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訪談
泉州是海上絲綢之路的起點、國家首批歷史文化名城,這里不僅有22處“世遺”代表性古跡,還擁有7項世界級非遺項目、36項國家級非遺項目、128項省級非遺項目,是全國唯一擁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三大類非遺項目的城市,素有“半城煙火半城仙”的美譽。在文化和自然遺產日到來之際,“司法訪談”欄目走進泉州,與非遺傳承人、人民法官和全國人大代表一起,探訪守護“世遺之城”的司法力量。敬請關注!
法院是非遺傳承的“守護盾”
中國工藝美術大師
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
“惠安木雕技藝”省級代表性傳承人
盧思立
記者:盧大師您好,我們都知道2021年7月25日,泉州以“宋元中國的世界海洋商貿中心”列入《世界遺產名錄》,請給我們介紹一下泉州都有哪些寶貴的遺產?
盧思立:泉州是海上絲綢之路的起點、國家首批歷史文化名城、中國首個東亞文化之都,在歷史的長河中閃耀著獨特的光芒。泉州有22處“世遺”代表性古跡,22處遺產點星羅棋布,涵蓋海外貿易經濟體系中的管理、生產、運輸、交易、消費、服務等核心環節,覆蓋從港口經過城市,抵達腹地的地理與經濟區域空間,共同講述了一段開放包容、綿長久遠的海洋商貿故事。泉州還擁有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以及豐富的非遺資源,包括7項世界級非遺項目、36項國家級非遺項目、128項省級非遺項目,是全國唯一擁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三大類非遺項目的城市。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非遺技藝有南音、水密隔艙福船制造技藝、提線木偶、惠安石雕、德化陶瓷、漆線雕等。
記者:作為非遺傳承人,能給我們介紹一下您的傳承嗎?
盧思立:在泉州豐厚的傳統工藝土壤里,惠安石雕、木雕的精髓滋養了我。我最核心的探索是開創了“自然型”雕塑理念。它不拘泥于完全寫實,更強調尊重每一塊木材的天然形態、肌理與神韻。我希望通過我的刻刀,能夠讓根植于中華大地的雕塑傳統藝術,煥發出更加奪目的光彩,讓世界看到中國藝術的深厚底蘊與無限創造力。
記者:聽了您的介紹,我們對文化遺產又多了一份了解。您認為,在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過程中,法院主要扮演什么角色呢?
盧思立:法院的作用至關重要,是我們傳承人的“守護盾”。法院可以守護非遺傳承人創作的心血,捍衛非遺技藝傳承的根基,規范非遺技藝的保護尺度。正如我所說的,藝術的生命在于根植傳統,勇于創新。老祖宗留給我們的傳統技藝,惟有在不斷傳承和創新的過程中,才能使之發揚光大。人民法院通過準確界定非遺技藝中傳統和創新的邊界,可以讓從業者清晰認識到權利邊界,更積極投入到非遺傳承的事業中去,激發創新創造熱情。
記者:正如您所說,法院在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過程中,作用還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法院有哪些司法舉措讓您印象深刻呢?
盧思立:福建文化具有多元、深厚、交融的特點,資源豐富、特色鮮明,作為親歷者,我深切感受到人民法院為守護文化遺產所付出的努力。一是全力保護歷史遺留文物安全,保持對文物犯罪打擊的高壓態勢,2022年,福建高院審結的章公祖師肉身坐佛追索一案,成為我國通過民事司法渠道追討流失海外文物的開創性案例。二是秉持預防優先、協同懲治、注重修復的司法理念,不斷探索“保護令”“禁止令”“修復令”等方式應用于文物保護領域,實現“一判三贏”。三是大力推進司法保護傳承歷史文脈實踐創新,在知識產權審判中引入專家陪審員制度,精準識別非遺技藝外的創新元素,科學界定保護范圍;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全市范圍內推定“1小時”證據快速保全機制,及時固定侵權證據,有力打擊侵權行為。四是聯合文旅部門設立“法沁文馨”泉州市文化遺產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建立泉州文化遺產保護多元協作機制,探索跨部門保護機制。這些措施為我們文化遺產從業者打了一劑強心針,讓傳承人安心創新,更能讓我們的文化瑰寶活下來、傳下去。
切實發揮司法職能
讓古城泉州“活起來”
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
洪潁雅
記者:洪法官您好,隨著越來越多文化遺產和資源得到開發、走向市場,知識產權糾紛逐漸顯現。我們在知識產權保護,特別是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有哪些創新舉措呢?
