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個驚掉我下巴的新聞,一位93歲的大爺要和85歲的妻子離婚,而原因竟是:她沒有上進心。這年代真是天天吃瓜,瓜瓜不一樣。。。。。
資料圖片與本文無關
根據網上的新聞我大概整理了哈,事情就是這么個事情,2009年78歲的蔡大爺和70歲的妻子結婚,兩人屬于半路夫妻。到現在也過去十幾年了,兩位老人身體肯定也大不如從前,漸漸的也就無法照顧彼此,兩人在三年前已經開始分居,都跟隨各自的子女生活。長期分居導致兩人感情變淡,偶爾相處也是爭吵不斷,夫妻關系名存實亡,在起訴狀中,蔡大爺稱婚后發現雙方性格差異很大,且女方沒有上進心和家庭責任感,自己得不到女方半點照顧,失去了與姚婆婆繼續生活的信心。于是,蔡大爺就去法院起訴,法院認為呢,兩位老人符合離婚的條件,遂通過調解程序解除二人婚姻關系。雖然沒有財產和債務分割問題,蔡大爺仍自愿給了姚婆婆10000元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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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哈,既然是夫妻,那么本就應該相互扶持。不能說我能動,能干活的時候,我就有價值。誰都有老的時候,老了不能動了,不能干活了,沒價值了,就要被拋棄嗎?如果說真是婚后發現雙方性格差異大,那么2009年結婚的,按照擦大爺說的三年前開始分居,那么也就是2022年開始,那么如果說真像蔡大爺說的那樣,婚后就發現雙方性格差異過大,2009年到2022年中間13年的時間,為什么不起訴離婚?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猜測,也有可能還有其他原因,具體原因也就只有當事人和其子女清楚最終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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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在網上引發無數網友熱議,有人覺得85歲還被嫌沒上進心很荒唐,也有人感慨老年再婚的不易。同時這起事件也提醒人們,老年婚姻不僅需要情感支撐,在身體機能衰退時,相互照顧、生活理念的契合更為關鍵,不管處于什么年齡段,婚姻都需要用心經營。
我們看看網友們都是怎么討論的。
網友一:第一:女方過了保質期,男方不想給人家養老送終;第二:男方準備到報廢期,男方不想給分財產。十六年的免費保姆啊,算盤打得太精了。
網友三:半路夫妻,照顧老頭十幾年,現在老太太照顧不動了,沒有免費保姆了,所以離了,1萬塊錢十幾年覺得保姆費。
網友三:權衡利弊的結果:15年前老頭78歲和70歲的老太太二婚,圖老太能照顧他,現在近3年,老頭由子女照顧,貪不到老太的便宜;另外老頭如果走前面,還要分老太太遺產,老太太老驥伏櫪,不折騰。老頭眼看老太太短期內死不了,怪她不上進。于是離婚,就算給1萬,也總比分一半的遺產好。
對此,你怎么看?歡迎評論區留言大家一起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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