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和《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標準〉的通知》(自然資規〔2023〕7號)、《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開展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編制工作的通知》(蘇自然資函〔2021〕15號)、《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深入推進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編制工作的通知》(蘇自然資函〔2024〕939號)等文件要求,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政府組織編制了高港區土地征收成片開發調整方案,現將方案主要內容進行公示,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
征求意見時間為30天,自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5月20日,征求意見期內如對上述方案有意見或建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等法定形式向泰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醫藥高新區(高港區)分局反饋。
聯系人:徐行
聯系電話:0523-86910670
通訊地址:泰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醫藥高新區(高港區)分局(便民路與府東路交叉路口往南約60米)
電子郵箱:513996259@qq.com
泰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醫藥高新區
(高港區)分局
2025年4月21日
附件1:
泰州市高港區2021-01號土地征收成片開發
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
一、編制背景
新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明確了屬于公共利益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將“公共利益的需要”作為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前提,進一步嚴格限制了征收農民集體土地的條件。在可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情形中,除了軍事和外交用地、由政府組織實施的基礎設施用地、公共事業用地、扶貧搬遷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等四大類公益性項目用地可依法實施集體土地征收外,其他用途用地,特別是經營性用地、產業用地,若需依法辦理集體土地征收,則須納入經省政府批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方案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標準〉的通知》(自然資規〔2023〕7號)、《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深入推進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編制工作的通知》(蘇自然資函〔2024〕939號)、《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開展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編制工作的通知》(蘇自然資函〔2021〕15號)等文件要求,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政府組織編制了中央商務區片區(CP321203-2021-01-07)的土地征收成片開發調整方案。
二、編制目的
合理安排成片開發范圍內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公益性用地,確保公益性項目按期建設,有效增進民生福祉;充分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合法權益,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切實促進社會公平;因地制宜合理確定成片開發范圍和土地征收規模,重點保障近期實施的、符合要求的重大項目和城市發展用地需求;結合開發片區的功能定位和主要用途,詳細評估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所產生的預期經濟、社會、生態環境效益,充分論證征收農民集體土地的必要性。
三、片區基本情況
依據《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批準泰州市海陵區2021-01號等3個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函》(蘇自然資函〔2021〕917號),《泰州市高港區2021-01號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于2021年8月16日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實施。
本次調整涉及該方案中的中央商務區片區(CP321203-2021-01-07),所有片區均具備外部水、電、氣、熱、通訊和消防基本地塊開發條件。
中央商務區片區(CP321203-2021-01-03):調整前土地面積214.0961公頃,公益性用地比例40.97%。結合泰州市城鎮開發邊界劃定成果,依據《江蘇省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編制指南(試行)》的要求,調整后片區土地面積211.6332公頃(成片開發范圍以最終批復為準),公益性用地比例為40.30%。
四、成片開發的必要性
“十四五”時期,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主動銜接泰州中心城區“一核三極三城”的規劃布局,實施東進、西優、南聯、北融的城市發展方向,保持北部區域東城西廠格局,優化南部區域城市與園區空間關系,穩定東部區域田園生態基礎。以快速交通為片區連廊,強化輻射帶動作用,推進組團式發展,構建“一核三極、雙城多軸”城市空間結構,形成“東臨綠野、南擁春江、西沐晴霞、北享樂活”城市格局,逐步打造產城一體、擁江發展的濱江活力新城。
