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無錫最近出了個新鮮判決:六年級孩子放學摔斷門牙,家長索賠 8 萬,法院卻判學校無責。這是江蘇首例用少年家事陪審員審的校園案,更是頭一回打破 "學生受傷學校必賠" 的老規矩。消息傳開,老師們剛想拍手,細琢磨判決細節,心又懸起來了 —— 這事兒遠沒 "免責" 倆字這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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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得可細了:每周都有安全教育課,樓梯間貼滿 "小心臺階" 的標語,孩子摔倒后 3 分鐘就送醫,連監控都完整存著。這樣的 "無責" 其實在劃道線:學校不是 24 小時保姆,只要盡到該做的提醒和處置,就不該背鍋。但現實里,不少家長把學校責任想成了 "無限責任":孩子出事就是學校錯,沒提示是監管松,有提示是沒管住,反正橫豎都是學校的事兒。說白了,按這邏輯,學校得變成 360 度無死角的監控室才行,可哪兒有這樣的教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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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講 "誰主張誰舉證",到了校園糾紛里,家長一句 "我不懂怎么取證",就把學校逼進了死胡同。現在老師備課得留痕,課間活動得錄像,體育課做個熱身都得拍視頻存檔。有小學老師開玩笑說,現在寫教案跟拍紀錄片似的,每個環節都得想著 "萬一出事怎么證明我沒錯"。這種舉證壓力下,教育變了味兒 —— 北京有學校取消所有戶外活動,就怕沒錄像說不清楚;上海某校把體育課改成室內課,理由是 "沒法全程盯著"。你說,這哪兒是教書,分明是在搞證據收集大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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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人憂心的是維權亂象。校門口拉橫幅、網上賣慘帶節奏、去教育局靜坐…… 有些家長把維權當成了施壓手段,學校為了息事寧人,常常掏錢買平安。結果呢?學校要么搞 "圈養式管理",課間不讓出教室,春游改成看 PPT;要么讓家長簽一堆免責協議,把責任全推出去。最近那個 "孩子在學校拉不出屎" 的新聞,不就是極端例子嗎?學校連排便都得精準管理,說白了就是被鬧怕了。可這樣下去,孩子失去的是跑跳玩耍的自由,是在磕磕碰碰里長大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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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這個判決的意義,在于給學校責任畫了條線:家長不是上帝,學校也不是保險公司。法律該做的,是分清什么是學校該擔的責任,什么是家長該管的事兒。就像判決里說的,安全教育代替不了家庭教育,孩子的自我保護意識需要大家一起教。現在最需要的,是讓教育回到本來的樣子:別讓老師上課提心吊膽,別讓孩子在教室里 "圈養"。體育課敢讓練單杠,課間敢讓去操場跑,這才是正常的教育。這次判決要是能讓大家明白,學校不用為所有意外買單,家長也別把維權當 "武器",那才是真正的進步。說到底,教育是個需要容錯的事兒。孩子磕破膝蓋不怕,怕的是整個社會在教育責任上 "膝蓋軟"。法律給學校免責不是終點,讓教育能安心育人,才是這個判決該有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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