洪潁雅:我們深知,保護非遺不僅關乎文化傳承,更涉及市場秩序和創作者權益。在涉文化遺產的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我們采取了一系列創新舉措,力求為泉州非遺的傳承與發展筑牢“防護網”。我們設立海絲史跡保護巡回法庭專司史跡保護,跨區集中審理泉州市涉及文物資源、文化遺產的刑事、民事、行政、執行案件,為22處遺產點、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建立特色司法保護檔案。與各相關部門簽訂《建立泉州文化遺產保護多元協作機制合作協議》,設立“法沁文馨”泉州市文化遺產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進一步拓展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廣度、深度和精度。針對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現的涉文化遺產商標濫用及搶注問題,向政府及相關部門發出司法建議,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建議,做實“抓前端、治未病”。
記者: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不僅讓文化遺產傳承與發展,也讓泉州煥發出新的古城風韻和時代風貌。我們發現泉州有很多古老的建筑,作為世界遺產的一部分,對于它們的保護,我們法院又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洪潁雅:泉州世遺點中有大量宋元明清古建筑,它們不僅是磚石木構的文物,更是閩南文化的“活化石”。泉州法院樹立精品案例典范,先后兩次發布《泉州文化遺產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及典型案例。其中,涉蘇廷玉故居物權保護糾紛系列案被福建高院評為福建省文化與自然遺產保護十大典型案例。此外,泉州法院推進司法行政聯合驅動模式,強化行政司法的良性互動,法院在部分世遺點、歷史文化建筑設立示范點,市文旅局在海絲史跡保護巡回法庭掛牌設立文化遺產法治守護基地,構建部門共管、社會共治的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新格局。泉州法院既當“守城人”,用司法利劍震懾破壞者;也做“鋪路人”,讓歷史建筑通過合理利用煥發新生。
記者:歷史悠久的古建筑,不僅是祖先留給我們的遺產,更是備受青睞的旅游開發資源。我們是如何發揮司法職能、助力古城保護與旅游開發齊頭并進的呢?
洪潁雅:泉州古城的一磚一瓦都承載著千年文脈,而旅游開發則是讓這座古城“活起來”的重要方式。泉州法院通過司法手段既守住文化根脈,又激發市場活力。首先保護古城是基礎,在此前提下兼顧文旅開發,強制拆除泉州天后宮周邊違法建筑案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法院的判決承載了司法保護文化遺產的決心和力度,在法治層面助推珍貴遺產重新為古城生色。在機制建設上,凝聚多方之力,構建文旅司法協同保護機制。泉州法院設立泉州市文旅產業及世遺保護司法示范基地和文化遺產司法協同保護聯絡點,積極延伸司法職能,多部門協同推進文旅產業及文化遺產的保護與發展。在文旅開發方面,法院組建更專業的審判團隊,筑牢司法保護根基,主動服務全域旅游,實現旅游巡回法庭的全域覆蓋,在主要景區設立“法官工作室”“旅客司法便民聯絡點”“古城旅游巡回法庭”共計27個,有效化解涉旅游矛盾糾紛,保障和促進泉州市旅游業持續健康發展。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在我們的牽頭下,泉州市成立了“文旅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專班”,出臺了《泉州文旅產業知識產權管理暫行規定》,以制度化的形式保障文旅行業知識產權的管理、利用,加強世遺泉州品牌建設。司法就像古城里的“滴水獸”,既要疏導現代商業的“雨水”,又要守護傳統建筑的“根基”,讓千年古城在法治軌道上,既能留住“見人見物見生活”的煙火氣,又能綻放“宜游宜業宜創新”的現代光彩。
打造文化與自然遺產司法保護的
“福建樣本”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
陳曉軍
記者:陳庭長您好,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時提出,加強文物和文化遺產司法保護。福建法院是如何抓實這項重點工作的?
陳曉軍:近年來,我們研究制定了加強文化與自然遺產司法保護的十項措施,發布了全國首份文化與自然遺產司法保護白皮書,并首創設立福州古厝與文化遺產保護巡回法庭。同時,我們構建了更嚴密的保護體系,將司法保護向訴前、訴后延伸,形成從預防、懲治到修復的完整保護鏈條。例如,鼓勵實際代管人對古建筑進行修繕維護,并為文物資源的盤活利用預留空間。在完善體制機制方面,我們探索建立了文物損害修復專項資金制度,規范修復資金的管理與使用,還積極聘請文物保護專家參與案件審理,為專業化審判提供有力支持。此外,我們更加注重完善多元共治格局,主動加強與各地文物、文化職能部門的溝通協作,促進行政執法與司法有效銜接,開展聯合法治宣傳活動,共同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記者:您剛剛提到了古厝與文化遺產保護巡回法庭,聽起來就很有福建特色和歷史韻味啊。
陳曉軍:是的,為了更好地進行司法保護,這幾年我們先后推出了土樓法庭、古厝法庭、海絲史跡保護巡回法庭等一系列極具福建地域特色的司法機構。土樓法庭位于福建南靖縣土樓景區,推出“定制版”非訴解紛機制,聘請土樓樓長作為特邀調解員,及時有效化解百姓訴求;古厝法庭的三個巡回辦案點分別位于福建福州市的三坊七巷、上下杭和梁厝歷史文化街區,古厝法庭集跨域立案、集中審理、法治宣教于一體,形成古厝糾紛化解的“半小時工作圈”,為百年古厝的保護與新生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法院成立的海絲史跡保護巡回法庭,則為海洋商貿發展和文化傳承保護提供了精準司法服務。這些巡回法庭不僅在名稱上頗具歷史韻味,在實際功能上也各具特色,充分展示了歷史文化遺產司法保護的“福建樣本”。
記者:張軍院長強調,提升文物保護管理與利用法治化水平。加強文物和文化遺產司法保護,不僅需要法庭的專業化,更需要隊伍的專業化。對此,福建法院是如何發力的?
