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縣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預公告
周征預告字〔2025〕第28-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結合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經研究決定,現將擬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范圍
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周至縣尚村鎮西巖村范圍內。擬征收土地面積7.2869公頃(具體用地面積、范圍以勘測定界報告為準)。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途為交通運輸用地、工礦用地,該用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五款規定,確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本次公告時間為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25日,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周至縣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土地現狀調查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積極支持配合,對土地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縣人民政府申請復核。
四、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村集體組織應及時將本公告內容通知被征地單位和個人。
特此公告。
周至縣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
周至縣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預公告
周征預告字〔2025〕第28-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結合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經研究決定,現將擬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范圍
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周至縣尚村鎮張屯村范圍內。擬征收土地面積13.1153公頃(具體用地面積、范圍以勘測定界報告為準)。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途為交通運輸用地、工礦用地,該用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五款規定,確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本次公告時間為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25日,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周至縣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土地現狀調查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積極支持配合,對土地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縣人民政府申請復核。
四、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村集體組織應及時將本公告內容通知被征地單位和個人。
特此公告。
周至縣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
周至縣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預公告
周征預告字〔2025〕第28-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結合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經研究決定,現將擬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范圍
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周至縣尚村鎮圪塔頭村范圍內。擬征收土地面積6.6174公頃(具體用地面積、范圍以勘測定界報告為準)。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途為交通運輸用地、工礦用地,該用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五款規定,確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本次公告時間為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25日,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周至縣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土地現狀調查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積極支持配合,對土地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縣人民政府申請復核。
四、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村集體組織應及時將本公告內容通知被征地單位和個人。
特此公告。
周至縣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
來源:周至縣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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