鏤空孔洞內跳出,墜落至地面后反彈至尸體發現位置,認定其為跳樓自殺死亡,排除刑事案件。
2024 年 5 月 17 日,羅某宇家屬對公安機關作出的調查結論書面表示無異議,并且明確不需要進行尸體解剖和病理解剖。
然而,2024 年 8 月以來,羅某宇家屬向湖南省衛健、公安等部門寄送舉報材料,并通過網絡反映相關問題,這又讓此事重新受到關注。相關部門高度重視,迅速著手開展調查工作。2024 年 11 月,湖南省衛生健康委、中南大學、長沙市公安局組成聯合調查組,針對家屬反映的問題進行全面調查核查。
家屬反映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器官捐獻和醫院人員行為方面。家屬根據器官捐獻者資料和錄音材料,懷疑 “醫院買賣器官”。但經聯合調查組核實,家屬舉報材料中提供的 50 份器官捐獻資料,是羅某宇讀研期間因課題需要,從醫院相關部門復制保存的。
通過 COTRS 系統(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和國家器官移植注冊系統逐一查詢、比對,這 50 例捐獻器官的來源及去向全過程都清晰可溯源。經過指紋對比、走訪詢問,所有捐獻均為家屬同意,簽名、捺印真實有效,沒有發現任何違法違規行為。
對于家屬提供的 6 段錄音材料,也進行了仔細核查。其中兩段被指為 “劉翔峰” 的錄音,經聲紋鑒定,實際是湘雅二醫院急診科醫生周某。
一段錄音場景是 2022 年 4 月 18 日醫生周某為腸壞死患者陳某行急診剖腹探查手術,另一段是 2022 年 4 月 24 日為該患者組織全院大會診,內容都是正常的業務工作交流。而且家屬提供的錄音轉換文字材料存在多處錯誤,比如把 “搞了個包塊” 錯寫成 “搞了 8 萬塊”,“沒有梗阻吧” 錯寫成 “沒有跟著吧”。
還有 “羅某宇與宋某通話錄音”,經鑒定是 2021 年 4 月 20 日腎臟移植科科研秘書宋某在電話里向即將入學的羅某宇介紹科研標本采集要求及經驗,并鼓勵他多學多看。其中提到的 “3 - 5 歲、6 - 9 歲的男女各 3 例標本”,是該科室擬與外校團隊開展科研合作的課題所需標本采集要求,研究內容合法合規。
“邵陽器官交接現場錄音”,經鑒定是 2023 年 12 月 16 日羅某宇隨湘雅二醫院遺體捐獻器官獲取部門(OPO)在湖南省邵陽市新邵縣人民醫院開展遺體捐獻器官獲取工作時,工作人員之間的對話。
該錄音中關聯的捐獻者為邵陽市新邵縣周某,核查發現捐獻檔案資料齊全,器官獲取途徑合法合規。
“醫生與道教人員聚餐錄音”,經鑒定是 2023 年 12 月 16 日羅某宇同湘雅二醫院醫生唐某、技師文某及司機彭某等人在新邵縣出差期間就餐時的閑聊,舉報材料所指的 “道士” 其實是司機彭某,他是湖南衡山人,錄音中提及的 “道教” 等內容,只是他聊及在家鄉的見聞,就餐全程并沒有宗教人士參與。
“羅某宇與姚某某通話錄音及微信記錄”,經核實是 2021 年 10 月 21 日、22 日羅某宇聯系師兄姚某某詢問如何把供體表交給他,而供體表實際為《供體住院信息》和《供體手術信息》,是腎臟移植科收集供體科研資料的表格。
此外,針對家屬質疑的 “通過羅某宇等研究生洗黑錢、分贓款” 問題,經核查,湘雅二醫院是根據績效管理辦法向腎臟移植科發放醫務人員績效,科室再根據職工實際工作量進行二次分配。
但該科室違反醫院相關規定,存在將部分績效先發放至多名研究生賬戶,再轉至個別職工賬戶的現象。羅某宇近三年在讀期間,科室累計向他發放 33.379 萬元,其中 29.526 萬元分批次轉回科室原護士長,用于發放科室人員績效,剩余 3.853 萬元才是羅某宇個人績效。
這一行為反映出該科室在績效分配中存在管理不規范問題,目前已責令醫院整改,并對涉事科室主任、護士長等 4 人進行了嚴肅問責。
至此,湘雅二院羅帥宇墜亡案真相大白,官方通報確認自殺,排除刑事案件,也對家屬反映的各項問題給出了清晰的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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