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閱讀一份官方通報時,除了看通報單位的行政級別,也要看調查機構的獨立性,以及通報所依據的原始材料和最終結論是否具備可復核性。
聯合調查組是由長沙市公安局,湖南省衛生健康委、中南大學。公安機關擁有刑事偵查權,衛健委具備行政監管權,而中南大學與湘雅醫院是附屬關系,這里的獨立性在我看來值得商榷。
在本案中,通報由央視發布,通報中對外界質疑“羅的筆記本電腦數據是否被刪除”的問題作出了回應。因羅某宇的手機和平板電腦均設有開機密碼,無法直接開機,公安機關對筆記本電腦及移動硬盤中的電子數據進行了無損備份(鏡像),之后公安機將這些電子設備當面歸還家屬,并明確表示未對其中任何數據進行修改或刪除。
從技術角度講,如若存在數據刪除行為,就算高強度覆蓋或專門的數據清除,還是會在設備中留下痕跡。有這方面專業知識的朋友請糾正補充。
考慮到涉案設備現已由家屬掌握,理論上具備進行獨立復核的條件。基于這一點,我傾向于認可官方關于“未刪除數據”的表述。
通報里面有披露違法違規線索嗎?
有的,通報提到“羅某宇近三年在讀期間,科室累計向其發放33萬元,其中29萬元分批次轉回科室原護士長,用于發放科室人員績效,剩余3.8萬元為羅某宇個人績效。”
這一資金流轉方式挺異常多,感覺像“資金套轉”或“規避審計”,其迂回路徑與部分“洗錢”行為相似,難以簡單歸類為“管理不規范”。
應考慮引入紀檢監察機關、財政審計部門或第三方機構,對相關財務操作的合法性與系統性風險進行更深入的調查與處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