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晚小品《花架子》,被稱為春晚里諷刺意味最強的小品之一。
鎮長一句臨街店鋪的玻璃臟了需要擦拭,經過秘書傳達成了要求商戶每周擦一次。
層層加碼之下,最后到了商戶那里,竟然離譜地變成了每天都要擦一次玻璃。
更離譜的是,前腳小品剛播出,后腳山西大同就讓小品照進了現實。
大年初六,山西大同的商戶岳先生接到古城某部門通知。
除夕到正月十五期間,無論有沒有游客,商戶都必須24小時開啟屋外和屋內所有燈,以保證游客的游玩體驗。
岳先生覺得不合理,把店里面的燈關了,只開了門頭的燈和門外的燈。
然而就是因為這個舉動,使他的門店慘遭撬鎖。
深夜,古城的執法人員給岳先生打了一通電話,命令他去開燈。
“你不開門,我們就讓公安過來切開,直接進去給你開了。”
岳先生聽聞,感到震驚又憤怒,質問道:
“還有沒有王法了?那是我的店!”
執法人員態度強硬:
“你試試,你不信就試試!”
掛斷電話,不到十分鐘,這些人就把岳先生的店撬開了。
撬開后,一行執法人員魚貫而入,把燈打開了。
出門的時候,他們還“貼心”地加一把新鎖。
岳先生來到店門前,進不去自己的店鋪...
當地宣傳,配合開燈的商戶達到97%。
說這話的時候,那些執法人員一臉驕傲。
難道,不配合的3%就活該被撬門嗎?而那些配合開燈的97%,又有多少是出于自愿?
事后,岳先生對記者感嘆:
“我們這里向來都是一刀切,年前所有街道的廣告牌子,不管你花了多少錢,沒人通知,直接駕著吊車,連夜都拆除了。
我光是廣告燈箱就投入2萬多元,也是才換新的,也就半年左右。我去問,人家說統一都砸爛了。”
事情上了熱搜后,廣大網友也感到無比荒唐。
倡導性的建議,層層加碼之下,就變成了強制性義務,可不就是春晚小品照進現實嗎?
強行撬門,是違法行為。
誰能想到,執法人員竟然知法犯法。
24小時亮燈,游客的體驗是給到了,但損失的電費又該誰來買單?
再者,人家招牌燈已經亮著了,你還要強行撬鎖開店內的燈,這跟強盜又有什么區別?
“撬鎖開燈” 事件最讓人痛心的,是公權力對私權的肆意踐踏。
就像網友調侃的那樣:
“今天能為你開燈,明天就能替你關燈。”
倘若行政手段可以隨意突破法律底線,商戶又談何安全感?游客又怎敢踏足這座城市?
畢竟,沒有哪座城市的魅力,是靠撬鎖撬出來的。
春節期間,與山西大同古城形成強烈反差的,是河南許昌魏都區的城管。
為了提高銷量,不少商戶會在自家門口擺攤。
對于這種行為,河南許昌的城管選擇了忽視。
1月20日,兩位城管日常巡查。
看到有一家商戶沒有出攤,就走上去問:
“這馬上都過年了,怎么還不擺攤?”
不等老板開口,城管就幫忙支起了攤子。
“你不著急,我都替你們急!”
事后,店鋪老板說:
“城管幫俺出攤,心里真的很感動。”
那個叫小陳的城管,每到一處,都會主動跟商戶拜年,笑容親切,宛如一家人。
在曹魏古城附近賣玩具、賣水果的大媽滿臉笑容地說:
“咱魏都城管對我們可好了,經常幫助我們。”
這樣溫情的一幕,還發生在山東德州。
春節期間,城管親自登門喊話商戶:
“過年該擺攤的擺攤,多掙點錢!”
一來方便人們購買年貨,二來促進商戶多賺錢,不少商戶紛紛點贊,認為這樣舉措很人性化。
視頻上了熱搜后,很多網友表示:
“春節就是要這樣熱熱鬧鬧的,擺在外面才有過年的氛圍。”
但還有一部分網友,覺得許昌和德州的城管是在作秀。
“城管不找你麻煩都不錯了,還指望他們搭把手?”
其實我覺得,這種想法大可不必。
即便是作秀,那也是一種表態。
俗話說得好,君子論跡不論心,論心世上無完人。
城管提倡過年擺攤,受益的是商鋪老板,而老百姓們買東西也更方便了,難道這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結局嗎?
在我看來,就算是作秀,也比那些連裝都懶得裝的執法人員強一萬倍。
說起城管的霸氣,就不得不提一下之前甘肅武城發生的一樁事件。
過年期間,家家戶戶貼上了春聯,街道的商戶也不例外。
誰知道,這年還沒有過去,就有城管上街撕商戶的春聯。
問及理由,城管態度很囂張:
“你這春聯貼得不規范!”
什么時候,貼個春聯還有硬性要求了?
人家春聯貼得不規范,難道你撕掉就規范了?
有商戶氣不過,就把這件事發到了網上。
事后,城管打電話讓他刪視頻,說是影響他們建設文明城市。
打著文明的名義,干盡不文明的爛事,這副嘴臉真是丑陋至極。
還有海南三亞某區。
一個小男孩在自家超市門口寫作業,城管突然上前將桌椅收走。
嚇得小男孩跑回家問媽媽,城管為什么要這樣做。
小男孩媽媽也不知道該怎么解釋,決定要個說法。
對此,城管局的回應是這樣的:
“正開展創城活動,屬超出店外經營。”
啊這…
在自己門口寫作業,跟經營有什么關系?
退一萬步,就算小男孩的這種行為不符合當地規范標準,完全可以跟家里的大人說明情況,然后把桌子搬進屋子里啊!
結果呢,這些城管干了些什么?
一句話都不說,直接把桌子椅子搬走了,留下了不解又恐懼的小男孩。
有位網友說得好:
“媽媽在店里辛勤工作,小孩子在門口寫作業,這不是一個社會最好的文明嗎?”
深有同感。
真正的文明城市,從來就不是靠形式主義,而是法治精神照亮人間煙火。
只有以人為本,溫度執法,老百姓才能安居樂業。
一座欣欣向榮的城市,何愁發展不起來?
最后,讓我們把話題回到山西大同的“撬鎖開燈”事件上面。
強制商戶深夜開燈的目的是為了美化夜景,讓游客有更好的游玩體驗。
恕我直言,大半夜的,有幾個游客會跑去欣賞夜景?
監控視頻上也能看得很清楚,執法人員撬鎖的時候,街上連個游客影子都沒有。
那么,這種表演給空氣看的行為有什么意義?
是每天太閑了,還是覺得當地商戶賺錢太容易了,非得跟人家找點不痛快?
無論是撬鎖開燈的山西大同古城執法人員也好,還是甘肅武城撕春聯、以及三亞某區收走小孩書桌的城管也罷,歸根結底,都是只注重表面功夫,忽略了實際問題。
明明他們可以有更好的處理方式,偏偏選擇了最簡單粗暴的一種,這才是最值得大家深思的地方。
是能力不行嗎?
我看分明就是作風有問題。
真正的古城韻味、文明城市,從來不在于燈火通明的夜晚,也不在于明明傾盆大雨,還是要一天灑八遍水的街道…
而是在法治的陽光下,管理者對民眾有著最基本的認知和敬畏,執法者嚴明之下的溫度。
希望某些執法人員能夠學會敲門而不是撬鎖,希望這個社會能夠對普通人多一些善意,也希望普通的我們能永遠心系陽光。
點亮“贊”,文明社會,離不開我們每一個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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