在此背景下,為加快推進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實施,高效配置土地資源,提升城市功能,強化生態服務功能,推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落實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有效銜接“三區三線”劃定成果,優化成片開發用地布局,在已批復的成片開發方案成果的基礎上開展調整工作。本調整方案可充分發揮規劃在城市開發過程中的指引作用,能夠使成片開發更好地服務于城市發展。同時,本方案能夠維護和保障人民的基本利益,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本次成片開發方案調整有利于進一步整合全區資源,加快推進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高質量發展。
五、公益性用地
根據《江蘇省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編制指南(試行)》和《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深入推進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編制工作的通知》(蘇自然資函〔2024〕939號)的要求:城市新區類和產城融合類開發片區公益性用地比例一般不低于40%;工礦和倉儲用地占片區總面積不低于60%的片區,公益性用地比例原則上不低于20%;本調整方案1個片區公益性用地占比符合公益性用地的規定。
六、規劃符合情況
1、本方案符合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十四五”規劃的發展定位、要求,并已納入高港區202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
2、本方案符合泰州市中心城區高鐵樞紐片區單元詳細規劃。
3、本方案土地征收成片開發范圍全部位于“三區三線”劃定成果中城鎮開發邊界內,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和生態空間管控區域。
七、效益評價
1、經濟效益
通過本次成片開發的實施,可有效促進區域繁榮,拓展區域經濟發展的空間,對區域內的生產總值的提升有一定貢獻。此外,通過此次成片開發,可以有效整合土地資源,促進片區內各土地資源要素的統籌利用,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提供優質生活及產業空間,提高區域吸引力,帶動區域各類土地資源價值的逐步提升。
2、社會效益
本方案開發項目的實施對社會、經濟、環境等各方面都產生重大影響,對土地利用、環境改善、增加就業等方面有巨大的促進作用。通過本方案的實施,能夠真正實現統一規劃、統一配套、統一開發、統一建設、統一管理,提高城市土地資源配置效率。
3、生態效益
本次成片開發范圍內,規劃生態綠化用地規模明顯增加,將顯著提高城市生態環境質量,有效恢復生態綠化功能,改變城市環境,在減少水域污染、保持水土、涵養水源、降低噪音等方面發揮顯著作用,使項目區域生態環境實現良性循環,實現人與自然、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
八、擬建設項目、開發時序和實施計劃
本次成片開發范圍內擬建設項目以經營類項目為主,配套建設基礎設施、公園綠地類項目,計劃在2025至2029年分批次啟動土地征收工作。
九、選址適宜性
項目選址未見現狀地質災害,未處于地質災害易發區,不涉及污染地塊。
十、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措施
1、征地補償標準:參照《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高港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標準的通知》(泰高政規〔2024〕1號)文件的標準執行。
2、征地安置: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計劃通過貨幣安置、社保安置、搬遷安置等相結合的安置方式,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妥善解決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
3、征地程序:在征地報批前,督促所在園區(鎮)嚴格按照規定履行征地報批前告知、現狀調查及確認、聽證、公告等程序。
十一、結論
《泰州市高港區2021-01號土地征收成片開發調整方案》符合自然資源部土地征收成片開發的標準,做到了保護耕地、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節約集約用地、保護生態環境,能夠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附件2:
泰州市高港區2022-01號土地征收成片開發
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
一、編制背景
新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明確了屬于公共利益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將“公共利益的需要”作為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前提,進一步嚴格限制了征收農民集體土地的條件。在可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情形中,除了軍事和外交用地、由政府組織實施的基礎設施用地、公共事業用地、扶貧搬遷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等四大類公益性項目用地可依法實施集體土地征收外,其他用途用地,特別是經營性用地、產業用地,若需依法辦理集體土地征收,則須納入經省政府批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方案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標準〉的通知》(自然資規〔2023〕7號)、《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深入推進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編制工作的通知》(蘇自然資函〔2024〕939號)、《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開展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編制工作的通知》(蘇自然資函〔2021〕15號)等文件要求,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政府組織編制了野徐鎮東片區(CP321203-2022-01-04)土地征收成片開發調整方案。
二、編制目的
合理安排成片開發范圍內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公益性用地,確保公益性項目按期建設,有效增進民生福祉;充分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合法權益,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切實促進社會公平;因地制宜合理確定成片開發范圍和土地征收規模,重點保障近期實施的、符合要求的重大項目和城市發展用地需求;結合開發片區的功能定位和主要用途,詳細評估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所產生的預期經濟、社會、生態環境效益,充分論證征收農民集體土地的必要性。
