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寫了有關《長安的荔枝》的文章,認為嶺南的荔枝不可能在11天內送到長安。接著我又寫一篇,和大家探討了古代陸路運輸究竟有多快。
有些讀者又提出問題,既然陸上速度慢?為什么不走水路?
我可以明確告訴他們,水運更慢。今天我們就來探討古代水運的速度問題。
古代的交通嚴重依賴水路,絕大部分城市都建在江河邊上,就是因為有水運之利。那么,古代水運究竟能達到什么速度?
既然 《長安的荔枝》說的是唐朝的故事,我們還是以唐朝為主要討論范圍。
古代的水運,主要有這幾種情況:驛站傳遞信息,軍隊行軍,商旅運輸貨物,官宦文人出游。
在這幾種水運中,驛站傳遞信息是最快的,究竟能快到什么程度?
我們現來了解一本書,《唐六典》。這本書的名義上的總編輯是唐玄宗李世民,校對為李林甫,這可是《長安的荔枝》里的當事人。后來考證, 《唐六典》實際執筆的是當時的宰相張說和張九齡。 《唐六典》是中國第一部系統性行政法規。
在 《唐六典.卷三.戶部》里面,就詳細規定了水運速度:
“水行之程:舟之重者,溯河日三十里,江四十里,余水四十五里,空舟溯阿四十里,江五十里,余水六十里。沿流之舟則輕重同制,河日一百五十里,江一百里,余水七十里。其三硤、砥柱之類,不拘此限。若遇風、水淺不得行者,即于隨近官司申牒驗記,聽折半功?!?/p>
簡單翻譯一下。
船只在重載的情況下,逆流溯水而上,黃河每天走三十里,長江每天走四十里,其他河流需要走四十五里。船只在空載的情況,逆流溯水而上,黃河每天走四十里,長江每天走五十里,其他河流需要走六十里。順流而下的船,則不管是否載貨,黃河一天要走一百五十里,長江一天走一百里,其他的河流一天七十里。如果遇到長江三峽,和黃河砥柱等極端的水流情況,則沒有限制。如果遇到大風,水淺不能走的情況,則需靠岸向有關部門匯報,聽候安排。
為什么不同河流的對速度的要求不一樣?因為當時黃河有河堤約束,水流速度快,長江水流速度慢于長江,其他河流又比較蜿蜒,所以對速度的要求更低。
現在我們弄明白了吧?順流而下的船只,即使是空載,也只要求一天走150里。唐朝的一里的是540米,當時的150里相當于現在162里,即81公里。
通過這段文字,我們也可以看出,古代的水運,順流和逆流的差距極大,逆流只有順流速度的三分之一。
唐代的典籍丟失的比較多,現在能找到的有敦煌文書里的 《開元水部殘卷》,里面記載某段水路驛站逆流行程為“三日行百五十里”,一天五十里,速度和 《唐六典》里的要求比較吻合。
我們來看宋朝的水驛站規定。
《宋會要輯稿·方域·驛傳》載:“諸水驛程,逆流六十里,順流百里……急腳遞順流二百里?!?
宋朝要求,水驛道最快速度,為順流200里。宋朝的一里為現在的 415米。如此一算,宋朝對水路驛站傳遞速度的要求也和唐朝差不多。
明朝,《大明會典·驛傳》里說:“水驛夫劃船,順流每日八十里,逆流六十里?!?/p>
清朝,我舉一個實例,某次,湖廣布政使司治所武昌,向下屬的長沙府傳遞緊急公文,用快船接力傳遞,全程420公里(840里),走了五天,速度大約為每天170里,和宋朝的急腳遞順流速度差不多。
綜上所述,水路傳遞信息,歷朝歷代的都差不多,這就是蒸汽機發明之前的技術瓶頸,不是你想快就快的。
我在前面的文章里說過,陸路的“八百里加急”,在華北平原平坦情況下能跑出500多里一天,在南方連每天400里都跑不出來。跟陸路傳遞對比一下,水路傳遞的速度大致相當于陸路的三分之一。
如果水路聯運,速度將會更慢,要把荔枝送到長安,只能是盡量走陸路。
我在《》一文中,已經說過了從嶺南把荔枝運到長安,在11日絕無可能做到。為了避免誤判,我還特意買了一本《長安的荔枝》,書里面果然說的是11天,這我就放心了。今天,我查找水驛資料,進一步證明我的觀點,無論你怎么安排路線,11天到長安,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我給出的答案是至少十八天。
這不是一個下多大的決心,不是動用多少人力和物力就能解決的問題,而是一個技術問題。有人問,古代那么難還能修長城?我回答說,只要不惜代價再大的工程也能做,前提就是不能超出當時技術條件。唐玄宗下圣旨把全國的資源交給你,讓你去登月,你能實現嗎?
如果想理解的更清楚一點,還是把下面兩篇文章也閱讀一下,點擊即可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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