陳曉軍:在隊伍專業化建設方面,福建法院秉持全域保護理念,積極探索在歷史文化名城和世界遺產地設立集“立審執”為一體的遺產保護巡回法庭和專業審判組織。這些機構跨域受理一定歷史文化空間范圍內的案件,為當事人提供“全流程”“一站式”訴訟服務。我們注重培養精通遺產保護法律法規、勝任“三合一”審判的專業復合型人才,全省現建有3個遺產保護巡回法庭、9個專門合議庭,在世界遺產地、文化街區、古村落、生態保護區設有140個司法服務點,建成了68個集成果展示、文化推廣、保護體驗、法治宣傳為一體的司法教育基地。同時,我們還通過公開開庭、法治講座、互動體驗等多種形式,積極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提升司法服務水平。
記者:您認為當前福建法院的文物和文化遺產司法保護還存在哪些短板,下一步將如何提升呢?
陳曉軍:當前,福建法院的文物和文化遺產司法保護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例如,涉文化遺產保護領域的行刑銜接工作機制尚不健全,訴調對接平臺作用發揮還不充分,相關職能部門間協調聯動和信息共享有待深入推進,符合新時代要求的專業復合型審判人才尚有缺口等。
針對這些問題,下一階段,福建法院將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來閩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落實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堅持“保護第一”原則,落實“先調查、后建設”“先考古、后出讓”等重要制度,堅持用司法護航文物安全,采取多項措施提升文化遺產司法保護水平。一是妥善化解文物及遺產保護領域矛盾糾紛。集中優勢審判資源,支持遺產保護巡回法庭履行職能,推進跨域司法合作,統籌推動本地區遺產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齊頭并進。持續深化行政與司法的良性互動,完善司法建議反饋、跟蹤機制,加強對社會矛盾糾紛的訴非聯動與多元化解。二是統一執法司法裁判尺度。貫徹落實地方特色立法,加強在司法實務和理論研究方面的積極探索,通過以庭代訓、以案釋法等方式,確立法治規則,統一行政執法與司法的裁判尺度,共同提升執法司法能力水平。三是下大氣力做優做強司法亮點品牌。主動擁抱信息化和人工智能時代,更好地運用科技手段強化文物和文化遺產的司法保護效能,持續做好遺產保護等一系列特色亮點品牌,支持鼓勵基層法院守正創新。四是進一步暢通民意溝通渠道。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對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建議,開展豐富多彩的主題法治宣傳,增強全社會共同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法治意識。
以高質量司法護航文化遺產保護
全國人大代表、福建盼盼食品集團總裁
蔡金釵
文化遺產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寶貴資源,守護傳承,功在當代,利在千秋。據我了解,人民法院在文化遺產司法保護工作方面不斷創新探索,取得了顯著成效。以我所在的泉州地區為例,長期以來,泉州法院立足世遺泉州核心區文化遺產資源稟賦,在文化遺產司法保護上持續發力,不斷提升文化遺產司法保護水平,服務保障文化遺產創造性轉化與創新性發展,全面奏響護航文化遺產的司法強音。
近年來,泉州法院加強涉文化遺產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審結了一大批有影響力、社會關注度高的案件。如公開審理“半城煙火半城仙”商標侵權案,認定將文化遺產資源惡意注冊成商標并牟利構成濫用知識產權,促成商標無償捐贈給政府;審結泉港“福粿”商標侵權糾紛案并發出司法建議,推動創新非遺商標注冊查詢模式等,都以鮮明的司法態度昭示保護世遺公共資源的堅定立場,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以此為契機,還針對“簪花圍”等文旅IP被大量模仿、搶注現象,深入調研并發出司法建議,激活了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利用的“一池春水”。
泉州中院還與多部門共同簽署《建立泉州文化遺產保護多元協作機制合作協議》,凝聚起全方位、多層次的保護合力;建設“法沁文馨”泉州市文化遺產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針對文化遺產司法保護投入專門力量,提升保護專業化水平,進一步完善了整體文化遺產保護架構,打造文化遺產保護的法治高地。
泉州法院還設立海絲史跡保護巡回法庭,推行“立審執”一體、“刑民行”合一的海絲史跡保護巡回審判模式,搭建文化遺產保護的前沿陣地,為文化遺產保護提供優質法律服務和保障,傳遞愛遺護遺觀念,織密文化遺產司法保護網,這些都讓我深感欣慰。去年,海絲史跡保護巡回法庭獲評福建省第三屆“最美文物守護人(團體)”,也充分印證了泉州法院法護文遺的扎實步履。
守護歷史,才能照見未來。對福建法院尤其是泉州法院在文化遺產保護方面所做的工作,我表示高度肯定和贊揚。接下來,我也期盼泉州法院能夠發揮經驗優勢,持續以高質量司法筑牢文化遺產保護屏障,讓文化遺產既“留”得住根脈,又“活”得出新彩。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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