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汽車近期因SU7 Ultra車型的“碳纖維挖孔機蓋”宣傳與實際功能不符而陷入輿論漩渦,更因對要求退訂的準車主實施“60天冷靜期”政策引發廣泛爭議。這場風波不僅考驗著小米汽車的危機應對能力,也折射出新能源汽車行業快速發展中的諸多問題。
2025年5月,小米汽車陷入了一場由“碳纖維雙風道前艙蓋”功能爭議引發的退車風波。面對質疑,小米汽車于5月7日深夜發布致歉聲明,承認“信息表達不清晰”,并提出補償方案:未交付訂單可免費改配鋁制前艙蓋,已提車用戶獲贈2萬積分(約合2000元)。然而,車主認為該方案“避重就輕”——改配需重新排隊30周以上,積分補償僅為選裝費的4.7%,且未覆蓋退車訴求。
隨著事態發展,從5月12日開始,部分提出退訂要求的準車主收到了小米汽車的通知,稱將給予“60天冷靜期”。通知內容顯示:“基于當前現狀,您的訂單我們不會繼續生產。您的小米汽車APP展示的預計交付周期不再具有參考性,原預計交付周期作廢。如您想繼續提車,您可在60日內,聯系我們溝通繼續生產。若超出60日您未能溝通申請繼續生產,則視您確實無提車意愿,我們再協商取消訂單相關事宜。”
這一政策在消費者中引起了強烈不滿。準車主賈先生表示:“這(60天冷靜期的通知)不是群發的,對于向客服提出了退車訴求的車主,客服就會拿出這個方案。具體就是車主現在說不想提車,小米就會暫停生產車主的訂單,不再排產。在這個所謂的‘60天冷靜期’期間,如果考慮清楚還要車,就重新排產;60天后如果不要車,2萬元的定金也不退。就是這樣一個霸王條款?!?/p>
維權群內的消費者普遍認為,小米單方面設定的“60天冷靜期”實際上是在拖延時間,同時通過暫停生產變相施壓,迫使消費者要么繼續等待,要么放棄定金。有車主在社交平臺發帖表示,給予“60天冷靜期”的通知并非群發,但若向客服提出了退車訴求的車主,客服就會拿出這個方案,而2萬元的定金也大概率不退。
從法律角度看,小米汽車的“60天冷靜期”政策引發了諸多爭議。某律師指出,消費者支付定金后,合同已經成立,此時單方面提出暫停生產,所謂“60天冷靜期”,屬于單方變更合同履行約定,若未經消費者一致同意決定停產,可能構成合同違約。
該律師進一步分析稱:“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或者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此類條款或為無效。若小米確實單方面遲延履行主要債務,達到法定合同解除要件,消費者可主張解除合同,并要求返還雙倍定金。”她認為,整車“退一賠三”的可能性不大,部分賠償或補償的可能性更高。
另有律師指出,小米在宣傳中雖未給出具體性能參數,但使用了“賽道級設計”等表述,這通常應理解為專門為賽道比賽所設計,即小米汽車的前艙蓋的設計達到專業的為賽道比賽汽車設計的標準?!拔覀€人理解這涉嫌構成虛假廣告”。根據《民法典》,通常需以一方當事人存在根本違約行為,或者存在不可抗力及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情況下,方可賦予守約當事人法定解除權。該律師認為:“所以關鍵還是小米宣傳的內容是否屬于消費者決定購買的關鍵因素,如果消費者主要因宣傳內容而選擇購買但實際情況與宣傳內容不符,則屬于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構成根本違約。在此情況下,消費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款并賠償損失?!?/p>
有專業人士認為:此案中,小米汽車實際交付的產品并不完全具備此前宣傳的功能,已經涉嫌虛假宣傳和欺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的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經營者如有欺詐行為,消費者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購買商品價款的三倍。
面對小米汽車的“60天冷靜期”政策,消費者采取了多種維權手段。據媒體報道,僅賈先生知道的相關維權群就有3個,群成員從70多人到數百人不等。維權群內,不少準車主將相關情況向小米汽車科技有限公司注冊地承擔區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相關職責的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反映,但沒有得到他們想要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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