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的電詐園區,早該定性為謀財害命的人口販賣,而不是簡單騙點錢財的電信詐騙團伙!
以前的緬北電信詐騙,還只是在境外打電話到中國騙點錢財。但隨著中國的反詐意識全民提高,緬北的電詐園區從一日千金,變成入不敷出。對詐騙園區而言,在當地蓋房投資了幾千萬,如果騙不到錢,不僅會把前期的投資虧了,還要按時向當地軍閥繳納保護費。
那如果你是生意人,你會做虧本生意嗎?所以現在的緬北,只能把偷偷摸摸的電話詐騙,轉型成明目張膽的人口販賣!
所以隨著緬北的詐騙轉型,背后也逐漸形成了針對中國人的人口販賣產業鏈。為什么這么說?因為你去東南亞有人綁架你,如果想回來,只要愿意花大價錢,國內就會有大批打著慈善撈人的“能人”出現,有對應的接應你。
對于家屬來說,官方渠道已經沒用,所以迫不得已走偏僻小路。那這些“能人”是真的在做慈善嗎?還是目的明確,這個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所以現在針對中國人的人口販賣產業鏈,早已經很成熟,很穩定。而對于東南亞的各國人民來說,中國人在東南亞那就是行走的人民幣!
對于保護電詐園區的軍閥而言。本來自己就是割地稱王,想要維護自己的地盤,那就必定要有財政收入。否則連軍餉都發不起,還談何割地稱王?所以對于緬甸的軍閥而言,不管你是販毒也好,還是販賣人口也罷,只要有錢給他,那你就是大爺。
所以現在的緬甸電詐園區和當地的軍閥關系,早已經從“以詐養軍”變成“以販養軍”。
為什么說緬甸的詐騙園區早該定性為人口販賣?
2014年前后,隨著緬北的詐騙崛起,中國隨后在2016年專門立法針對緬北的電信詐騙。當初的緬北詐騙如同剛才所說,當初你去緬甸還是可以回來自由,因為當初網絡信息不發達,打電話冒充公檢法還是很容易騙錢,所以去到緬北的中國人是相當自由。
所以當初把針對緬北的危害定性為“電信詐騙”,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他們只是從電話騙中國人的錢,但并沒有做出殺害中國人的事情。所以只謀財不害命,這或許就是當初給緬北的危害,定性為“電信詐騙”的原因。
但是現在時代不同了,緬甸各地軍閥都在縱容電詐園區滋生,而這些電詐園區也從簡單的騙錢給提成,變成限制人身自由,騙不到錢輕則虐待致殘,重則打死甚至是活埋。最可恨的是,現在在中國,已經形成了一條成熟的人口販賣產業鏈!
所以當初把緬北的危害定性為“電信詐騙”,隨著緬北的危害持續惡化到全緬甸,那我們是不是也該要逐步完善呢?其次,“人口販賣”這四個字的背后意思,絕對比“電信詐騙”背后的意思,更容易教育中國人,更容易讓中國人產生警覺。
所以緬甸的電詐園區,早該定性為謀財害命的人口販賣性質,而不是簡單騙點錢財的電信詐騙團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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