三、片區基本情況
依據《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批準泰州市海陵區2022-01號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函》(蘇自然資函〔2022〕116號),《泰州市高港區2022-01號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于2022年8月30日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實施。
本次調整涉及該方案中的野徐鎮東片區(CP321203-2022-01-04),所有片區均具備外部水、電、氣、熱、通訊和消防基本地塊開發條件。
野徐鎮東片區(CP321203-2022-01-04):調整前土地面積293.3981公頃,公益性用地比例56.68%。結合泰州市城鎮開發邊界劃定成果,依據《江蘇省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編制指南(試行)》的要求,調整后片區土地面積275.3730公頃(成片開發范圍以最終批復為準),公益性用地比例為54.71%。
四、成片開發的必要性
“十四五”時期,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主動銜接泰州中心城區“一核三極三城”的規劃布局,實施東進、西優、南聯、北融的城市發展方向,保持北部區域東城西廠格局,優化南部區域城市與園區空間關系,穩定東部區域田園生態基礎。以快速交通為片區連廊,強化輻射帶動作用,推進組團式發展,構建“一核三極、雙城多軸”城市空間結構,形成“東臨綠野、南擁春江、西沐晴霞、北享樂活”城市格局,逐步打造產城一體、擁江發展的濱江活力新城。
在此背景下,為加快推進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實施,高效配置土地資源,提升城市功能,強化生態服務功能,推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落實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有效銜接“三區三線”劃定成果,優化成片開發用地布局,在已批復的成片開發方案成果的基礎上開展調整工作。本調整方案可充分發揮規劃在城市開發過程中的指引作用,能夠使成片開發更好地服務于城市發展。同時,本方案能夠維護和保障人民的基本利益,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本次成片開發方案調整有利于進一步整合全區資源,加快推進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高質量發展。
五、公益性用地
根據《江蘇省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編制指南(試行)》和《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深入推進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編制工作的通知》(蘇自然資函〔2024〕939號)的要求:城市新區類和產城融合類開發片區公益性用地比例一般不低于40%;工礦和倉儲用地占片區總面積不低于60%的片區,公益性用地比例原則上不低于20%;本調整方案1個片區公益性用地占比符合公益性用地的規定。
六、規劃符合情況
1、本方案符合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十四五”規劃的發展定位、要求,并已納入高港區202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
2、本方案符合《泰州市中心城區城市新中心片區單元詳細規劃》。
3、本方案土地征收成片開發范圍全部位于“三區三線”劃定成果中城鎮開發邊界內,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和生態空間管控區域。
七、效益評價
1、經濟效益
通過本次成片開發的實施,可有效促進區域繁榮,拓展區域經濟發展的空間,對區域內的生產總值的提升有一定貢獻。此外,通過此次成片開發,可以有效整合土地資源,促進片區內各土地資源要素的統籌利用,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提供優質生活及產業空間,提高區域吸引力,帶動區域各類土地資源價值的逐步提升。
2、社會效益
本方案開發項目的實施對社會、經濟、環境等各方面都產生重大影響,對土地利用、環境改善、增加就業等方面有巨大的促進作用。通過本方案的實施,能夠真正實現統一規劃、統一配套、統一開發、統一建設、統一管理,提高城市土地資源配置效率。
3、生態效益
本次成片開發范圍內,規劃生態綠化用地規模明顯增加,將顯著提高城市生態環境質量,有效恢復生態綠化功能,改變城市環境,在減少水域污染、保持水土、涵養水源、降低噪音等方面發揮顯著作用,使項目區域生態環境實現良性循環,實現人與自然、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
八、擬建設項目、開發時序和實施計劃
本次成片開發范圍內擬建設項目以經營類項目為主,配套建設基礎設施、公園綠地類項目,計劃在2025至2029年分批次啟動土地征收工作。
九、選址適宜性
項目選址未見現狀地質災害,未處于地質災害易發區,不涉及污染地塊。
十、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措施
1、征地補償標準:參照《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高港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標準的通知》(泰高政規〔2024〕1號)文件的標準執行。
2、征地安置: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計劃通過貨幣安置、社保安置、搬遷安置等相結合的安置方式,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妥善解決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
3、征地程序:在征地報批前,督促所在園區(鎮)嚴格按照規定履行征地報批前告知、現狀調查及確認、聽證、公告等程序。
十一、結論
《泰州市高港區2022-01號土地征收成片開發調整方案》符合自然資源部土地征收成片開發的標準,做到了保護耕地、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節約集約用地、保護生態環境,能夠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圖文來源: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高港區人民政府
綜合編輯:泰州百曉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